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竹园居委会扶丽水果市场沿江路入口道路硬底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扶丽水果市场沿江路入口道路硬底化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扶丽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拟对扶丽水果市场沿江路入口道路硬底化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NJ2023-005
项目名称:扶丽水果市场沿江路入口道路硬底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29990.09元
最高限价(如有):¥229990.09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扶丽水果市场沿江路入口道路硬底化工程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工程为扶丽水果市场沿江路入口道路硬底化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拆除路面、安装排水管、挖一般土方、水泥混凝土路面、安装防撞栏等相关配套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1、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磋商报价将被拒绝。
3.2、响应供应商应对包内的全部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材料;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6个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且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须提供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网页截图)
4)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提供网页截图)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注:提供响应承诺函)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采购文件一经在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响应供应商,各响应供应商应及时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及图纸。
2. 请及时留意网站招标项目的动态更新信息,如发生变更,延期开标等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3月22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 号3 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3年3月22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 号3 楼),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7日止。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扶丽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联系电话:13702952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张学村245号之二商铺
联系方式:0757-882886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小姐
电话:0757-88288601
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0 日
项目编号:YHZ2023-004
1.招标条件
榄坑村文化室周边环境提升工程经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会议通过,详见《杨和镇工作会议纪要》【2023】1号),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榄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本村拆旧复垦收益资金(村委会提留部分)全额支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YHZ2023-004
2.2项目名称:榄坑村文化室周边环境提升工程。
2.3建设地点:杨和镇榄坑村
2.4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榄坑村文化室周边环境提升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45个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以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
2.6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包括为对榄坑村文化室周边环境提升工程进行施工。包括硬底化、边坡喷水泥、挡土墙、护栏、水沟等(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为准)和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22,918.41元,不设下限。中标单位需缴纳图纸设计费及预算费¥8585.73元。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8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9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符合行业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资质要求、人员要求
4.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1.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1.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1.2.2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1.3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1.3.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1.3.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09月至2023年0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4.1.3.3投标报名时的建造师必须与投标文件的建造师相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1.4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09月至2023年0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①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②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3.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3.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3.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3.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3.6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20】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5.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1.3被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5.1.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1.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1.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1.7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纸质版复印件或电子版打印件;
5.1.8省外企业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外企业提供);
5.1.9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1.10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1.11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
5.1.12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5.2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二楼(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旁)。
注:成功报名后凭报名表到佛山市灏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880号美的明湖2期42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电子版)500元/份,售后不退。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前派交易员缴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6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23年3月21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23日14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3月23日14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
7.3招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下同)均应在开标前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书、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原件收据以及在本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到场。面交招标人验证,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表上签名报到,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定标办法是最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榄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杨和镇榄坑村
邮编:528500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18925963218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灏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880号美的明湖2期42号
邮编:528500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57-88580659
2023年3月10日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