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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文物局关于南沙区万顷沙镇安置区四期项目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复函

时间:2023-04-11     人气:535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作者:
概述:......

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报来《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关于申请开展万顷沙镇安置区四期项目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函》(穗南开土地函〔2023〕6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所报南沙区万顷沙镇安置区四期项目占地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在出让前应当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

  二、请及时与具有考古发掘团体资质的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联系,提供所需经费和相关资料,并提供必要的考古工作条件,尽快协助进行上述工程地块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如果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还须进行考古发掘。

  三、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须在文物部门指导下制定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具有特别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实施原址保护的,应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制定勘察设计方案,经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3月31日

  (联系人:罗翀,联系电话:38925449)

  (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联系人:程浩,电话:1353975362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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