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
- 项目名称:茂名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
- 项目编号:JG2023-1026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3月11日 0时0分~2023年3月30日 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3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868.5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监理房屋建筑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造价咨询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类相关业务范围,如营业执照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如信息公示平台、有效期内的工程造价资质/资信证书)③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有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负责人具备:有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可以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2019年前(含2019)获得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尚未换证的则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上述人员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购买自2022年11月至2023年01月的社保管理机构证明材料(如社保管理机构的查询机器打印件)。若上述人员为退休人员,须附退休证及有效的返聘合同复印件。 项目监理负责人不能同时担任超过两项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如中标后,则不得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只承担本项目工作】(提供承诺函);【注:正在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监理负责人的起止时间:在本招标项目以外的招标项目以中标结果公示时间首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为正在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直接发包项目以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为正在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还应遵守如下规定: (1)联合体成员不多于2个,可由不同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牵头人必须是本项目的监理单位;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5.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有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负责人具备:有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可以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2019年前(含2019)获得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尚未换证的则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上述人员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购买自2022年11月至2023年01月的社保管理机构证明材料(如社保管理机构的查询机器打印件)。若上述人员为退休人员,须附退休证及有效的返聘合同复印件。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3月31日 11时50分 - 2023年3月31日 12时20分
- 开标地点:第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3月31日 11时20分 - 2023年3月31日 11时5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为做好西湾东社区村尾街商铺雨棚、路面栅栏及周记旁邻里花园宣传栏安装装饰询比公告工作,西村街道办事处拟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西湾东社区村尾街商铺雨棚、路面栅栏及周记旁邻里花园宣传栏装饰
(二)项目地点:西湾东社区村尾街商铺雨棚、路面栅栏及周记旁邻里花园。
(三)资金预算:财政资金,投资限额为14.8万元。
二、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具有项目的设计安装施工资质和相关的管理人员。
(三)本服务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服务内容及服务须知
(一)服务内容:西湾东社区村尾街商铺雨棚、路面栅栏及周记旁邻里花园宣传栏
(二)服务最高限价:人民币14.8万元,各报价单位在报价文件中明确下浮率,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5%。
(三)服务期:15个工作日。
(四)服务合同:根据造价咨询项目类别选择相应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优先使用。
四、报价咨询
(一)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4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二)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3月10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3月14日下午18时。
五、报价及结算方式
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报价资料等在2023年3月15日18时前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协和路1号西村街道办事处208室。逾期后递交报价资料不予受理。
具体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为准。
六、结果公示
询比中选结果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公示期为1天。
七、其他事项
办事处不承担询比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如项目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询比活动产生的费用询比人自行负责。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协和路1号西村街道办事处208室
联 系 人:苏小姐 联系电话:020-26283255
- 项目名称:2022年中国联通广东科学城综合园区装修改造(二期)项目
- 项目编号:JG2023-102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3月11日 0时0分~2023年4月6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36.8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842.596141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技术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13、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 )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4月6日 10时0分 - 2023年4月6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3月11日 0时0分 - 2023年4月6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4月6日 9时45分 - 2023年4月6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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