广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会议暨执法标准化建设现场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有关部署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应急管理执法工作标准化示范点建设的通知》要求,2月27日下午,市应急管理局在南沙区东涌镇召开2023年广州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会议暨执法标准化建设现场会。
参会人员实地参观了东涌镇执法标准化建设情况,围绕全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及执法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座谈。
会上,东涌镇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就执法标准化建设情况及执法工作进行了汇报交流,白云区、番禺区围绕执法标准化创建工作和执法工作情况、重点难点和下一步解决方向分别进行了发言。市应急管理局执法监督和调查评估处处长罗正华通报了去年执法工作情况,部署2023年执法标准化建设工作。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郭娟就日常办案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剖析。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李润培对下一阶段执法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提高思想站位,充分认识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要牢固树立“检查就是执法”、“执法就要刚性”、“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二是深入剖析,深入挖掘现阶段执法工作存在的不足。充分利用执法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契机,剖析不足,立行立改,规范、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抓紧开展重点企业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依规对企业存在的隐患问题做好检查、整改、验收、复查的闭环管理。三是突出重点,树立“强监管、严处罚”的执法导向。要强化“最大化”执法,尤其是对存在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严格执法力度,要办铁案,办有震慑力的案子,加强震慑力和影响力。同时,要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学习,提升队伍监管执法办案水平,树立良好的应急管理队伍形象,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严的标准要求、更实的工作作风,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市应急管理局执法处、法规处、基础处、危化处有关负责人,及各区应急管理局分管执法工作的局领导、执法部门负责人、我市开展应急管理执法工作标准化示范点建设工作的1个县级示范点和11个镇级示范点标准化建设负责领导或经办人共65人参加了会议。
2月27日,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杨伟强,副局长郑程藩带领以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气象局、省水文局广州分局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市防总第七检查组对番禺区开展2023年汛前防汛防风工作现场检查。
检查组一行实地检查了钟村街三防组织机构建设、钟村街雄峰商贸城水浸点暴雨内涝风险处置要领十条落实、大石街亚特兰亲子酒店后山边坡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及大石街105国道南大干线水浸点整治等情况。
杨伟强强调,一是要继续强化以行政首长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三防制度。二是要加强重点区域隐患排查和防控,确保人防、物防、技防到位。三是要加强监测巡查和预警,完善地质灾害点等危险区域人员转移方案和应急置预案等,确保无人员伤亡。四是要大力推进南大路与105国道交界处水浸点治理工程,要妥善治理、科学治理、快速实施,尽快由街道牵头,区应急、水务、交通、公安等部门参与协同,组织业主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召开协调会,统筹解决好该内涝点的隐患整治,确保在3月底前完成,在今年汛期内将该处受水浸影响的程度降至最低。
番禺区政府办副主任邬家裕,区应急管理局局长郭建业陪同检查,区市场监管、人社、气象、水务、规自等部门及钟村街和大石街的领导和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检查。
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越秀区科工信局、天河区科工信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3〕6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时间及方式
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报企业遵循自愿申报原则,采取线上线下报送相结合方式,线上: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统一申报,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4月10日,申报单位须于以上时间内上传相关材料;线下:各申报单位须于4月12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各区有关单位(联系方式等见附件1)。
二、企业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一)申报条件相关
对于已成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申报材料相关
一是申报企业提供佐证材料须包含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确保涉及到认定标准的经营数据准确,不能使用财务报表代替审计报告作为相关经营数据的佐证材料。
二是对于符合简单更名要求的第二批复核申请企业,请按照《关于组织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审核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1〕171号,附件2)要求,同时提供相应材料(材料分开装订、报送)。
三是企业申报材料(含申请书、真实性声明、合规经营承诺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合订成册,一式2份(于书脊处注明“广州市2023年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或“广州市2023年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及企业名称);申请书或复核申请书另外再单独装订4份。各份纸质申报材料都应与线上申报材料严格一致。
三、各区相关部门时间节点及要求
一是各有关部门应针对已获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广泛发动,积极推荐;务必通知到每家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逐家给出复核意见并填写汇总表。
二是申报和复核的企业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概念按《办法》的“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如推荐企业明显不符合《办法》标准,我局将进行通报。
三是各区须于4月17日前完成初审,并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一式一份(含第五批推荐汇总表、第二批复核汇总表)交换至我局(中小企业处),将企业申报材料寄送至府前大厦4楼(联系人:吴志,联系电话:83123854)。
四是各区须将企业合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一式2份)分开打包,每份按顺序于申报材料书脊处标注序号,此序号须与汇总表中企业序号相对应。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简单更名材料分开报送。
四、其余未尽事项严格按照国家、省文件要求落实。
附件:
2.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组织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审核工作的通知
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可编辑版)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28日
(联系人:张良、赵强,联系电话:83123930、8312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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