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评价公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 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或实施行政许可的;
2. 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 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4. 补正告知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5. 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以内办理行政许可的;
6. 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 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 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 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 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或其他问题,欢迎通过邮件或来信来电反映。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职能转变协调处(收)
邮 编:510032
电子邮箱:znzbxtc@gzgo.gov.cn
电 话:020-83126556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4日

为培育壮大数字农业新业态,持续推动全市数字农业高质量发展,4月3日下午,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李彬同志在从化主持召开全市数字农业工作交流推进会,就我市数字农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设想进行深入探讨,各区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同志参会。
李彬同志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各区数字农业建设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要求各区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数字农业建设工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高位推动我市数字农业发展。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人员配备,找准数字农业发展“关键点”。二要聚焦特色产业,充分挖掘各区禀赋,瞄准数字农业发展“发力点”。三要坚持博采众长,加强调查研究,盯准数字农业发展“突破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及《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审核,广东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等3600家单位符合补助要求,拟以“免申即享”方式拨付科技专项资金共计5.892亿元。本项目资金分三批次拨付(第一批次:黄埔区、南沙区、从化区;第二批次:天河区、番禺区、增城区;第三批次: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白云区、花都区),补助清单及批次安排详见附件1。
请获得资助的第一批次单位于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20日期间、第二批次单位于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5月15日期间、第三批次单位于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6月5日期间(截止日下午17时截止)登录“广州科技大脑”(https://gzsti.gzsi.gov.cn),按照系统操作指引(https://gzsti.gzsi.gov.cn/pms/index.html#/newsDetail?id=3b915e71-1bdf-b9fc-57b9-2f91072e30fb),进入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题,更新复核单位基本信息和银行账户信息,确认领取意愿,然后跳转到“广东政务服务网”或手机登录“穗好办”APP,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题补助事项,完成身份认证和领取确认。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本次补助。如自愿放弃补助领取,应在“广州科技大脑”上传放弃领取补助声明(见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
完成身份认证和领取确认后,一般情况下,科技专项补助经费将于30个工作日内拨付到账。存在资金账户异常、不具备资金拨付条件等情况的,暂缓拨付补助资金,超过预算当年的,原则上不再拨付补助资金,不再给予补助支持。
咨询联系方式:“广州科技大脑”,020-83124114、020-83124194;广东政务服务网,12345;广州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处,020-83124032、020-83124171;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020-38029233、020-38029263。
附件: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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