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召开全市水务系统2023年度暨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水旱灾害防御和消防工作视频会议
2月28日,市水务局组织召开全市水务系统2023年度暨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水旱灾害防御和消防工作视频会议,市水务局领导丁岩、梁泽庭、李化军、曾述凡和各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各区水务部门、局属单位、市水投集团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联络员共160余人参加了视频会议。
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近期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国内近期典型事故案例。花都区水务局、市水投集团汇报2022年安全生产监管情况。丁岩副局长总结2022年度安全生产、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情况,并受姚汉钟局长委托,部署2023年度暨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水旱灾害防御、消防工作、反恐怖安全防范工作。
会议强调,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牢牢守住安全红线底线;二要坚持系统观念,精准分析研判水务重大安全风险,落实落细安全防控措施,要求夯实安全基础保障、紧盯重大安全风险、强化风险分级管控;三要层层压实责任,开展重点领域整治,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强化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四要扎实做好第一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主要在于抓好复工复产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做好安全生产考核迎检、扎实开展汛前检查、做好消防工作。
丁岩副局长强调,各区水务部门和市水投集团要梳理清楚本单位内职责清单,对照危险源台账、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台账,切实做好危险源、隐患排查治理。
会议现场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2023年2月27日
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
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专业
(一)专业界定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教育部2021年、2022年公布的《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为艺术类专业。
(二)专业分类
艺术类专业分为“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和“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
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7个科类,不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含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专科专业参照执行),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招生,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依据高考文化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本方案考试和招生录取办法仅适用于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
二、报名考试
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对报考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统一派发艺术类考生号,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文化课考试和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文化课考试科目和普通类文化课考试科目一致,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分为省统考和高校校考(下称校考)。
(一)省统考
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或面试评分)。
省统考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和书法类6个科类。考生根据本人艺术专业特长,参照《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附件1)以及相关高校要求,从省统考6个科类中选择1个科类报考。报考音乐类的考生可以兼报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和音乐教育方向;报考表(导)演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戏剧表演方向、服装表演方向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报考播音与主持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话方向和粤语方向。
省统考各科类考试科目及考试要求见《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说明》(附件2)。省统考具体实施办法另文通知。
省招生委员会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考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情况,按一定比例分科类划定省统考本专科合格线。
(二)校考
按教育部规定,对于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后,可在省统考合格生源中组织校考。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由相应招生院校分别负责制定和实施。组织校考的高校要结合人才培养定位,加强与省统考的衔接,科学合理确定校考形式。要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根据教育部要求,2024年起,校考应在高校所在地组织,不得跨省设置校考点。
参加招生高校非戏曲类的艺术专业校考的考生,须按学校要求选择相应的科类参加省统考,未参加相应科类省统考或相应科类省统考不合格的考生,其校考成绩无效。
三、录取办法
(一)录取批次及类别
录取批次分为提前录取批次、本科录取批次和专科录取批次。提前录取批次仅安排教育部批准的相关艺术类院校专业。
录取类别分为统考和统考合格基础上的校考(简称“统+校”)。统考是指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需使用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统+校”是指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需使用文化课成绩、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
(二)划线规则
实行统考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省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情况,按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和书法类分别划定文化课和省统考最低分数线。
提前录取批次实行“统+校”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划定分数线。
(三)志愿填报
实行统考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均实行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实行“统+校”成绩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实行顺序志愿。
(四)投档规则
实行统考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根据院校招生计划,以1:1的比例,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考生文化课总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双上线基础上,依据考生合成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院校专业组志愿投档给招生院校。
实行“统+校”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采用梯度志愿投档,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将文化课总成绩上线、省统考成绩合格且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五)平行志愿投档分数合成
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的投档满分为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和省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
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投档满分为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和省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进行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成绩×2.5×40%。
