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校外培训“平安消费”,教育部、中消协开展专项行动
为营造良好校外培训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近日,教育部、中国消费者协会印发《关于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的通知》,将于2023年5—6月,在全国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全面创建让人民群众放心、安心、舒心的校外培训消费环境。和小编一起看——
专项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守护校外培训缴费安全和培训场所安全为主要目标,通过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宣传科学消费理念,加强消费教育指导,严处各类违规行为,进一步推进校外培训治理。
专项行动聚焦六项重点任务:一是规范培训收费行为,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二是强化校外培训预收费资金监管,全面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守护学生及家长缴费安全;三是加快化解校外培训消费纠纷,有效解决学生及家长合理退费诉求;四是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排查,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五是加强消费教育指导,整体提升学生及家长消费保护意识;六是坚决查处各类违规培训行为,有效防治无资格资质、无质量保证、无安全保障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
专项行动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大事要事来抓,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部署,压紧压实责任,建立自查抽查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推进。各地要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例严肃问责并通报。
一起来看通知全文——
教育部办公厅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处
关于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
专项行动的通知
教监管厅函〔202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消费者协会(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消协组织:
“双减”工作开展以来,各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一些培训机构恶意逃避预收费资金监管,引发“退费难”“卷钱跑路”问题;一些地方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不断变种,收取高额培训费用,脱离监管,侵害学生及家长利益,带来质量和安全隐患。为营造良好校外培训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遏制校外培训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全面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有效解决学生家长合理退费诉求;坚决防治无资格资质、无质量保证、无安全保障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整体提升学生家长消费保护意识,切实维护让人民群众放心、安心、舒心的校外培训消费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23年5月至6月。
三、重点任务
(一)规范培训收费行为,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排查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收费项目与标准、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要聚焦是否存在超时段、超限额收费,是否严格落实政府指导价,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问题。对培训机构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一次收取超过5000元等问题,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退款工作。对未执行政府指导价、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问题线索,要移交有关主管部门进一步查处。
(二)强化校外培训预收费资金监管,守护学生家长缴费安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两个全面纳入”的要求,严格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重点要聚焦预收费资金监管专用账户、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培训收费专用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通过监管部门规定以外的方式收取培训费用,“体外循环”躲避资金监管的问题;是否存在“一刀切”,不按照“一机构一核定”原则核定风险保证金,资金监管流于形式的问题。
(三)加快校外培训消费纠纷化解,保护学生家长合法权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明确约定退费情形、退费方式等内容;积极探索加强预付费资金监管的有效方式,支持消协组织通过调查、体查、参与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社会监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消协组织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完善校外培训领域消费纠纷维权制度,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广泛受理学生家长退费纠纷,让困难家长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各地消协组织要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与有关部门密切沟通配合,推进多种渠道纠纷化解机制,有效化解学生家长退费投诉纠纷。
(四)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排查,营造健康安全的消 费环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专门开展一次安全排查,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补齐补足人防、物防、技防设施设备,筑牢安全风险底线红线。对存在突出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及时向社会公示。对培训场所消防安全条件不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整改不到位或不能确保安全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加强消费教育指导,增强学生家长消费安全意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消协组织做好校外培训消费教育指导工作,通过发布消费提示、倡议书、宣传片、动画条漫等多种方式,宣传科学消费理念,加强对学生家长消费教育指导,增强学生家长消费权利意识、责任意识、消费保护意识,安全责任意识,有效避免消费陷阱。
(六)规范校外培训行为,防范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并有效用好网格化综合治理机制,将隐形变异培训排查纳入网格员日常排查重点内容;要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组织学科类培训的规定;做好对重点机构和人员的防范,精准有效建立防治隐形变异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机构、重点网站等四张清单,针对“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等突出隐形变异表现形式,要开展专题治理;用好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等公众监督力量,根据违规培训情况、投诉举报情况建立违规排查重点机构和个人台账,强化摸排跟踪和巡查检查,及时入账出账,做好动态管理;要加强日常检查,持续开展线上巡查,坚决防范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消协组织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把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大事要事来抓,切实维护好学生家长合法权益。专项行动要突出以县级为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省级、市级要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工作实效。
(二)细化工作安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牵头部门作用,制定行动方案,细化工作部署,压紧压实责任。对预收费资金监管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县级自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三级联动检查机制,县级负责牵头于5月底组织完成对县域内所有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情况全面检查及整改工作;市级要于 6月中旬组织完成复查工作,复查抽取县(区)比例不低于1/2,机构数不得低于市域机构总数的10%;省级要于6月底组织完成抽查工作,抽查地市比例不低于1/2,抽查机构数不得低于省域机构总数的5%。各地消协组织要积极配合,推动校外培训消费纠纷化解工作,努力做好校外培训消费教育指导工作。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推动层层落实。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要严肃问责,不定期通报违规行为。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消协组织将专项行动有关情况形成总结报告,于2023年6月底前报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
教育部办公厅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处
2023年4月2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适应新时代学校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需要,中央财政进一步优化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23年安排1560亿元,比上年增加115亿元,支持地方落实好“两免一补”等政策,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提高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经国务院批准,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由年生均650元提高到720元,初中由850元提高到940元,支持学校落实“双减”政策、提升课后服务水平。
提高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
在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人数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的标准,由年生均200元提高到300元,确保寄宿制学校正常运转。
调整取暖费补助标准
为缓解北方地区学校冬季取暖支出压力,在落实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取暖费决算数据,进一步提高有关省份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取暖费补助标准。
在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中央财政要求省级财政部门督促指导市县财政部门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严禁滞拨缓拨经费,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克扣经费。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动态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支持和引导地方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立夏已至
高温预警,雨水增多
“嗡嗡嗡团”等蚊虫随时出没
近日,广东省疾控中心发布提醒
5月,要特别提防这10种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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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咽喉痛就是“二阳”吗?
