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停车场综合规划方案、综合体建筑概念方案及深化专题研究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停车场综合规划方案、综合体建筑概念方案及深化专题研究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
2.2本项目共分 1个标段,招标范围、工作内容及服务期、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2.1招标范围:本次工作研究范围为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停车场及其周边土地综合规划方案、停车场综合体建筑概念方案及深化专题研究。其中:停车场及其周边土地综合规划范围约200公顷、停车场综合体建筑概念方案及深化专题研究范围约28公顷。
2.2.2工作内容及服务期
2.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105.05万元。
2.3承包方式:
总价包干+单价包干+固定费率包干。
2.4质量要求:设计成果文件的质量标准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具体按本项目合同中的相关质量要求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4.2.1和4.2.2资质:
4.2.1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符合《关于深入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50号)及《关于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证书延期有关事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685号)规定的按其执行,如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有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延期事项有新通知的,按最新通知执行)。
4.2.2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注: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执行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设计资质延续事项有新的通知,按最新通知执行)。
4.2.3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能超过两家,资质要求如下:
(1)工作内容1:《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停车场及其周边土地综合规划》单位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作内容2:《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停车场综合体建筑概念方案》、工作内容3:《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停车场上盖设计方案深化(方案设计深度)》和工作内容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停车场上盖设计方案深化(初步设计深度)及相关专题研究》的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以工作内容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停车场上盖设计方案深化(初步设计深度)及相关专题研究》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参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https://119.145.135.153/fsgdcx/)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资质类别:设计企业)。
4.4.1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轨道交通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各方中,属于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的,均须满足。)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根据《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的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列入个人“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https://119.145.135.153/fsgdcx)中“红黑名单”栏目的相关网页查询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被“信用佛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尚处于限制投标处罚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8 对投标人企业承担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承担过一项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或停车场上盖开发设计项目业绩。
备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合同正在履行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
2)项目时间的认定:①合同正在履行中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已完成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中载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和业主证明材料,则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载明的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合同正在履行中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3月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3年4月11日 08 时 30分;截止时间:2023年4月11日09时 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1日09时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3开标室)。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大厦18F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7-82489055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7楼
联系人:张庭
电话:020-37860742
电子邮件:zhangting@ebidding.com
项目概况
广东-亚琛工业4.0应用研究中心美的厨房电器工业4.0示范工厂项目教学资源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606-2023-01542
项目编号:FSRY-D23001
项目名称:广东-亚琛工业4.0应用研究中心美的厨房电器工业4.0示范工厂项目教学资源建设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预算金额:2,4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东-亚琛工业4.0应用研究中心美的厨房电器工业4.0示范工厂项目教学资源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2,48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亚琛工业4.0应用研究中心美的厨房电器工业4.0示范工厂项目教学资源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亚琛工业4.0应用研究中心美的厨房电器工业4.0示范工厂项目教学资源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0日至2023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1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1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胜东路
联系方式:0757-22327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如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近良居委会鉴海南路美食城(后面)六福苑二层B09号
联系方式:0757-223814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0757-22381428
· 招聘岗位信息 ·
大沥镇镇属企业是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全资的镇属公有企业,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镇属企业员工17名。
· 招聘条件和要求 ·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学历要求:国家承认的本科或以上学历,部分岗位放宽至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四)年龄、户籍要求: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至2023年2月28日止),具有佛山市户籍。
(五)工作地点均在大沥镇,录用人员须服从工作岗位的安排。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限制招录的人员(对实施了“两违行为”的人员),不予以招聘或录用。
· 报名流程 ·
本次招聘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及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网上报名:
从 2023年3月10日起至 2023年3月17日上午10点止(以我单位收到报名表时间为准)。凡有意应聘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下载并填写《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镇属企业办事员招聘报名表》,每人只能选报一个招聘职位。
以“姓名+职位编号+专业”命名邮件发至大沥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电子邮箱( nhdlgzb@163.com )。
(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2.现场递交报名资料:
递交资料时间:
2023年3月10日起至 2023年3月17日下午5点30分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以我单位接收资料时间为准。)
提交资料:
(1)《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镇属企业办事员招聘报名表》2份。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和个人页)复印件各2份。
(3)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1份。
(4)学信网的认证报告2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设置查询有效期为6个月)。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式)
(5)有工作经验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社保参保证明复印件1份,证明其工作年限;要求有相关专业类工作经验的,需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包括工作单位、部门、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信息)原件1份。
(6)应聘人员个人近期小1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
应聘人员必须对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真实性负一切责任,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报名所需的证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本人。
· 联系方式 ·
递交资料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南二路(大沥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4楼321室。请在大沥疫苗接种中心一楼搭乘电梯。
招聘联系人:张小姐、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7-8592393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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