四、其他有关专业考试招生办法
戏曲类专业考试招生录取办法由教育部另行规定。
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试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艺术类专科专业目录与统考科类对应关系参照本科专业的对应关系执行。
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招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校是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省招生委员会是监管省统考和属地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到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我省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和规定,统筹谋划,规范管理,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高校要严格落实艺术类专业招生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和有关要求,科学、规范编制本校相应艺术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研究制定相应的考试招生工作办法,确定招生专业对应的省统考科类。高校艺术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招生工作办法等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并按要求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积极加强宣传引导解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相关高校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各地各中学要积极组织相关政策培训,重点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教师、艺术类考生和家长的全覆盖培训,广泛深入地做好政策解读,为考生答疑解惑,确保广大学生充分知晓政策,避免因对政策的误读而造成的影响。
本方案在2024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中实施,如教育部和省有新的文件规定,按教育部和省的新规定执行。
附件:1.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试行)
2.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说明
全省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工作会议召开
牢牢扭住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 推动产业有序转移实现更大突破
黄坤明王伟中黄楚平林克庆孟凡利出席会议
2月24日,全省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对新阶段我省推动产业有序转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推动落实。省委书记黄坤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伟中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省政协主席,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林克庆,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孟凡利出席会议。
黄坤明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积极承接世界产业转移加快自身发展,持续推动珠三角地区产业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有序转移和拓展延伸,有力促进了全省产业布局优化和区域协调发展。当前,全球产业布局调整转移的大环境、大趋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我省推动产业有序转移的使命任务、内在要求也在发生深刻变化。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牢牢扭住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把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作为实施“百千万工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抓好抓实抓落地。要深刻把握我省产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切实增强推动产业有序转移的紧迫感,前瞻谋划、主动作为,不断拓展珠三角地区的产业空间,加快夯实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产业根基。要深刻认识我省产业发展的新机遇新优势,坚定推进产业有序转移的信心决心,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推动产业有序转移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更大突破。要深刻把握新阶段推进产业转移的新要求,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合作共赢,在守正创新中把产业有序转移工作推向深入。
黄坤明强调,要聚焦重点、整体推进,推动产业有序转移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要抓园区平台建设,加快构建梯次配套、功能完备的平台体系,持续增强综合承载能力,支撑产业集聚集群发展。要抓产业项目导入,明确主攻方向,创新方式方法强化招商引资,全链条抓好产业项目的谋划、招引、落地。要抓营商环境优化,在法治环境、政务服务、市场建设、诚信体系、政策支持等方面拿出硬措施、打出组合拳,推动全方位降成本,实现全周期优服务,打造吸聚产业有序转移的引力场。要抓对口帮扶协作,把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机结合起来,把帮扶重点放在壮大产业、推动发展上,压实帮扶双方责任,优化互利共赢的制度设计,实现珠三角地区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产业协作、产业共建,汇聚产业有序转移的强大合力。要抓资源要素保障,重点强化用地用能、财政金融、人力资源等保障,确保项目能落地、有支撑、可发展。
黄坤明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推动产业有序转移提供有力保障。省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考核评估、督促落实;省有关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加强对各地指导支持;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推动产业有序转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珠三角地区有关市要增强大局意识、展现责任担当,真心实意支持、真抓实干推进。粤东粤西粤北各市以及惠州、江门、肇庆3市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与珠三角地区有关市的对接,积极主动做工作,共同推动产业转移提速增效。
王伟中强调,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此次会议部署要求,全力推动产业有序转移落地见效,为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夯实产业基础,更好支撑广东在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列、作出示范。要坚持制造业当家,创新体制机制,在产业项目导入、园区开发建设、联合招商引资、利益共享机制等方面加强协同联动,推动产业共建、产业共强,增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内生发展动力,实现共同富裕。要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高水平推进承接产业转移的主平台和各类产业园区建设,深入开展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营商环境建设短板弱项对标提升行动,更好承接产业有序转移。要坚持全省“一盘棋”,推动新型对口帮扶协作落地见效。要广泛宣传发动,引导中央企业、省市国企、大中小型民企、商协会积极参与,凝聚起推动产业有序转移的强大合力,努力推动全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
会上播放了工作专题片,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虎对《关于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措施》及主要省级配套政策文件作解读说明,广州、深圳、清远市分别汇报推动产业有序转移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省工商联、省制造业协会、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同志分别发言。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各地级以上市。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省委有关部委、省有关单位、中直驻粤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省有关行业协会负责人,各地级以上市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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