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西南4月6日起7个路段启动停车试点收费
4月6日起,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心城区7个路段将正式启动试点路内停车收费管理。试点路段划分为商业繁华路段和一般路段,所有路段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则按时计费。
收费路段
收费路段示意图
2月23日,三水区路内停车收费智能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在西南街道启动,时隔1个多月后,停车收费项目有了新的进展。目前,以上试点路段的路内停车智能化管理设备全部安装到位,停车管理软件已完成调试,前期引导、收费管理人员已到位。4月6日起,以上路段将进行停车收费,届时将有车位管理员在现场进行登记录入车牌,并将打印小票放置在停放汽车的挡风玻璃上,车主离场时可扫描小票上的二维码进行付款,或可关注“三水一健停”公众号并按照相关操作指引进行付款。
A类收费标准
B类收费标准
西南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西南街道将全面推进中心城区其他路段路内停车收费项目建设,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同时督促项目公司稳步推进施工进度。后期将按照计划和进度,陆续开放相关收费路段,按照商业繁华路段和一般路段的分类,及日夜停车时段进行区别收费。
据了解,路内停车收费智能管理系统项目是三水区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的一项重点工程、是解决“停车难”的一项有力举措。路内停车收费只是一种市场管理和调节手段,通过合理的收费提升停车资源的利用率和周转率,进一步推进和加快三水智慧城市和智慧交通建设。实行停车收费后,将为群众带来三大便民功能:一是可引导用户快速找到停车位,将有效缓解道路交通的拥堵情况,同时盘活周边停车场泊位资源。二是减少了临时泊车位的压力,保障和满足广大车主最急需的短停需求,让广大车主能真正有机会便捷地使用辖区内的路内公共车位。三是从一定程度上可有效遏制乱停车、一车占多位、商家私自圈占泊位等问题。
为进一步发挥公益广告弘扬主流价值、传播文明理念、弘扬文明新风、凝聚文明创建力量的重要作用,佛山市委宣传部、佛山市文明办决定开展公益广告平面海报创作征集活动,紧密围绕“喜迎党的二十大”主题,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文明培育的具体要求,征集一批兼具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公益广告平面海报作品。公告如下:
创作主题
参与征集的作品要坚持正确价值导向,突出思想道德内涵,有利于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重点围绕以下主题开展创作:
1、围绕伟大成就: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的历史性变革和历史性成就,反映广大干部群众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生动实践等。
2、围绕时代精神:展现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伟大建党精神等。
3、围绕文明新风:倡导勤俭节约、简约适度、饮食健康、生活自律、心态平和、使用公筷公勺、保持社交距离、开展垃圾分类、尊重自然、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等。
4、围绕城乡新貌:反映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给城乡面貌带来的新变化新成就。
5、围绕文明实践:倡导积极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倡导学雷锋志愿服务、倡导传承红色基因、倡导学习宣传各类先进模范典型、倡导共建共享“爱满佛山、向善之城”。
6、围绕文明《条例》:倡导学习贯彻《佛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容。
创作要求
1、突出审美要求:作品应体现较高的文化艺术水平,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能够引起群众的思想和情感共鸣,鼓励运用岭南广府文化元素、佛山非遗元素等进行创作,体现佛山历史文化特点。
2、适宜大众传播:作品应与城市环境相融合、与群众欣赏习惯相契合,通过具象化通俗化的画面和语言表达核心思想,便于受众接受。同时应避免出现明显的地区和行业专用名称、名词,适宜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传播。
3、符合规范要求:作品需严格遵守公益广告有关要求,不得有不文明现象,不得加入商业标识、logo,个人、单位名称。创作单位应签署原创承诺,保证对作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得抄袭、模仿,并确保作品此前未在报纸、杂志、网站、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各类媒体以及相关单位活动和会议上公开发表。活动主办方不承担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责任,主办方保留取消其活动资格及所获荣誉、追回版权受让费用的权利。
