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通协同 融合力量 推动基层监督从有形到有效
着眼于强化基层监督,推动把基层的问题解决在基层,一段时期以来,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立足实际,统筹用好县乡监督力量,探索片区协作、组团作战、联合办案等,让基层监督提质增效。
安徽省亳州市纪委监委调研发现,当地乡镇纪委专职人员少、流动快,加上熟人社会因素,存在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为此,该市纪委监委在每3至4个乡镇中指导建立一个协作区,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主任兼任协作区负责人,各乡镇纪委副书记等集中驻点办公,共同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廉政教育。
该市蒙城县某村原党支部书记孙某案是协作区查办的典型。孙某任性妄为,其家族势力长期把控村内事务。蒙城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统筹协作区力量,调取资料230余份,入户核查110余人次,最终查明孙某占用集体土地建房、受贿和职务侵占等违纪违法问题。
从“有形”覆盖到“有效”监督,协作区建设不是“简单把几个乡镇纪委的桌子拉到一起”,安徽省纪委监委办公厅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该省纪委监委出台指导性文件,明确闭环管理、考核体系、激励保障等多方面制度,激励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作为,确保力量下沉到群众身边。据悉,该省已组建了385个协作区,实现全覆盖。去年,协作区共处置问题线索10403件,处分2730人。
近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召开深化县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片区推进会,持续释放大抓基层导向。该省纪委监委推动配齐乡镇纪检干部“两专三兼”,完善制度场所,开展全员培训,探索片区协作、“室组地”联合办案、交叉监督等,实现基层监督“有人干、有能力干、有条件干”。
该省纪委监委鼓励基层从实际出发,灵活开展协作。比如,乐至县纪委监委将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编入协作区,为查办行业、领域问题线索提供专业指导;乐山市金口河区在整合纪检监察干部、巡察机构干部的同时,将85名驻地企业纪检干部、区级部门纪检力量纳入项目监督人员库,开展联动监督。“下一步,我们将更好发挥县纪委监委统筹作用,由县纪委监委统筹分办问题线索,集中力量攻坚群众反映强烈的重难点问题。”四川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推动基层监督贯通融合,湖南省临湘市纪委监委整合街道纪工委和财政、村账乡代管中心等职能站所,以及村级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力量,成立小微权力监督站,针对集体“三资”、惠农惠民、村级工程等重要信息,实现街道纪工委与职能站所、村(社区)互通,提升监督精准度,推动监督关口前移。
“今年3月份,我们社区重点资金用于部分路面白改黑工程(水泥混凝土路改沥青混凝土路),改造面积1500平方米,5厘米厚,费用11.92万元,由祥驰公司承建,已按程序公开公示。”日前,临湘市长安街道麻塘社区村级纪检委员在街道联席会议上通报了日常监督情况。
长安街道纪工委书记李文龙告诉记者,该项目建设前期,社区主动作为,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选定本地有资质建筑公司,节约项目资金近6万元。为防范廉政风险,监督站全流程跟进监督,保障项目廉洁有序推进。“长安街道‘三资’集中,此前由于监督监管不到位,下辖村社出现个别干部严重贪腐问题,有的虚报项目侵占资金高达上百万元。”李文龙说,建立监督站后,推动基层监督信息互通,干部明显感到监督就在身边。
4月11日上午,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姚汉钟带队到从化区政府与区长赵龙座谈交流,协调推动从化区各项水务重难点工作。市水务局副局长李化军、二级巡视员毛艳荣,从化区副区长黄小海,广州水投副总经理王建平以及市区相关职能部门、镇(街)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从化区水务局汇报了近一年来区水务工作,并提出了需要市级支持的工作事项。姚汉钟局长与赵龙区长就加快推进沙迳水库、南大水库、牛路水库及从化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破解制约项目建设的重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
会议强调,市区两级要加强协调联动,强化水安全保障措施、提升水生态修复能力、创新水环境治理成效、优化水资源管理服务,共同推动从化区各项水务工作落实,为“绿美广州”和广州水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座谈会现场
- 项目名称:第一一五中学综合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项目编号:JG2023-1742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14日 0时0分~2023年5月5日 14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303.69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3.1.1、3.1.2和3.1.3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 3.1.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单独参与设计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3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最多由4家单位组成,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2联合体各单位均应满足招标公告对投标人合格条件的规定,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兼任。 3.2.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承担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2.5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4.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4.3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贰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贰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3.4.4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5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用档案和人员在册情况应与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分工对应。 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上传件的,平台内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信用档案办理详见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index.html)。 3.4.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3.4.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贰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贰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5日 14时0分 - 2023年5月5日 15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14日 0时0分 - 2023年5月5日 14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5月5日 13时45分 - 2023年5月5日 14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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