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和镇横岗股份经济合作社大尾耕地出租招标公告
杨和镇横岗股份经济合作社大尾耕地出租,定于2023年4月12日上午11:00在杨和镇河西居委会进行竞投。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耕地,面积约8亩,以业主确定的实际界线为准。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杨和镇横岗大尾。
(三)资产经营用途:种植(该土地为水田和基本农田,承租者不能搭棚,严禁新建、扩建、改建禽畜养殖场和其他非农设施,严禁种植桉树,建设农业设施必须完善相关用地手续方可进行建设,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政策)。
(四)具体情况
序号 | 资产名称 | 占地面积 | 合同年限 (年) | 交易底价 (元/亩年) | 合同押金 (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大尾耕地 | 约8亩 | 20 | 600 | 5000 | 5000 |
(五)递增情况:租金每亩每5年递增100元。
(六)租金收取方式:五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
(七)其他内容详见合同,以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报价的投标方式(即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不设立候选中标人。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在2023年4月12日上午11:00前带投标保证金,到杨和镇河西居委会提交。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开标定于2023年4月12日上午11:00在杨和镇河西居委会正式开始。投标人请于2023年4月12日上午11:00前,携带如下资料到杨和镇河西居委会提交。
1.自然人竞租,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个人竞租不得委托他人参与投标,否则为无效标)。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二)注意事项
1.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
六、投标人可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
七、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产权归属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业主方负责解决,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横岗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202909028
附件: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横岗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年4月3日
杨和镇吉岭片股份经济合作社原办公大楼3间商铺出租定于2023年4月12日上午9:50杨和镇沙水村委会进行第二次竞投。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房屋及建筑物,3间商铺面积共约90平方米,以业主确定的实际界线为准。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杨和镇吉岭原办公大楼商铺。
(三)资产经营用途:商业用途,按原貌出租,承租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城市管理要求,相关建设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政策)。
(四)出租合同年限:5年。
(五)具体情况:
序号 | 资产名称 | 占地面积 | 交易底价(元/年) | 合同押金(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吉岭原办公大楼商铺1 | 约30平方米 | 4000 | 4000 | 3000 |
2 | 吉岭原办公大楼商铺3 | 约30平方米 | 4000 | 4000 | 3000 |
3 | 吉岭原办公大楼商铺4 | 约30平方米 | 4000 | 4000 | 3000 |
(六)租金收取方式:一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
(七)其他内容详见合同,以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的投标方式(即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不设立候选中标人。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在2023年4月12日上午9:50前带投标保证金,到杨和镇沙水村委会提交。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开标定2023年4月12日上午9:50在杨和镇沙水村委会正式开始。投标人请于2023年4月12日上午9:50前,携带如下资料到杨和镇沙水村委会提交。
1.自然人竞租,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个人竞租不得委托他人参与投标,否则为无效标)。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二)注意事项
1.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
六、投标人可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
七、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产权归属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业主方负责解决,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吉岭片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3543629677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吉岭片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年4月3日
勒流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交易项目竞投结果公示
日期:2023年4月3日 | ||||||||
交易项目名称 | 锦丰股份社锦丰供销社租赁权竞投项目 | |||||||
单位编号 | 勒新城锦丰社立[2023]0006号-01 | 中心编号 | 勒中农立[2023]0060号-01 | |||||
竞投结果 | ||||||||
序号 | 资产名称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竞得人 | 竞得报价 (元/年) | 备注 | |||
1 | 锦丰供销社 | 250 | 刘亚秀 | 44400.00 |
竞投公告链接:
http://www.shunde.gov.cn/sdqll/jyxxgsl/ncjtzcjyxx/ncjtzcjyxxgg/content/post_55655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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