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在视察南部战区海军时强调 深化练兵备战 加快转型建设 全面提高部队现代化水平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11日到南部战区海军视察调研。他强调,要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深化练兵备战,加快转型建设,全面提高部队现代化水平,坚决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任务。
4月1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到南部战区海军视察调研。这是习近平在听取南部战区海军有关工作汇报后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社记者 李刚 摄
四月的湛江,碧波涌动,春意盎然。上午10时许,习近平来到南部战区海军机关。在热烈的掌声中,习近平亲切接见南部战区海军官兵代表,同大家合影留念。
随后,习近平观看了反映南部战区海军建设情况的多媒体片,听取了有关工作汇报。习近平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南部战区海军部队建设和完成任务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习近平强调,要坚持从政治高度思考和处理军事问题,坚定灵活开展军事斗争,提高及时妥善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坚决捍卫我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努力维护周边大局稳定。
习近平指出,要加强实战化军事训练,坚持以战领训,深化战争和作战问题研究,创新作战概念和战法训法。要加强实案化对抗性训练,突出抓好重点课题专攻精练,提高训练水平和实战能力。
4月1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到南部战区海军视察调研。这是习近平亲切接见南部战区海军官兵代表。新华社记者 李刚 摄
习近平强调,要大力发展新型作战力量和手段,把握新质战斗力建设特点规律,推动新装备新力量加快形成实战能力。要坚持体系建设、体系运用,深入破解短板弱项,推动作战体系整体升级。
习近平指出,要加强部队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狠抓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军。要深入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精心组织实施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统筹抓好“学习强军思想、建功强军事业”教育实践活动,夯实铁心向党的思想根基,激发团结奋进的精神力量。要全面加强人才工作,壮大人才队伍。要推进政治整训常态化制度化,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要加强部队教育管理,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确保部队安全稳定。各级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大兴调查研究,认真解决部队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主动为官兵排忧解难,带领广大官兵不断开创南部战区海军建设新局面。
张又侠等参加活动。
大兴调查研究‖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赴广州互联网法院调研
为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开展地方金融领域司法救济情况调查研究,推进数字金融协同治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徐秀彬副局长于2023年4月11日率队赴广州互联网法院开展调研,越秀区金融工作局、广州数字金融协会、广州市嘉驰地方金融调处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广州互联网法院是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增设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于2018年9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该院按广州市城区基层人民法院设置,由广州市管理,对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接受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集中管辖广州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网络金融借款合同、小额借款合同纠纷、网络著作权纠纷、网络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纠纷、网络产品责任纠纷、网络公益诉讼、网络行政诉讼等11个类型互联网案件。
调研会上,徐秀彬副局长介绍了广州开展地方金融组织“五链协同”监管和服务体系中“司法链”建设情况,回顾了广州互联网法院与我局共同开展数字金融协同治理、推进金融监管标准化建设、建立日常工作联系机制等合作基础,希望广州互联网法院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地方金融组织的司法救济支持,不断优化全市地方金融业态司法救济环境。广州互联网法院邵山副院长介绍,广州互联网法院坚持“政治为本、公正为魂、创新为源、科技为基”,努力践行“网通法联,明断善治”院训,积极探索完善符合互联网规律的新型技术平台、新型诉讼规则、新型裁判规则、新型治理规则,积极开展类案智审、诉源治理、建设金融借贷纠纷要素标准等工作,致力打造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服务保障互联网经济发展的示范点和排头兵,自成立以来立案数20.4万件,其中网络金融借款合同、小额借款合同纠纷等涉金融领域案件6万多件,在线立案率99.84%,在线庭审率99.78%,电子送达适用率97.33%。调研会上,双方在利用数字人民币规范贷款用途、强化地方金融组织精准风控、源头化解坏账风险等领域开展合作进行了交流讨论。
下一步,我局将与广州互联网法院在开展数字金融协同治理方面加强对接合作,共同推进“司法链”建设,打通地方金融监管和司法标准,形成工作合力,做好诉源化解,促进我市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健康发展,为广州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 项目名称: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北区标准化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68亩地块)横一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1735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13日 0时0分~2023年4月17日 16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以下(1)、(2)、(3)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由分别具备以下(1)、(2)、(3)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最多由3家企业组成,牵头人应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1) 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含乙级)资质;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含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市政相关专业指:市政、道路、桥梁、路桥、市政道路、市政桥梁、市政路桥、道路与桥梁、道路桥隧、给排水、风景园林等。) (4)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截止开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提供承诺书); 3.3 其它人员要求 (1) 拟派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2) 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 3.4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并按该平台的办事指南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信誉要求:自2022年1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信誉承诺函)。 3.6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在投标登记前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证件证书号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的信息一致,否则不接受投标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8.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8.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见附件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5日 9时0分 - 2023年5月5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5日 8时30分 - 2023年5月5日 9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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