5月5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冠疫情不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但这并不意味着新冠疫情作为全球健康威胁已经结束。
5月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冠疫情不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防控工作有关情况。
发布会介绍,目前国内疫情总体处于局部零星散发状态。“五一”假期后局部地区疫情可能会出现小幅的反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场所可能会有所增加,但出现区域性规模性疫情的可能性不大。
我国新冠病毒主要流行株已变为XBB系列变异株。XBB系列变异株是一种奥密克戎重组变异株,其传播力和免疫逃逸能力均强于早期流行的奥密克戎变异株,是目前全球优势流行株。
从目前的监测数据看,包括XBB在内正在流行的变异株与早期奥密克戎各亚分支相比,致病力没有明显变化。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感染疾病科主任王贵强介绍:新冠二次感染和新的变异株导致的感染,临床表现类似,其症状大部分更轻,主要局限在上呼吸道。
但高龄老人、未接种疫苗和有基础病者仍然是导致重症甚至死亡的高风险人群,要重点关注和管理。新冠、流感等病毒感染,以及细菌感染等,都可能表现为咽喉痛等症状。因此,目前若出现咽喉疼痛,需摸清病因。
防病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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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防护:日常要坚持做好勤洗手、戴口罩、勤通风、一米线这“防疫四件套”。
早排查: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避免带病上学或上班,视情况及时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02、流感
专家提醒:目前我省流感活动水平开始回落,预计5月底前回落至流行间期水平。
防病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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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卫生:保持良好的呼吸道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
勤洗手:尽量避免触摸眼睛、鼻或口;均衡饮食,适量运动,充足休息等。
戴口罩:如需前往环境密闭、人群密集、通风不良、医疗机构等场所,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时,应正确佩戴口罩。
勤通风:家中、托幼机构、学校班级等场所每天尽可能保持开窗通风。
避免接触:避免近距离接触流感样症状患者,流感流行季节,尽量避免去人群聚集场所。
减少传播:出现流感样症状后,应避免带病上班、上学,接触家庭成员时需戴口罩,减少疾病传播。
03、手足口病
专家提醒:
5月我省手足口病流行强度较4月有所上升,重症与死亡病例、暴发疫情风险将有所增加。
重点防控场所为托幼机构。
防病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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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洗手:尤其是饭前便后以及外出游玩回家后要用肥皂或洗手液和流动水洗手。
勤通风:居室应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少聚集:建议在疾病高发的季节,尽量少带孩子到人多拥挤处玩耍,如室内儿童游乐场等。
勤清洁:经常清洗、消毒孩子使用的餐具、奶瓶、奶嘴、玩具等其他生活用品。
勤观察:留意孩子口腔、手、足、臀部等部位是否有疱疹或皮疹,如有,应尽早就医。
远病患:手足口病具有较强的传染性,应避免亲密接触病人,不建议跟病人拥抱或分享玩具、餐具、洗浴用品等,避免感染。
04、登革热
专家提醒:
目前东南亚各国登革热疫情总体较去年同期上升。
“五一”假期人口流动性增大,随着气温上升及蚊媒密度逐步攀升,我省登革热输入导致本地病例的风险增加。
重点防控地区为珠三角以及粤东、粤西等地。
防病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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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蚊虫孳生地
封:封盖水缸、水箱等容水器皿。
填:填平洼坑、废用水塘、水沟、竹洞、树洞。
疏:疏通沟渠、岸边淤泥和杂草。
排:排清所有可能孳生蚊虫的积水,包括花盆托盘的积水、闲置容器的积水、废旧轮胎积水等。
清:清除小容器垃圾,垃圾塑料薄膜袋、废用瓶罐、易拉罐等垃圾容器。
防蚊灭蚊
隔:出门穿着浅色长袖衣服及长裤,家里安装纱门纱窗和使用蚊帐。
避:避免在蚊虫出没频繁的时段在树荫、草丛、凉亭等户外阴暗处逗留。
驱:在外露的皮肤及衣服上涂蚊虫驱避剂。
