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贻伟参加部分住粤全国政协委员专题学习座谈会
李贻伟参加部分住粤全国政协委员专题学习座谈会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助力民营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之路
3月7日晚,全国政协委员、广州市政协主席李贻伟在参加部分住粤全国政协委员专题学习座谈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时发言。
李贻伟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谆谆教导、字字千钧,令人鼓舞、催人奋进。
李贻伟说,广州市政协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两会部署,把高质量发展作为广州现代化建设的首要任务和总抓手,团结带领广大政协委员和党员干部群众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一是坚定不移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勇迎挑战、抢抓机遇。深化拓展“十”字履职模式,更多运用社会能量、市场力量,推动民营经济在大湾区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二是鼓舞激励民营企业创新创造的信心动力。扎实做好民营企业纾困解难和服务保障工作,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全力推进“百姓提案”工作,及时反映民营企业心声诉求,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三是引领带动政协委员中的民营企业家担当作为。针对外部环境急剧变化,不确定难预料因素显著增多,搭好瞭望台、做好侦察机,引导激励政协委员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在实现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中扛起委员担当、作出政协贡献。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道岚
来源:广州日报2023年3月9日第A2版
编者按
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全国政协委员,广州市政协主席李贻伟日前接受人民政协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以来,广州市政协探索了以提案为中心的“十”字履职模式,推进各级政协组织上下左右的纵横联动协商,全方位拓展政协履职的广度深度效度。现转载人民政协报专访内容,以飨读者。
何为“十”字履职模式?李贻伟说,这是广州市政协坚持守正创新,提出打造以提案为中心和枢纽的两个联合履职新形态。一个是,加强纵横联动协商。纵向上,加强与全国、省、区政协的“串联”,围绕区域发展重点工作等议题协商议政,打造上下贯通、联系紧密的立体协商方阵;横向上,加强与党派团体、政府部门、兄弟城市和市民群众的“并联”,做到视角互补、意见互融、提办互促,真正实现广聚智慧力量、提高提办质效、共促发展实践。另一个是,提升效能联动协商。坚持扩容扩面,把市民群众的声音和智慧汇聚起来;坚持提质提效,提升专业能力,提案建议让承办部门拿来就能用、照着就能做、做了能有效。
李贻伟表示,接下来将继续深化“十”字履职模式:一是以精心打造“百姓提案”为牵引,提高建言资政、凝聚共识水平。多办纾民困、解民忧的实事,把群众的“问题清单”变成政协的“履职清单”,让政协的“履职指数”变为群众的“幸福指数”。二是以纵深推进“联动协商”为基础,构筑广泛多层制度化协商方阵。推动全国、省、市、区四级政协联动成为常态,全面聚合各党派团体、界别群众智慧,围绕制造业当家、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等协同发力,实现资源共有、智慧共用、成果共享。三是以“委员之家”为依托,完善密切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探索“委员之家”同各级政协委员工作平台的连接与合作路径,通过课题分解、联合调研、分级协商、系统建言等方式,上下贯通、有力有效履行职责,让政协委员与人民群众站得更近、贴得更紧、服务更实。四是以着力锻造“研究型”队伍为支撑,提升专门协商机构专业能力。全面加强研究型人才、学习型组织、智库型政协建设,围绕年度协商计划开展研究,明确课题、领导带头、专班推进,通过“人人争当研究员”的生动实践,把调研水平体现在提案建议中,实现专业力、调研力和履职力有机统一。
文字、音频:人民政协报记者 林仪
来源:人民政协报2023年3月9日第A6版、人民政协报APP
- 项目名称:江门蓬江产业园邻里中心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3-094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3月9日 0时0分~2023年3月29日 8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4.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管等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执业注册。 2.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曾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单项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10万(含)平方米的或以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业绩。(注:①业绩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咨询成果的复印件,咨询成果可以是经业主确认的咨询报告或定案表或业主评价意见等(咨询成果指:与合同相对应的概算编制或审核、预算编制或审核、结算编制或审核的造价咨询服务成果任一即可)。时间以成果文件落款时间为准。提供的资料应能体现总建筑面积。如业绩证明文件未能反映总建筑面积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②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至少包含的工作内容为: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信息进粤登记有关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6. 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公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7.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江建〔2019〕356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 级或以上的企业。 8. 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执业注册。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3月29日 9时0分 - 2023年3月29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学术报告厅(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3月29日 8时30分 - 2023年3月29日 9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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