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更合镇发网厂侧道路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F2023(GM)WS00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更合镇发网厂侧道路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付款方式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3-03-10,更正为:2023-03-13。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3-14 14:30:00,更正为:2023-03-21 14: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3-14 14:30:00,更正为:2023-03-21 14:30:00。
序号 | 原采购文件内容 | 现修改为 |
1 | 1.主要商务要求-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签订施工合同支付至合同价的30%。 2期:支付比例10%,完成工程量造价达到合同金额的50%支付至合同价40%。 3期:支付比例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 4期:支付比例10%,余款在工程结算通过镇财政办或镇审计部门审核后两年内不计息付清,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 1.主要商务要求-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签订施工合同后入场开工付合同价的30%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40%,现场完成工程量的造价达到中标金额的5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70%。 3期:支付比例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 4期:支付比例10%,余款在工程结算通过镇财政办或镇审计部门审核后两年内不计息付清,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2.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签订施工合同支付至合同价的30%。 2.完成工程量造价达到合同金额的50%支付至合同价4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 4.余款在工程结算通过镇财政办或镇审计部门审核后两年内不计息付清,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签订施工合同后入场开工付合同价的30%预付款。 2.现场完成工程量的造价达到中标金额的5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7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 4.余款在工程结算通过镇财政办或镇审计部门审核后两年内不计息付清,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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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355号镇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757-88849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粤合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江湾一路弼唐西一街商业楼2楼02室
联系方式:13726612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13726612131
广东粤合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F2023(GM)WS00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更合镇法恩莎厂东侧道路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付款方式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3-03-10,更正为:2023-03-13。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3-15 14:30:00,更正为:2023-03-22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3-15 14:30:00,更正为:2023-03-22 09:30:00。
序号 | 原采购文件内容 | 现修改为 |
1 | 1.主要商务要求-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入场开工付合同价30%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10%,现场完成工程量的造价达到中标金额的5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40%。 3期:支付比例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 4期:支付比例10%,余款在结算通过镇财政办或镇审计部门审核两年内不计息付清,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入场开工付合同价30%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40%,现场完成工程量的造价达到中标金额的5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70%。 3期:支付比例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 4期:支付比例10%,余款在结算通过镇财政办或镇审计部门审核两年内不计息付清,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2.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合同签订后入场开工付合同价30%预付款。 现场完成工程量的造价达到中标金额的5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4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 余款在结算通过镇财政办或镇审计部门审核两年内不计息付清,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 合同签订后入场开工付合同价30%预付款。 现场完成工程量的造价达到中标金额的5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7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在结算通过镇财政办或镇审计部门审核两年内不计息付清,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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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355号镇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757-88849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号一座第一层A101之一
联系方式:0757-82253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工、蓝工
电 话:0757-82253630
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因原公告尺寸格式不符合网页显示要求,兹有如下版本可供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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