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到海珠区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4月7日,市应急管理局二级巡视员张岳炎带队到海珠区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督导检查,检查组先后检查珠江中街道办事处、青凤社区微型消防站、可逸家园消防中控室、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等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张岳炎强调,一要强化防控责任,坚决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工作责任链条,扎实推进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落地。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日常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衡量日常检查督导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三要主动直面问题,消除隐患,区、镇街要通过解决本辖区消防安全隐患突出、消防组织不健全、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隐患,形成整改闭环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检查。
改革,是佛山发展的根与魂。没有改革,就没有佛山的今天;也只有改革,才能赢得佛山高质量发展的明天。
4月9日,佛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会议,总结2022年佛山改革工作,研究部署2023年改革工作,加快推动重点改革落地落实、取得更大成效。
过去一年,佛山市委深改委坚持抓大事、谋要事、解难事,先后召开5次会议,研究制定《2022年改革工作安排》,部署实施55项全市重点改革项目,审议一系列重要改革文件,推动全市改革向纵深发展。市委改革办强化统筹协调、靠前服务、跟踪调度、考评问效机制建设,各有关单位守正创新、狠抓落实,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推动改革工作取得新成效、展现新气象。这其中,以十大重点改革为代表,聚焦制造业当家、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绿美佛山建设等重点领域,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改革成效厚重提气、亮点纷呈,改革红利加速释放,有力擦亮了新时代佛山改革品牌,激发起全市高质量发展澎湃动力。
这十大重点改革,既是佛山过去一年改革实践的生动反映,也是佛山当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动能引擎。
发布君梳理、呈现佛山十大重点改革,一起见证和凝聚佛山改革的力量!
重点改革1: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佛山把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构建佛山“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在全国率先推行“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首创“人工智能+双随机”监管,创新推出《包容审慎监管事项清单》,颁布实施全国首部服务市场主体的地方性法规《佛山市市场主体服务条例》。
2022年12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佛山排名全省第三;2022年,全市各类市场主体 132.2 万户,增长18.6%,增幅全省第一。
重点改革2: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佛山坚持制造业当家,打出一套优化制造业发展空间“组合拳”。谋划构建“中部强核、东西两带、南北两圈”高效联动产业空间格局;规划建设佛北战新产业园;打造“双十园区”和54个万亩工业园、44个千亩工业园。随着一系列改革有序推进,产业新型化、集群化态势加速形成。
2022年,全市工业用地出让1.45万亩,居全省第一。近两年改造升级老旧工业园区7.86万亩,累计拆除村级工业园15.22万亩,“工改工”新增产业载体超2800万平方米。
重点改革3: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佛山聚焦基础性、公共性、先导性定位,全面建齐补强国资国企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城市安全、服务民生事业、服务产业体系、服务招商引资、服务人才发展等“六大服务”能力,以改革推动国企做强做优做大,出台佛山市国资国企“一主N辅”改革方案,重组成立控股、工贸、交通、地铁、建发、物资、人才、医药等八大市属企业集团。
改革全面发力,不断向纵深推进,有力促进国有企业质量效益提升。2022年,全市国资国企总资产7083.11亿元、增长17%,实现营业收入1215.46亿元,增长49.1%。
重点改革4: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佛山是民营经济大市,民营企业占比达九成以上。通过实施企业上市倍增计划,设立20亿元上市倍增基金和40亿元产业并购激励基金,大力实施新时代民营企业家培育工程等创新举措,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助推企业做好代际传承,增强发展动力。
2022年,全市新增上市企业6家,总数达76家,上市后备企业265家。
重点改革5:实施招商引资体制机制改革
佛山实施招商引资体制机制改革,组建市投资促进局和五区招商局,统筹招商力量。瞄准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工业机器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化靶向招商。实施重大产业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机制,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走下去服务企业、走出去招商引资、走上去争取支持“三走”工作。全流程、保姆式推动项目快审快批快建,推动项目开工率超五成。
2022年,佛山签约引进1亿元以上项目428个,总投资达3465.9亿元,其中70%以上是先进制造业。
重点改革6: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
佛山坚持党管人才,出台《关于加强党对新时代人才工作全面领导进一步落实党管人才原则的意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坚持市场引才,组建市人才发展集团公司,下放人才评审权限,探索实施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措施。设立佛山市“企业家日”“人才日”,培育引进科技创新人才、企业家人才、高技能人才、产业发展人才、医药卫生人才、社会科学人才、教师队伍人才、乡村振兴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及党政干部人才等十类人才,完善优粤佛山卡服务平台,旗帜鲜明引导全社会尊才爱才。
2022年,全市引进创新创业团队53个、领军人才74名,人才总量达236万人。
重点改革7:建立南三、顺高紧密协作机制
佛山以创新构建南海区结对三水区、顺德区结对高明区紧密协作机制为抓手,加快实施重点产业协作、基础设施联通、民生服务共享、乡村振兴联动等工程,推动合作共建佛北战新产业园、临空经济区等重点产业园区,明确三年内市区两级国有企业投向结对协作项目资金不少于100亿元,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
2022年,南海、三水共谋划总投资41.8亿元的8个重点项目,顺德、高明共谋划总投资22.6亿元的9个重点项目。
重点改革8:全面推行治水体制改革
佛山成立市、区两级水环境治理指挥部,构建起高效、有力、畅顺的指挥体系,全力推进水环境全流域、强统筹、大兵团、分层次治理;统筹推进综合治理,坚持生活源、工业源、农业源、内生源“四源共治”,推动水环境治理实现由流向治理向流域治理转变、由分散治理向一体治理转变、由零敲碎打向系统推进转变、由大江大河为主向干涌支涌为主转变等“四个转变”;实施治水八大行动,促使水环境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2022年,全市建设12座污水处理厂,新建修复管网1177公里,新增完成65条黑臭水体整治,新建碧道298公里,14个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全部达标。
重点改革9:深化缩小基础教育差距改革
佛山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出一批创新性改革举措,进一步缩短区域、城乡、校际、群体之间教育发展水平差距,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水平迈上新台阶。
2022年,创新实施全学段学位建设专项规划改革,组建86个教育集团,涉及学校约600所;推进教育集团化、创新区域教育结对协作机制、创新优秀校长教师市域交流改革,实现首批100名优秀校长教师市域交流于秋季学期全部到岗;持续巩固深化“5080”攻坚成果,促使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50.74%,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82.64%。
