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遴选2023年荔湾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服务供应商的公告
为推动荔湾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和《荔湾区中小企业“育苗行动”三年工作方案(2022-2025年)》深入实施,健全荔湾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我局拟择优遴选2023年荔湾都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服务供应商1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征集服务供应商起止时间
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6日。
二、服务供应商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提供该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近三年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原则上需是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的“科技服务机构白名单”内企业(2022年度广州市科技服务示范机构“以赛促评”成绩排名前100名企业)
(五)有专精特新企业相关培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委托工作内容及任务要求
负责2023年度荔湾区“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工程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推动本区年度各项培育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育苗行动”在库企业服务
1.建立100家“育苗行动”在库企业台账
2.深入企业开展政策宣讲、调研等工作。
(二)“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
1.配合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梯度体系;
2.建立和健全专精特新企业服务台账制度;
3.开展专精特新企业走访、调研活动;
4.组织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和申报材料审核工作;
5.完成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政策宣讲、申报辅导活动。
(三)根据工作需要,需安排工作人员到我局驻点开展工作。
四、服务经费及服务期限
(一)服务方工作经费包括:专家服务(含税)、车辆使用、交通、用餐、会议场地、住宿、驻点办公人员、资料整理报送等相关工作中产生的经费。同一服务项目内如包括多项工作,总费用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
(二)本次服务经费不超过10万元;服务期限为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五、付款方式
(一)签订合同后按支付合同总额的60%,项目开始完成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合同剩余金额,受财政支付程序等不可抗因素影响的,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延后支付。
(二)本项目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支付的所需文件如下:
1.合同;
2.发票;
3.项目开展有关台账材料。
六、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所需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单位简介。包括名称、注册地、单位经营规模、技术力量、行业资源,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2.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说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以本公告遴选征集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承担开展同类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6.服务项目工作方案,包括总体思路、工作团队、工作进度安排、经费使用方案、服务质量承诺等。
参选供应商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提交要求
有意参与的单位请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供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于2023年3月16日下午18:00前送至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法规科(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路638号702室;联系人:罗智,刘礼校;联系电话:020-81403600;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9日
荔湾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2023年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通知要求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申报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受理区内企业申报截止时间
(一)系统受理时间:各申报单位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统一申报,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4月10日,申报单位须于以上时间内上传相关材料。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各申报单位须于2023年4月12日17点前将相关纸质版材料按要求提交至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路638号702室(综合法规科,刘礼校,020-814036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报送说明
(一)对于已成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申报企业提供佐证材料须包含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确保涉及认定标准的经营数据准确,不能使用财务报表代替审计报告作为相关经营数据的佐证材料。
(三)对于符合简单更名要求的第二批复核申请企业,请按照《关于组织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审核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1〕171号,附件2)要求,同时提供相应材料(材料分开装订、报送)。
(四)企业申报材料(含申请书、真实性声明、合规经营承诺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合订成册,一式2份(于书脊处注明“广州市2023年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或“广州市2023年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及企业名称);申请书或复核申请书另外再单独装订4份。各份纸质申报材料都应与线上申报材料严格一致。
三、特别提醒
申报和复核的企业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概念按《办法》的“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如明显不符合《办法》标准,将不予推荐。
企业申报材料相关材料下载链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http://gxj.gz.gov.cn/yw/tzgg/content/post_8825906.html。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9日
2月27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健强和市管一级调研员毕少远组织召开2023年市民政局民生重点工程推进工作会议,传达落实省、市和局的高质量发展部署要求,认真总结现阶段民生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研究部署推进重点工程高质量发展的有关工作。
会议强调,要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踔厉奋发、勇毅前行,齐心协力突破困难瓶颈,全面加快推进民生重点工程建设,确保实现兔年“开门红”,为全年工程建设开好局、起好步: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各项目业主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和监督责任,全力推动项目资金、征地拆迁、用地手续、报建报批等工作,确保抓紧抓细抓到位,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强化质量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积极发挥各级监督指导作用,加强督导检查,统筹好施工进度和建设质量。三是强化沟通协调。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能力,聚焦重点工作攻坚,加强与各区、有关职能部门、参建单位的协调联动,通力合作破解难题,加快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四是强化廉洁干事。要坚守廉洁工作底线,将工程廉政建设和工程业务同部署、同推进,严格遵循基建管理程序,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努力打造优质廉洁工程。
局重点办及12个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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