杀:适时使用杀虫剂、蚊香、电蚊拍等杀灭成蚊,可在水缸中放养食蚊鱼等。
05、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水痘
专家提醒:
5月我省麻疹、风疹、水痘疫情将呈上升趋势,流行性腮腺炎发病将维持在较高水平。
麻疹、风疹、水痘存在局部出现聚集性疫情的可能。重点场所为学校、珠三角地区外来人口聚集地等。
防病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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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等集体单位预防
学校等集体单位应落实晨检、因病缺勤登记、开窗通风及日常消毒等相关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一旦出现病例,须及早严格隔离病例、及时消毒、及时报告,并配合做好防控措施。
家庭及个人预防
隔离病患
麻疹病人原则上隔离至出疹后5天,并发肺部感染者延长至出疹后14天。
风疹病人隔离至出疹后5天。
水痘病人需隔离至全部皮疹完全结痂干燥,既往接种过水痘疫苗的部分患者可不出现疱疹,只出现斑疹和丘疹,应隔离至24小时内皮肤、粘膜没有新损伤(斑疹、丘疹等)出现。
接种疫苗
麻腮风疫苗:目前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当中的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可预防麻疹、风疹和流行性腮腺炎病毒感染,免费接种2剂次,8月龄和18月龄各接种1剂次。
水痘疫苗:适用于1岁及以上水痘易感者。我省水痘疫苗的常规接种程序共接种2剂次,第一剂在12-24月龄接种,第二剂在4岁-6岁接种。水痘疫苗在我们省是非免疫规划疫苗,公众自愿自费接种,个别城市纳入当地免费接种项目。
06、猴痘
专家提醒:
目前猴痘疫情继续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近期日、韩等邻国及我国台湾地区均出现猴痘本地传播,随着我省国际航班逐步恢复,出入境往来人数增加,发生猴痘输入性疫情的风险有所升高,需保持警惕。
防病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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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居民不必过度紧张,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尽量避免接触野生动物。
07、食源性疾病
专家提醒:
5月我省处于雨季,温暖湿润的天气容易导致毒蕈大量生长,需警惕采食野生蘑菇引发食物中毒。
春季(2-5月)为河豚鱼中毒高发期,需警惕食用河豚鱼致病死亡的风险。
5月气温逐渐升高,降水较多,需警惕细菌性食源性疾病。
防病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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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不随意或“凭经验”采摘和食用野生蘑菇。
切勿拼死吃河豚:不购买、不自行捕捞和食用野生河豚,不购买、不食用未经国家审批的企业加工的河豚整鱼。
遵守食品安全要点: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和存放;食物要煮熟煮透方可食用;尽可能当餐烹调当餐食用,如有吃剩的食物,应放入冰箱,食前彻底加热。
陌生野菜不能采,注意辨别有毒植物:在广东,常见的野菜有蒲公英、苦麦菜、野茼蒿、白花蒿、荠菜等。部分野菜存在易混淆的有毒品种,需谨慎辨别。
毒芹:茎上有沟,下有暗红斑点,开白色小花,整棵散发臭味,其有毒成分是毒芹素,全株均有毒,其中根茎最毒,儿童误服10g可致死,对哺乳动物有较强的毒力,国内外常有关于动物食用毒芹中毒的报告。
滴水观音,又名海芋,是天南星科海芋属的大型常绿草本植物。海芋茎和叶内的汁液有毒,含草酸钙、氢氰酸及生物碱。误食会引致舌头麻木、肿大及中枢神经中毒,皮外接触会引致痕痒、麻木及发疹。
采摘野菜时,注意不要在环境中可能存在污染的区域采摘,例如公路、污水沟、化工厂等。同时,农田或公园区域的野菜也需要谨慎采摘,这些地方可能被喷洒了农药。即使这些地方的野菜生长旺盛,也不能代表其食用的安全性。
此外,采摘野菜的时候也需要注意保护生态,不要过度采摘同一区域的植物,野菜有根系的时候尽量保留,不要连根拔起。
采摘野菜谨慎吃,莫贪嘴
清洗后煮熟再吃:采摘野菜后尽量及时食用,不要长时间存放,避免变质,食用之前清洗摘净。
特殊人群需注意:食用野菜是否会引起不良反应?除了与野菜的种类、食用量有关之外,也与个人体质有关。
如鱼腥草、野生小蒜等野菜含有大量挥发油等植物活性物质,易引起过敏反应;一些易过敏体质的人食用马齿苋后,如果皮肤在太阳下暴露,极易诱发日光性皮炎。
另外,春季的野菜大多有清热解毒的功效,多数野菜属于寒凉食物,脾胃虚弱的人不宜食用。
食用野菜中毒怎么办?
停止食用、催吐、就医
食用野菜后有头晕、恶心、腹痛、腹泻等中毒症状时,立即停止食用。
用手指或其他工具及时进行催吐。
携带剩余野菜及呕吐物,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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