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区北滘镇济虹路(伦桂路至合成南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济虹路(伦桂路至合成南路)建设工程 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顺发改资(北滘)[2022]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城建和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济虹路(伦桂路至合成南路)建设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工程内容为:
(一)、市政部分:
1、道路部分:破除现状建筑物与混凝土路面、清除表土、软基处理挖方及换填片石、铺设钢塑土工格栅、路基回填砂性土、深层水泥搅拌桩、桥涵台背回填石屑、新做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做透水混凝土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安砌路缘石、新做警示柱、新做栏杆、机非分隔栏制安、边坡防护喷播植草、新做挡土墙等;
2、排水部分:挖沟槽土方、管沟原土回填、新做雨污水管(管材采用II级钢筋混凝土管,最大管径DN1000)、混凝土雨水检查井制安、混凝土污水检查井制安、砌筑雨水口、新做出水口等;
3、桥梁部分:土方开挖、改河道、拉森钢板桩支护、填土锥坡、浇筑承台、桥涵台身、盖梁等混凝土构件、钢筋制作与安装、吊装13m预应力空心板、设置桥面伸缩缝、桥面整体浇筑及铺装、人行道铺装、安装栏杆、模板制安、搭设桥涵支架等;
4、交通部分:安装标志牌及标杆、混凝图基础浇筑、划地面标线及交通箭头、安装中央分隔栏等;
5、绿化部分:种植乔木及花卉,回填种植土等;
6、海绵城市部分:土方开挖、回填砾石、碎石盲沟、复合防渗土工膜铺设、DN100PVC穿孔管制安、沉淀消能池(开孔)制安、挡流堰制安等。
(二)、安装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1、照明部分: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安装、配电箱安装、路灯安装、电缆及电缆保护管敷设、电缆井砌筑、变电站基础、配电箱基础及土方挖填等;
2、交通工程部分:信号灯安装、线缆及保护管敷设、灯杆及基础安装、砌筑接线井、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安装、交换机安装、网络服务器安装、监控电杆及基础安装等;
具体详见清单。
2.3 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0867163.63(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设计图纸。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类别:施工类企业)。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打印件,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 9 月至2022年 2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3 月 3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4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4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城建和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蓬莱一路2号
邮 编:528311
联 系 人:洪工
电 话:0757-2239899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顺翔路20号(太昌大厦二楼201室)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徐小姐
电 话:0757-22330643
传 真:0757-22330606
电子邮件:962587227@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2022年 3 月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合成南路(济虹路至南源西路)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合成南路(济虹路至南源西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顺发改资(北滘)〔2022〕1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城建和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北滘镇财政资金。
本项目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合成南路(济虹路至南源西路)建设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工作内容包括:(1)道路交通排水部分:特殊路基处理为换填片石13679.57m3、水泥搅拌桩桩径50cm,新建机动车道沥青路面7245.17m2,新建人行道及自行车道C30透水混凝土路面3210.49m2,新建钢筋混凝土挡土墙55m;铺设Ⅱ级钢筋混凝土管总长为1196.4m,最大管径DN1000;新建标线、标记、标志牌、标志杆、金属栏杆等;(2)桥涵部分:新建桥梁采用24跨(13)m简支预制C50混凝土空心板梁,桥梁宽度为30.5~34m,桥面铺装层采用10cm厚沥青混凝土,人行道栏杆等;(3)绿化工程:回填种植土、栽植乔木、栽植花卉、喷播植草等;(4)照明部分:路灯安装、电缆及电缆保护管敷设、电缆井安装、管道包封和土方开挖及回填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设计图纸。
2.3 定额工期:/日历天,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日期:/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4037626.97(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设计图纸。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类别:施工类企业)。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打印件,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3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4月21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4月21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天不接受投标人现场签到、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只接受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城建和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蓬莱一路2号
邮 编: 528311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0757-23273508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3号弘越中心15楼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刘小姐
电 话:0757-22662288
传 真:0757-22662277
电子邮件:475724434@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2022年3月30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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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小微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条件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备注:
1.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本清单有关扶持政策;
2.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3.同一劳动者,多类社保补贴不得同时享受;
4.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国统字〔2017〕213号);
5.以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政策时,各项社保补贴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
6.分公司不得申请各项就业补贴,获得总公司书面授权的除外;
7.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参照企业享受有关就业补贴政策;
8.就业创业补贴所称“以上”、“以下”、“以内”、“不超过”、“不低于”、“不高于”、“不足”等,均包含本数。
补贴标准
每月按用人单位为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部分)。
补贴标准
每人最长可享受2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申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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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及协作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脱贫人口,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劳动合同不作时间要求),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备注:
1.员工入职前须已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符合脱贫人口身份(脱贫人口指原被扶贫部门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目前仍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
2.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3.该补贴可和一般性岗位补贴一同申请,一般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不得同时享受;
4.同一劳动者,多类社保补贴不得同时享受;以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身份享受政策时,各项社保补贴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首次享受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除外;
5.分公司不得申请各项就业补贴,获得总公司书面授权的除外;
6.就业创业补贴所称“以上”、“以下”、“以内”、“不超过”、“不低于”、“不高于”、“不足”等,均包含本数。
补贴标准
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部分)。
补贴标准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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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
按实际缴纳的50%补贴给个人
了解一下
补贴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1.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本清单有关扶持政策;
2.以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享受政策时,各项社保补贴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首次享受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除外;以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政策时,各项社保补贴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
3.就业创业补贴所称“以上”、“以下”、“以内”、“不超过”、“不低于”、“不高于”、“不足”等,均包含本数;
4.补贴原则上应发放至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确无社会保障卡账户的,可发放至名下的其他银行账户。
补贴标准
每月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补贴标准
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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