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积极探索环评与排污 许可同步办理新模式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04-13 16:54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为持续贯彻“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推动政府职能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方向转变,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积极探索环评与排污许可同步办理新模式。4月7日,该分局为某工艺制品有限公司一次性发放项目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实现两项行政许可事项“同步审批、一次办结”。
企业网上申报项目环评后,该分局工作人员主动对接,积极向企业宣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排污许可证核发同步办理的暖企新政策。企业充分了解政策,确认申请同步办理后,该分局多次主动上门帮扶、通过即时通讯软件持续沟通,“一对一”全程跟踪指导企业规范开展项目环评编制、排污许可申请填写,帮助企业按流程顺利完成两项事项“一套材料、一口受理、同步审批、一次办结”。
项目环评重事前预防,是新污染源的“准生证”;排污许可重事中、事后监管,是载明固定污染源排污情况等信息的“身份证”。按照一般办理流程,企业需分阶段、逐步办,在项目动工前报批项目环评,在项目建成后、实际排污前办理排污许可证。为简化企业申报流程,减少跑腿次数,提高办事效率,该分局充分调研各地先进做法,研读“两证衔接”改革试点政策,整合番禺现行环评审批、排污
许可办事程序,大力推进“两证衔接”工作实践,通过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联动联办,减少企业重复申报,为企业节省办证时间7个工作日以上。此外,企业同时拿到环评批复与排污许可证,有利于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可以促使企业持证排污、按证管理、有效治污,切实履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
下一步,该分局将持续探索环评审批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做好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等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出实招,协同推进番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
在高明开办民宿
有了更清晰的指引!
近日,《佛山市高明区民宿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印发。《办法》明确,民宿单幢客房数量不超过14间(套),土地供应适当向民宿倾斜,引入民宿产业的乡村可优先获得各类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支持。
《办法》明确,民宿是指城镇和乡村居民利用自己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住宅或者其他条件开办的,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及乡村资源加以设计改造,具有浓郁特色、富有人文情怀、设计精致独特的高品质处所。
在客房规模上,单幢建筑的客房数量应当不超过14间(套)。民宿经营者要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否则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在命名方面,民宿名称可以使用“××”民宿、客栈、庄园、宅院、驿站、山庄、度假别墅,不得使用旅馆、旅店、旅社、宾馆、酒店、招待所等明显带有旅馆业性质的名称进行户外广告、网络营销。
《办法》列出了扶持民宿的政策,其中包括土地供应适当向民宿倾斜,区内拆旧复垦所得建设用地指标、乡村旅游新产业新业态指标优先用于民宿建设。对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废旧工业矿业厂房等开发的民宿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此外,引入民宿产业的乡村可优先获得各类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支持。
《办法》还对高明民宿的消防、治安、卫生、食品安全及环保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并明确了民宿的开办要求、开办流程、经营规范、监督管理和扶持政策,进一步规范民宿经营管理,提升民宿服务质量,推动高明民宿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当前,高明正在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民宿作为旅游的重要业态,近年来在高明的城镇、乡村多点开花,成为推动文旅消费提质升级的重要抓手。截至目前,高明区登记在册的民宿品牌共有15个,全区共有超900间(套)客房。
专项整治五大突出执法问题
4月3日,区委依法治区办组织召开白云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据悉,白云区将聚焦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等五大突出执法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当天,会议传达了省、市动员部署会和区委常委会会议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精神,解读白云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及安排。区公安分局、区住房建设交通局分别汇报了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下一步具体举措。
据悉,白云区专门成立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玉云任组长,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葛林飞和副区长王晓杰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于即日起,聚焦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方式粗暴、执法“寻租”五个方面18个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全面摸清问题底数,逐条逐项对照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高标准完成专项整治工作;要以问题为导向,压实整治责任、强化制度建设、强化督导问效,通过本次专项整治,改进执法思路,优化执法方式,高质量实现整治工作成效;要发挥好镇街和派出所基层一线的属地管理职能,广泛发动属地单位、企业、团体和村居人员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社会氛围,高水平推进交通秩序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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