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协商实践探索与发展路径课题调研项目比选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社会组织协商实践探索与发展路径课题调研项目
比选时间:2023年3月7日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由广州市民政局进行项目比选,简介如下:
(一)项目类别:服务类
(二)数量:1项
(三)发布公告时间:2023年2月22日
(四)项目内容:社会组织协商实践探索与发展路径课题调研项目。(详见项目公告)
二、中选人
经评选小组对技术、商务、价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按照综合得分选出中选人。
中选人:广州社会组织研究院
中选价:150,000元
本公告有效期为自发布之日起1天,对中选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1104室)提交书面意见。
广州市民政局
2023年3月9日
由广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承担的番禺区市桥街道先锋社区微改造项目自2022年11月竣工验收以来,得到社区居民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充分认可,在多个主流媒体中得到广泛报道;汕头、中山、佛山、珠海等兄弟城市相继前来考察学习。设计成果先后获得“2021年度广东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一等奖”、“2022 年大湾区城市设计大奖优异奖”。
经过改造修复后的先锋社区以其深厚的历史气质,多时代的建筑风貌特色,以及精心打造的景观环境和夜间灯光秀,深受人民群众的喜爱。
多个主流媒体广泛报道(图1、图2、图3、图4)
项目简介:
先锋社区位于番禺市桥的中心,自古以来承担着番禺政商中心的城市职能,是千年番禺历史文化的缩影。社区内汇聚了清代至近现代多个历史时期的风貌建筑群,是市桥历史演变的空间样本。为改善老旧社区的环境设施,活化利用区内多时代的建筑,本项目以历史文化保护与集体回忆再现为导向,探究不同于一般老旧社区微改造的新路径和新方法。
先锋社区历史沿革及历史文化资源(图5、图6)
项目以16公顷先锋社区行政区域为总体规划范围。规划首先通过居民口述历史,将先锋文化故事、居民情感记忆、特色业态融入到相应时代的建筑中,形成4个记忆主题分区,5段存储器验路径,对8个重要记忆节点,34栋公房进行精细化设计,重现历史空间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实现居民记忆情感、原真空间、特色业态的匹配与融合,形成时空一体的场所体验。另一方面,组织社区共同缔造活动,关切居民实际需要,优化完善社区交通、公服、消防、开敞空间、灯光照明、游览标识、智慧信息、文化展示等系统,解决老社区的综合问题。通过全面提升社区环境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民生,增强居民的社区认同感、归属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先锋社区微改造规划设计(图7、图8)
实施成效:
项目实施完成后,先锋社区的空间环境吸引力得到了极大提升。近一年来,文创产业自发培育、吸引了“老番禺居民”重返先锋,艺术家和创客积极进驻,历史记忆、历史空间和产业发展融合促进的机制初见成效。社区居民生活环境得到较大提升,与此同时,以历史记忆为导向的共同缔造活动,发挥了精神家园的吸引力,香港番禺同乡会主席、先锋社区出生的香港商界名人以及番禺区前区长为社区复兴出钱出力、建言献策。重建先锋社区“大湾区”同乡的情感联系,为社区长远发展建立起强大的精神支撑。
先锋社区微改造实施效果(图9-16,摄影Hunk)
本项目创造性地提出了以“多时代历史记忆为触媒”的微改造方法,为湾区范围内的历史文化型老旧社区微改造提供理论指导和经验借鉴。同时作为触媒项目激活了市桥周边同类型社区改造的积极性,切实解决老旧社区的自然衰败的问题,助力市桥复心和人地复兴。
附表:
奖项及宣传推广 | 题目 |
2021年度广东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一等奖 | 番禺区市桥街先锋社区微改造项目规划和详细设计 |
2022年大湾区城市设计大奖优异奖 | 市桥复心——广州市先锋社区微改造项目规划和详细设计 |
国家级核心期刊《城市规划》 | “多时代”历史记忆为触媒的老旧社区微改造实践——以广州市番禺区先锋社区为例 |
学习强国 | 广州番禺:聚焦老旧小区微改造,“改”出百姓新生活 |
老番禺情调又回来了!广州这个老旧社区变身“街头博物馆” | |
广州日报 | 番禺“夜明珠”盼蝶变更盼人气,先锋社区借微改造焕发生机 |
留住老街记忆,焕发时代光彩!广州番禺市桥先锋老巷“蝶变新生” | |
今日头条 | “改”出新生活,广州番禺先锋社区将被改造成广府文化体验街区 |
番禺市桥古街巷保护规划公示:新建建筑限高30米 |
项目名称:社会组织协商实践探索与发展路径课题调研项目
比选时间:2023年3月7日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由广州市民政局进行项目比选,简介如下:
(一)项目类别:服务类
(二)数量:1项
(三)发布公告时间:2023年2月22日
(四)项目内容:社会组织协商实践探索与发展路径课题调研项目。(详见项目公告)
二、中选人
经评选小组对技术、商务、价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按照综合得分选出中选人。
中选人:广州社会组织研究院
中选价:150,000元
本公告有效期为自发布之日起1天,对中选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1104室)提交书面意见。
广州市民政局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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