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龙江城区中心小学锦屏校区改造提升工程中标结果
中标工程名称 |
龙江城区中心小学锦屏校区改造提升工程 |
招标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教育办公室) |
中标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价 | 11965826.32元 |
工期/承诺 | 120日历天/按招标文件要求 |
质量/承诺 | 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号 | 徐高明/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2014201511729;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粤建安B(2016)0001711;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定标日期 |
2022年04月27日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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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购买车管业务服务及场地配套服务项目(2022年)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5月10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GA22CS0402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购买车管业务服务及场地配套服务项目(2022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7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购买车管业务服务及场地配套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976,000.00元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其他服务
采购标的:购买车管业务服务
数量(单位):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 3,976,000.00
最高限价(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共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任意一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响应供应商为新注册成立,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购买车管业务服务及场地配套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购买车管业务服务及场地配套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4月28日 至 2022年05月09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5月10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季华东路天安中心3座1410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5月10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季华东路天安中心3座141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投标供应商需遵守项目开标地点园区内部防疫要求规定。如果投标供应商有从外市过来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本市的防疫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安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号
联系方式:0757-83336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季华东路天安中心3座1410
联系方式:0757-81019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0757-81019488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附件:
1.招标条件
中国工商银行集约运营中心(佛山)改建项目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020-440605-66-03-097469 )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出资和实施管理单位)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建设单位(权属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北73号佛山南海支行大楼。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中国工商银行集约运营中心(佛山)改建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计划工期: 328日历天(不包含办公场所搬迁时间,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或开工令为准,竣(完)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7,894,018.18(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对中国工商银行集约运营中心(佛山)改建项目进行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为建筑外立面维修、补漏,加建3台16层楼高的钢结构电梯,大楼新建电梯与原有楼体衔接部位、5楼局部、8楼至26楼(除13-14楼)、屋顶进行装修,外围景观提升改造,幕墙深化设计。具体详见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7,894,018.18元。
本工程分为以下三部分,分批验收,投标人须保证在各分工程工期内完成以下相应施工任务。因场地转换和人员腾挪,各工期之间预留时间,如因招标人场地衔接等原因超出预留时间,工期顺延,不另增加费用。
工程1:中国工商银行集约运营中心(佛山)改建项目工程,工期209天。
工程2:中国工商银行集约运营中心(佛山)改建项目--装饰1期工程,工期163天。
工程3:中国工商银行集约运营中心(佛山)改建项目--装饰2期工程,工期165天。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1)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1 年10月至2022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8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1 年10月至2022年 3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4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6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包括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
证保险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 年5月24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5月24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不见面开标室206-1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 60 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
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 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
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
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30号
联 系 人: 周先生
邮 编:528200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嘉富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一号天安创新大厦1212室
联 系 人:胡工、陈工
电 话:0757-86225996
传 真:0757-86225996
电子邮件:3271139175@qq.com
邮 编:528200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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