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前街:开展“两代表一委员”接待活动(图)
(图:站前街道“两代表一委员”接待活动现场)
为增强人大代表和选民群众之间的紧密联系,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作用,畅通建言渠道,近日,站前街道开展“两代表一委员”接访日活动,区党代表连广洲、区人大代表黎杰嫦、曾莉参加了此次接访活动。
接访期间,居民向代表们反映小区环境卫生较差、路灯缺失、深夜施工噪音污染和电动车停放导致消防隐患等问题。居民提出,社区房屋普遍楼龄旧,物业管理缺失,公共设施老化问题比较突出。代表们耐心听取群众意见,与居民深入进行沟通,就上述问题提出进一步充分利用微改造等政府民生工程解决公共设施老化等问题、居委会统筹发挥好居民自治功能和为小区楼宇自治管理赋能等建议,代表们表示将向相关部门反映,切实履行代表职责,争取尽早解决问题。
此次接访活动中,代表用实际行动积极主动为民排忧解难,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提高人民的幸福感。
(图:石围塘街参加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残疾人联合会开展对口合作交流调研活动)
近日,石围塘街道办事处主任王京剑、办事处副主任李伟珍参加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残疾人联合会赴我区开展的对口合作交流调研活动。武平县残联理事长钟以桥等一行人在区残联徐焕昌理事长的陪同下,莅临郭村小区的石围塘街残联康园工疗站开展实地调研。调研中,石围塘街残联介绍了康园工疗站的办站经验,开展各类助残扶残活动的主要成果,办事处主任王京剑介绍了石围塘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健全体制机制、倾斜各类资源、打造多元主体共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方面所做的努力。武平县残联理事长钟以桥对石围塘街道的残疾人事业表示充分肯定,并就各类经验做法和在场同志进行了深入交流。
在高明开办民宿
有了更清晰的指引!
近日,《佛山市高明区民宿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印发。《办法》明确,民宿单幢客房数量不超过14间(套),土地供应适当向民宿倾斜,引入民宿产业的乡村可优先获得各类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支持。
《办法》明确,民宿是指城镇和乡村居民利用自己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住宅或者其他条件开办的,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及乡村资源加以设计改造,具有浓郁特色、富有人文情怀、设计精致独特的高品质处所。
在客房规模上,单幢建筑的客房数量应当不超过14间(套)。民宿经营者要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否则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在命名方面,民宿名称可以使用“××”民宿、客栈、庄园、宅院、驿站、山庄、度假别墅,不得使用旅馆、旅店、旅社、宾馆、酒店、招待所等明显带有旅馆业性质的名称进行户外广告、网络营销。
《办法》列出了扶持民宿的政策,其中包括土地供应适当向民宿倾斜,区内拆旧复垦所得建设用地指标、乡村旅游新产业新业态指标优先用于民宿建设。对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废旧工业矿业厂房等开发的民宿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此外,引入民宿产业的乡村可优先获得各类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支持。
《办法》还对高明民宿的消防、治安、卫生、食品安全及环保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并明确了民宿的开办要求、开办流程、经营规范、监督管理和扶持政策,进一步规范民宿经营管理,提升民宿服务质量,推动高明民宿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当前,高明正在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民宿作为旅游的重要业态,近年来在高明的城镇、乡村多点开花,成为推动文旅消费提质升级的重要抓手。截至目前,高明区登记在册的民宿品牌共有15个,全区共有超900间(套)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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