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大沥镇联河路两侧辅路(穗盐西路-滨江路)及掉头匝道道路建设工程之高压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海区大沥镇联河路两侧辅路(穗盐西路-滨江路)及掉头匝道道路建设工程之高压迁改工程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以 南府复[2022]38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海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南海区大沥镇联河路两侧辅路(穗盐西路-滨江路)及掉头匝道道路建设工程之高压迁改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沥字招投标核准(2023)1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联河路(穗盐西路-滨江路)两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范围自岳联线A点新敷设ZRYJV22-3x300高压电缆到新建岳联线#1公用户外开关箱G01,长度为230米,需3x300电缆中间头1套接通。自新建岳联线#1公用户外开关箱G02新敷设ZRYJV22-3x300高压电缆到新建岳联线#2公用户外开关箱G01,长度为230米。自新建岳联线#2公用户外开关箱G02新敷设ZRYJV22-3x300高压电缆到新建岳联线#1杆,长度为300米。自新建岳联线#2公用户外开关箱G03新敷设ZRYJV22-3x120高压电缆到10kV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联河路大沥段路灯箱变,长度为200米。建设内容包括 10KV 线路迁改工程、拆除工程、土建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3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汛期等因素而延长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布开工通知或开工批复为准,完工时间以监理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
2.4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3,646,317.65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内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招标规模:本工程为南海区大沥镇联河路两侧辅路(穗盐西路-滨江路)及掉头匝道道路建设工程之高压迁改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标准,且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后接火并送电。
★重要事项: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印发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设施设迁改管理实施细则(2021 版本)》及《佛山供电局电力设施迁改管理业务指导书(佛供电生〔2021〕26 号)》的要求,供电部门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以上) 资质或输变电 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或以上) 资质。
4.2.2 具有国家能源局 (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 (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 (或以上) 电力设施许可证。
4.2.3 投标人须已在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资信备案,相关企业名录见广电办建〔2022〕18 号文施工 20kV及以下目录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广电办建〔2022〕18 号文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最新文件以新文件为准)。
4.2.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 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 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名,须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 (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 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 (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 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 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 (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 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 (或其分支机构) 所属当地社保管 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 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 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 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证) 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 (综合类 C3 证) 》 (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 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7.1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 (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 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 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 号) ,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 号) ,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8.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 号) ,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8.8 根据《央企、国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硬六条》规定,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对被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等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3月 3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 源 交 易 网 ” 网 站 “ 交 易 指 南 ” 中 的 工 程 交 易 栏 目 。 网 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 (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 和 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 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60001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保函、保险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3 年4月21日 09 时 00 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4月21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4月21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 (答疑) 、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中心开标三室210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2 层) 。
7.3 授权代理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如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本单位已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需提供投标人的任一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交以上资料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海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桂江公路北段制版中心办公楼 206 室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 翁先生
电 话:0757-85511740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华新路16号绿巢智谷331号
邮 编: 528200
联 系 人:张小姐
电 话:0757-82960362
传 真:0757-82960362
电子邮件:RCgdzx2021@163.com
佛山市南海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单独参加竞买活动(本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意参与竞价者可登录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下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jy.ggzy.foshan.gov.cn:3680/TPBank/newweb/framehtml/onlineTradex/index.html)以及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nanhai.gov.cn)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或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下载相关出让文件。
五、本宗地的公告期自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5月4日止;网上报价期限为2023年5月5日8时30分至2023年5月15日10时止。竞买保证金须于2023年5月13日17时之前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后,方可参加竞买。上述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六、需要到交易地块现场踏勘的竞买人请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联系。
七、本次网上挂牌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八、自本次公告起至网上挂牌截止期间,如有关于本宗地竞买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以及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宗地的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九、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0757-81009276、86369923
(二)系统使用咨询:曾工 0757-83990765
(三)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佛山市南海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单独参加竞买活动(本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意参与竞价者可登录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下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jy.ggzy.foshan.gov.cn:3680/TPBank/newweb/framehtml/onlineTradex/index.html)以及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nanhai.gov.cn)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或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下载相关出让文件。
五、本宗地的公告期自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5月4日止;网上报价期限为2023年5月5日8时30分至2023年5月15日11时止。竞买保证金须于2023年5月13日17时之前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后,方可参加竞买。上述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六、需要到交易地块现场踏勘的竞买人请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联系。
七、本次网上挂牌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八、自本次公告起至网上挂牌截止期间,如有关于本宗地竞买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以及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宗地的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九、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0757-81631272、86369923
(二)系统使用咨询:曾工0757-83990765
(三)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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