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最新要求:全面清理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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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各地要科学合理划定片区,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鼓励逐步实行单校划片,合理稳定就学预期。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并将热点学校分散划入相应片区,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
《通知》强调,各地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进一步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通知》明确,各地要全面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进一步压减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计划。
《通知》要求,各地要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认真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对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妥善做好考试招生报名服务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各地要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为更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创造条件。
一起来看看《通知》全文吧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一、科学合理划定片区
各地要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目前还未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地方,要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鼓励逐步实行单校划片,合理稳定就学预期;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并将热点学校分散划入相应片区,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确保2022年招生工作全面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已经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地方,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各地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二、规范报名信息采集
各地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推动各地建设和完善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三有序录取
各地要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分别明确小学、初中学生录取的具体方式和规则,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已明确的规则录取,其余未录取学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实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鼓励通过小学、初中强弱搭配等方式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切实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薄弱初中的政策措施,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
四、全面落实公民同招
各地要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地级及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县招生,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假借民办学校等名义招收中国籍学生。
五、规范普通高中招生
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有序规范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和省属(省级示范)、市属(市级示范)普通高中、高等学校附属中学招生,同步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持续巩固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成果,进一步压减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计划,确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期全面实现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各地要全面建立地市级或省级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切实加强招生录取过程管理,严禁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收取借读费。严格落实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独立招生规定,严禁公民办学校混合招生。
六、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各地要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各地要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实行积分入学的地方要完善积分规则,切实保障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认真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对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户籍地和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妥善做好考试招生报名服务工作,保障随迁子女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中考。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地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切实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大力推进“阳光招生”,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及时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各地要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作为解决招生入学矛盾问题的治本之策,优先改善、加快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为更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创造条件。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地中小学生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并指导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教育部办公厅2022年3月28日
4月1日下午,市教育局组织召开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工作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传达落实全国、全省、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区两级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安全工作负责同志,各属地高校、市直学校、市属幼儿园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到会对属地高校安全工作进行指导。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管雪同志就全市校园安全形势进行了分析研判,并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就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提出明确要求。
一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认真分析研判辖区内校园安全形势,务必保持高度警惕,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各项校园安全工作。
二要立即开展涉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坚持拉网式、起底式大排查,并一直持续到年底,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和事故风险实行分类台账管理,并严格坚持“三个不放过”,即:隐患没查清不放过,问题没整改不放过,责任没落实不放过。
三要将校园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严格按照“快”“严”“准”“稳”的工作要求,以实之又实的工作作风突出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并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加强沟通、宣传、教育和引导,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对学生的关心关爱和服务保障工作。
四要加强请示汇报,经常向属地党委政府汇报影响校园安全的苗头和问题,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最大支持,不断筑牢校园安全工作基础。
五要按照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密切与当地应急、公安、消防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切实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营造安全和谐的教书育人环境。
荷城街道庆洲居委会月洲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发包项目
竞投公告
HCN2022-072
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庆洲居委会月洲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2年4月14日上午10:00在月洲股份经济合作社祠堂对该社的土地进行公开竞投。现将竞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庆洲居委会月洲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2.标的物明细表: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交易底价 |
承租期限 |
投标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经营范围 |
递增情况 |
1 |
地塘脚、大埇坦(土名)土地 |
合共60亩 |
1200元/亩/年 |
10年 |
5000元 |
按400元/亩收取 |
种植 |
每五年递增15% |
3.付款方式:先付款后使用;
4.补充说明:
①中标人免费为招标人平整一条进村临时便道;
②若需要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用地及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且必须做好扬尘防止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地块涉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禁止进行挖鱼塘、种树、种花苗等“非粮化”行为。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发包标的物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标的物发包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4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庆洲居委会月洲股份经济合作社祠堂;
3.携带资料明细如下:本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现金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定于2022年4月14日10时00分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庆洲居委会月洲股份经济合作社祠堂正式开始。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月洲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202857731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202379937
温馨提示:疫情防控期间,投标报名、参与开标请保持距离、佩戴口罩,出示粤康码、行程卡。
请到过中风险及以上地区的人员主动回避!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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