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佛高区禅城园道路及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高区禅城园道路及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禅发改投审〔2021〕10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佛高区禅城园道路及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禅政数监管〔2021〕159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张槎街道物华路、长虹东路、天宝路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拟对物华路、长虹东路、天宝路道路及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建设,主要对现状混凝土路面加罩沥青,提升慢行系统,并同步提升现状排水检查井及雨水口,完善交通、排水、照明、绿化等配套工程等。工程总投资约3856万元。
2.3 计划工期:125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5,539,355.1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拟对物华路、长虹东路、天宝路道路及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建设,主要对现状混凝土路面加罩沥青,提升慢行系统,并同步提升现状排水检查井及雨水口,完善交通、排水、照明、绿化等配套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类别:施工类企业)。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市政 相关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 1000万元 或以上的 市政道路 工程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4月 2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5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5 月 24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5 月 24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3 投标人须关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发布疫情防控要求及通知,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应防控工作,承担主体责任。进入交易场所须按照要求做好口罩佩戴等防护措施并配合进行防疫检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标定标分离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三路6号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曾工
电 话: 0757-82133362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季华五路金源街8号国贸大厦8楼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谭小姐
电 话:0757-83388785
传 真:0757-83388785
电子邮件:fsjuyou@163.com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塘西大道跨线桥、水都路跨线桥及白金线改造工程(康福路连接线)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交能〔2016〕6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以佛交〔2022〕10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建盈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主要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佛山市建盈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佛山市
2.1.2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康福路及塘西大道的连接线,起于塘西大道左岸涌水道的西岸大堤一侧,沿着左岸涌西岸大堤向南终点与康福路顺接,路线全长491.213m 。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3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为9m。
2.1.3施工总工期为6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22年6月,计划交工时间为2022年12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1.4招标范围
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左岸涌改涌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4.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变更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5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土建工程施工单位)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在最新年度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定为D级的。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4.6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4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 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经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 2022 年5月25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 年5月25日9时30分。
6.1.2开标时间: 2022 年5月25日9时30分。
6.1.3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其他
8.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方法。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建盈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1号楼3501单元
邮 编:528300
电 话:0757-29998051
联 系 人:叶工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
邮编:528200
电 话:0757-86283490-803/809
传 真:0757-86283490
联系人:陈工、黄工
电子邮箱:BJZJ_GZ@163.com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一、项目编号:GDYD220255
二、项目名称:2022年4月-2023年3月主流电台年度合作宣传栏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2年4月-2023年3月主流电台年度合作宣传栏目):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2年4月-2023年3月主流电台年度合作宣传栏目):
服务类(佛山珠江传媒广播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新民、严家怡、李曼(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计费基数为中标价,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服务类收费标准下浮30%执行。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2022年4月-2023年3月主流电台年度合作宣传栏目): 1.274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2022年4月-2023年3月主流电台年度合作宣传栏目):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佛山市禅城区委员会宣传部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
联系方式:0757-832804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
联系方式:0757-83332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先生
电 话:0757-8333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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