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区华夏陶瓷博览城陶中路地块土地 B16公开协商方案结果公示
兹有我司“华夏陶瓷博览城陶中路地块土地 B16”项目经“党员审议、村民代表成员表决”通过,对以下资产合同以公开协商方案签约,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资产名称 |
计租面积 |
拟出租年租金 |
租金递增幅度 |
拟出租期限 |
资产经营用途 |
承租方 |
华夏陶瓷博览城陶中路地块土地 B16 |
10.079亩 |
350000元 |
不递增 |
1年(2022年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
露天停车场 |
颜智冲 |
对上述方案有疑问,可致电查询:
联系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398026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吉利村委会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398897
地址: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吉利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日
一、项目编号:YHCG2022-07
二、项目名称:高明区杨和镇2022年购置安装森林消防蓄水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州景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村北路6号(部位:D区三楼346)
中标(成交)金额:44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高明区杨和镇2022年购置安装森林消防蓄水桶项目 |
1项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交货、安装调试并验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范宇(组长)、高嘉雯、区伟志(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最终报价及评审价格情况如下:
序号 |
供应商单位名称 |
最终报价(人民币/元) |
评审价格(人民币/元) |
排名 |
备注 |
1 |
广东警粤建设有限公司 |
/ |
/ |
/ |
广东警粤建设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正、副本骑缝未加盖公章,作无效投标处理 |
2 |
深圳市及时雨应急科技有限公司 |
630000.00 |
592200.00 |
4 |
微型企业 |
3 |
广州枫之桥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654000.00 |
614760.00 |
5 |
小型企业 |
4 |
广州景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47000.00 |
420180.00 |
1 |
小型企业 |
5 |
广州健晖科技有限公司 |
520000.00 |
488800.00 |
3 |
小型企业 |
6 |
方晖应急救援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
458800.00 |
431272.00 |
2 |
小型企业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杨和管理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联系方式:肖小姐0757-88851375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张学村245号五楼
联系方式:潘小姐0757-83622199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小姐
电话:0757-83622199
发布人: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4月1日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造价全过程控制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垃圾总处理规模为1800吨/日,配置2×9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及对应配套系统(包括烟气净化系统及辅助系统等),配置1×6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协同处置厨余垃圾120t/d(预留120t/d扩建空间),市政污泥100t/d(预留100t/d扩建空间)及一般工业垃圾400t/d。
本项目总投资约154432.1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为57000.15万元,设备购置费为45418.08万元(不在本次造价全过程控制咨询服务范围),安装工程费为9250.47万元,厂外工程为17971.00万元(含进场道路、电力接入系统、取水工程等),其他费用详见可研报告(本次造价全过程控制咨询服务费用不因投资额变化而调整)。服务类别: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及其他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工作。
备注:场地平整投资2134.34万元,护坡和挡墙投资1494.80万元,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投资1121.23万元,不在本次服务范围。
2.3 服务期:从签订本项目造价全过程控制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决算完成。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700000.0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造价全过程控制咨询服务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前期:
1负责审核并协助完成投资估算及初步设计概算评审,及提出优化建议和协助配合设计优化;
2根据施工图纸编制及审核施工图预算(含钢筋工程及预埋件精细计量);
3在招标阶段,编制及审核所有建筑及安装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预算,对合同方式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解决方法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4负责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等提供市场信息,进行方案比较,提出优化建议;
5负责参加设计方案论证会议、工程图纸会审、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
(2)施工阶段:
1参与工程施工合同谈判、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确认;
2工程进度款审核与控制;
3工程设计变更计量计价的编制与审核;
4工程签证计量计价的编制与审核;
5参与隐蔽工程验收;
6编制《工程造价分析报告》和《月度控制预算报表》,根据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情况进行分析,尤其对造价偏差情况进行详细分析,按期编制《工程造价分析报告》,并对招标人提出改善建议。
7在施工过程中,协助招标人考察材料价格,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8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割算,中期结算。
9施工现场有关造价事宜等。
⑩每月将实际投资与投资估算进行进行对比分析,并对招标人提出改善建议。
(3)工程结算阶段:审核工程结算(含与施工单位对数),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配合审计工作,建立结算台账。
(4)项目竣工决算和政府决算审核工作:
①配合项目公司财务完成竣工决算,并顺利完成固定资产转固;
②根据招标人的其他要求,与政府相关部门及第三方审核机构完成工程量和价格核对,协助出具结算及决算审核报告,并顺利通过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及相关协助工作。
(5)其他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工作:
1合同管理:编制并及时更新合同、签证、变更、罚款、水电费等台账,协助完成整个项目(含设备及场平等)付款等相关工作;
2材料设备的询价、经济指标的测算、同类型项目数据对比等与工程相关的技术经济造价咨询;
3本项目的其他造价工作;
4协助招标人完成“四价”(概算价、招标控制价、合同价、结算价〉备案手续(如有);
5若本项目预结算需要财政审核或者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配合审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数和提供相关资料)。
2.6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现行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造价全过程控制咨询服务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土建或市政或安装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并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执业证书。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 个月,即2021年10月至 2022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4.7.1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成果证明文件的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或者整体工程造价10000万元或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可提供合同关键页及签字页)、相关项目成果证明文件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7.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成果证明文件的时间为准),参与过至少1项单项或者整体工程造价10000万元或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需提供相关项目成果证明文件)。
4.8 其他造价咨询人员要求
4.8.1本项目须派驻现场的造价咨询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1人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执业证书;1人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
4.8.2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 个月,即2021 年10月至 2022年3月)为派驻现场造价咨询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 年 4 月 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94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4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4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进入交易中心前,需测量体温(37.3℃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2)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需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3)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因投标人代表不满足以上条件而无法进入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7.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疫情防控期间健康声明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资料提交投标文件:①本人身份证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④疫情防控期间健康声明书、⑤投标人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如授权委托人为交易员则不需重复提供)。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邓边村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0757-8721686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邮编:528200
联系人:陈彩凤、陈冠楠
电话:0757-86361691
传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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