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更合镇经十一路道路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F2023(GM)WS00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更合镇经十一路道路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付款方式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3-03-10,更正为:2023-03-13。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3-16 14:30:00,更正为:2023-03-22 14: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3-16 14:30:00,更正为:2023-03-22 14:30:00。
序号 | 原采购文件内容 | 现修改为 |
1 | 主要商务要求-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入场开工付合同价30%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10%,现场完成工程量的造价达到中标金额的5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40%。 3期:支付比例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 4期:支付比例10%,余款在结算通过镇财政办或镇审计部门审核两年内不计息付清,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入场开工付合同价30%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40%,现场完成工程量的造价达到中标金额的5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70%。 3期:支付比例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 4期:支付比例10%,余款在结算通过镇财政办或镇审计部门审核两年内不计息付清,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2.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合同签订后入场开工付合同价30%预付款。 现场完成工程量的造价达到中标金额的5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4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 余款在结算通过镇财政办或镇审计部门审核两年内不计息付清,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 合同签订后入场开工付合同价30%预付款。 现场完成工程量的造价达到中标金额的5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7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在结算通过镇财政办或镇审计部门审核两年内不计息付清,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355号镇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757-88849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号一座第一层A101之一
联系方式:0757-82253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工、蓝工
电 话:0757-82253630
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张槎街道召开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总结暨业务培训会议
昨日(8日),张槎街道召开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总结暨业务培训会议。现场总结通报了市河湖长制2022年第三、第四季度检查结果,向获得2022年度张槎街道河湖长先进集体的5个村颁奖,还解读了2023年市季度检查方案,对季度检查常见扣分问题进行分析。
前不久,佛山市2022年第4季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检查结果出炉,张槎街道在全市32个镇街里取得第2名的好成绩。过去一年,张槎街道扎实开展街道河长制工作,全年镇级河长巡河1014次,村级河长巡河1854次,及时处理巡河系统案件1208宗,对村委会开出河涌整改督办函共23次,通过自查自纠发现并整改“四乱”问题共4宗。据了解,2022年全年张槎水环境质量排名全市第6,水质同比变化率为3.25%,为全区第1。市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主干河涌水质达标率85.71%。
今年,张槎街道确立“1368”发展思路,锚定“坚持制造业当家,加速全域中心化”目标,走高质量发展道路,奋力实现“人城产文”融合发展。
产业发展与城市品质息息相关。张槎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政协联络处副主任杨晓辉表示,接下来张槎街道河长办将重点主抓南北大涌全流域治理,解决明涌暗涵历史遗留问题。今年,张槎街道计划启动5个暗涵整治项目,目前已经全面铺开。其中玉带片区暗涵整治已在1月完工,而季华路、张槎一路、白坭片区的暗涵整治预计4月开工,另外塱沙路暗涵整治计划6月底开工,争取今年完成所有工程,实现流域水质全面改善。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F2023(GM)WS00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更合镇发网厂侧道路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付款方式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3-03-10,更正为:2023-03-13。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3-14 14:30:00,更正为:2023-03-21 14: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3-14 14:30:00,更正为:2023-03-21 14:30:00。
序号 | 原采购文件内容 | 现修改为 |
1 | 1.主要商务要求-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签订施工合同支付至合同价的30%。 2期:支付比例10%,完成工程量造价达到合同金额的50%支付至合同价40%。 3期:支付比例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 4期:支付比例10%,余款在工程结算通过镇财政办或镇审计部门审核后两年内不计息付清,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 1.主要商务要求-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签订施工合同后入场开工付合同价的30%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40%,现场完成工程量的造价达到中标金额的5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70%。 3期:支付比例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 4期:支付比例10%,余款在工程结算通过镇财政办或镇审计部门审核后两年内不计息付清,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2.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签订施工合同支付至合同价的30%。 2.完成工程量造价达到合同金额的50%支付至合同价4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 4.余款在工程结算通过镇财政办或镇审计部门审核后两年内不计息付清,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签订施工合同后入场开工付合同价的30%预付款。 2.现场完成工程量的造价达到中标金额的5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7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 4.余款在工程结算通过镇财政办或镇审计部门审核后两年内不计息付清,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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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355号镇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757-88849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粤合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江湾一路弼唐西一街商业楼2楼02室
联系方式:13726612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13726612131
广东粤合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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