4、体现公益属性:为适合在佛山公共场合长期展示,在不对作品整体结构和创意作大规模改动的前提下,优秀作品和入围作品创作者应配合主办方对作品细节作免费微调。主办方对优秀作品和入围作品享有版权,在公益宣传中享有(但不限于)对作品进行修改、复制、摄制、展览、放映、出版画册、新闻广播、汇编、信息网络传播、外宣品应用等权利,不再另付报酬。
作品形式
1、单幅类:每件单幅作品需提供竖版、横版各一款。
2、系列类:每件作品围绕同一主题,提供一套至少两幅的海报,每幅均需提供竖版、横版各一款。每件申报作品须同时提供以下两种文件格式,并压缩打包后提交。
格式一:JPG格式文件,分辨率为原大300dpi;比例4:3,大小不低于5M;格式二:作品源文件(CDR或PSD)。
优秀作品名额设置
作品创意经主办方组织专家认定后,给予“优秀作品”和“入围作品”荣誉。“单幅类”设优秀作品3件、入围作品5件;“系列类”优秀作品2件、入围作品4件。
某一类别应征作品不足、质量不高的,该类别可空缺;经专家认定,作品质量达不到主办方要求的,所有类别优秀作品可空缺或转为入围作品名额。
“优秀作品”和“入围作品”由创作者与主办方签订作品版权转让合同,将相应作品版权转让给主办方,主办方支付相应的版权受让费用(具体费用由主办方与创作方通过合同约定),不再另付设计、创作等其他费用。
“优秀作品”和“入围作品”将充实入我市创文公益广告库、向上推荐至中央和省文明办,并对作品通过市内主要媒体作报道、发布,在户外媒介和政务新媒体定期展播等途径进行广泛宣传推广。
参与对象与投稿方式
本次活动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作品,包括市内外院校、广告公司、媒体机构,以及全市各级党政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单位(作品须以单位名义申报,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的作品)。每个权属主体最多只能申报5个作品。
参与活动的作品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材料:参与活动的单位应填写《作品登记表》及《授权确认书》(由著作权人签署,加盖单位公章);同一单位提供多件作品的,应填写《申报作品汇总表》)。如作品涉及使用道德模范等特定人物肖像的,申报单位还需提供与肖像权人签订的授权使用证明书(请另外自拟)。
2、发送投稿:符合规格的申报作品电子版连同《作品登记表》、《授权确认书》、《申报作品汇总表》的电子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件一并打包压缩,并按“XXX单位名称+作品类别+作品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fsswmb@126.com。
本次活动的申报作品均采用网上提交形式,无需打印作品或邮寄作品。所有申报作品(包括材料)均不退还,请参与者自留底稿。
3、咨询联系电话:市文明办李思韵,0757-83360622;佛山文明网编辑郑恒,0757-83360603,佛山文明网编辑钟俊莹,0757-83329316。
4.申报截止日期
本次活动的投稿截稿时间为2022年5月6日(以邮箱收到作品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5件事跑一次,十几分钟就办完了,方便又高效。”3月31日,三水首名体验“就业一件事”集成服务的市民李国彬说。当日,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开展“就业一件事”集成服务,并成功受理首宗业务。
“就业一件事”集成服务,即“就业创业证”申领、就业登记、档案接收、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申领,这5件事可实现一次性办理。办理流程优化,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
以往市民办理上述5个事项,需按照不同事项、准备不同资料分别进行办理。办理流程较复杂,群众需多头跑腿。“就业一件事”集成服务将5项业务整合,通过填写一张表、到一个窗口、提供一次资料,便能“一站式”办理5个事项。
办理过程中,申请人只需填写“就业创业登记表”基础信息并出示相关资料,工作人员在系统上登记、审核相关信息,打印形成“高校毕业生就业一件事申请表”,待申请人签字后,便完成了相关业务申报。
其中,“就业创业证”申领和就业登记可即时办结。高校等毕业生接收、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申领等事项,则需网上申请,再由系统分发给各部门审批办理。
李国彬表示,作为三水人,他为三水有这样高效的服务感到自豪,也会向更多朋友推荐该业务,相信能增强人才在三水创业或工作的归属感。
三水区政数局政务管理股股长叶林表示,减轻企业和群众办事负担,提速提效政务服务,一直是三水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方向。接下来,三水区将围绕自然人生命周期关键节点,开展更多“一件事”服务,如“出生一件事”“退休一件事”等,为更多群众提供办事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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