重点改革10:夯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
佛山紧扣实施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先后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基层治理全科网格建设的实施方案》,逐步构建“一核多元、简约高效”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及网格业务闭环处置流程,实现党组织领导下的“一张网统、一个格管”,破解基层治理资源分散难题.
佛山还出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改革工作方案》,整合建设全市统一的“三资”云平台,全面推行网上竞投交易,有效促进交易规范有序、公开透明,通过“三资”平台交易的集体资产,平均溢价率从25%提升至50%。
穗社管发〔2023〕9号
各区民政局、全市性各社会组织,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各处室:
为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关于规范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牌匾证书管理、做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报备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2〕89号),《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社管规字〔2020〕4号)有关规定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十七批全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凡在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满两个年度、无评估等级或获得评估等级满2年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评估;在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且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可参加评估。(未申请参加评估或者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后未再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
全市性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上年度未提交年度报告的;
2.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3.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4.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牌匾证书管理、做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报备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2〕89号)有关规定,实行“本级登记、本级评估”的基础上,按照“权责一致”、“名副其实”的工作要求,强化评估主体责任的落实,做到“谁评估、谁授牌、谁颁证”与“谁授牌、谁颁证、谁负责”相统一。在区民政局登记的区级社会组织由各区民政局自行组织评估。
二、评估内容
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施分类评估。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照评估标准,从法人治理、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发挥作用和党建工作和加分项等6个方面,对参评的全市性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价。
三、评估方法
全市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常态化,并实行分级评审。
申报1A、2A评估等级的,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提交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并经第三方评估机构审查通过后,提交评估委员会终审并确定评估等级。
申报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采取资料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单位自评、第三方评估机构初评与评估委员会终评的方式确定评估等级。
四、评估等级及管理
评估满分为1000分,分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
(一)5A级(AAAAA),得分在951分及以上;
(二)4A级(AAAA),得分在901分及以上950分及以下;
(三)3A级(AAA),得分在801分及以上900分及以下;
(四)2A级(AA),得分在701分及以上800分及以下;
(五)1A级(A),得分在501分及以上700分及以下。
五、申报材料
由参评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向第三方评估承办机构提交申报材料,由第三方评估承办机构对相关资料进行汇总。申报材料包括:
(一)广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表;
(二)自评报告(附上广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体系自评情况);
(三)社会团体近两年会费收缴情况统计表(社会服务机构及基金会无需提交此项);
(四)近两年主要业务活动目录;
(五)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六)评估指标体系前置项中所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相关表格及《广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体系》,可在广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信息平台、广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网站查询下载。
六、评估安排
(一)申报阶段
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周五)18:00
参评社会组织对照评估指标进行自评后,在指定时间内填报申报材料,并按要求打印申报材料报送到指定单位。
(二)实地考察阶段
由第三方评估承办机构组织评估专家对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现场审核佐证材料,提出初评意见(具体考察时间另行通知,申报1A、2A等级的免实地考察)。
(三)评估委员会评审阶段
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核初评意见,研究确定评估等级并进行公示和公告,向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2A及以下等级社会组织颁发证书。
七、申报方式
参评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对照评估指标进行自评后,在指定时间内登录第三方评估承办机构评估系统(http://gzfso.lijiaoyun.cn)填报申报材料。第三方评估承办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线上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参评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在资格审核后的5个工作日内,打印申报材料并加盖公章报送到第三方评估承办机构(可通过邮寄方式)。
八、承办机构及评估咨询
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程序,经公开比选,确认由广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作为本批次全市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项目承办单位,负责评估申报受理和评估等工作。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68号706室
联系电话:020-86479035
联 系 人:罗小姐
邮 编:510160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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