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电子信息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海电子信息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南发改资里字投审〔2023〕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南海电子信息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一环北延伸段与白沙涌交界处东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南海电子信息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厂,工业废水处理厂土建总设计规模为1.5万m³/d,近期设备安装规模为0.75万m³/d,主要单体内容包括:综合处理间(内设事故池、粗格栅、调节池、污水提升泵池、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初沉池、膜格栅、水解酸化池、生化池、MBR池、鼓风机房、除臭间、加药间、污泥贮池、污泥脱水间、曝气生物滤池等)、臭氧接触池、臭氧制备间、液氧站、变配电室、办公楼及通风塔、厂区道路等。项目总投资约37223.51万元。
2.3 服务周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且完成竣工结算审核止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报价):
本项目为南海电子信息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范围及内容:本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BIM技术服务等工作。
2.4.1全过程项目管理工作内容: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按招标人相关授权,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包括不限于项目前期管理(含报建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施工组织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结算管理以及质量、进度、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档案管理等服务至质保期满后。(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合同)
2.4.2 BIM 技术服务:
BIM技术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南海电子信息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的前期方案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验收结算阶段的BIM技术应用。(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合同)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报价)为:6600645.53元。
2.5 承包方式:固定结算费率。
2.6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计价依据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5.2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4.6.1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6.2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6.3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证书(或原注册造价师证书)。
4.6.4 资料员:1名,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7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 年11月至 2023 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对社保管理相应文件扫描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如投标人受疫情影响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免除或缓缴社保费,或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可免除或缓缴社保费,可不提供相应月份的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申请成功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的公告通知文件扫描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9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同时具备以下4.9.1及4.9.2的业绩)
4.9.1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承接过至少1项总投资为1亿元或以上的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9.2 工程BIM技术服务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承接过至少1项总投资为1亿元或以上的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BIM技术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如上述资料均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资料(业主证明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上述4.9.1或4.9.2可以为同一个合同范围内的业绩,也可以不同合同的业绩。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5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3年6月7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3年6月7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6月7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开标四室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 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联系人:郭工
电话:0757-85633365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层
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0757-83939030
传真:0757-83939018
电子邮件:SZTC0658ZZRS@126.com
1.招标条件
大观东片小区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以禅发改投审〔2023〕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禅城区骐升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本项目大观东片小区改造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禅政数监管〔2023〕29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设计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大观社区东侧,分布于大观街南北两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片区共计居民户数1085 户,36 栋楼,涉及建筑面积约8.62 万多平方米。项目工程内容主要是对大观东片小区进行提升改造,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①室外环境(公共空间、绿地植被、景观风貌,②道路
与停车(道路、停车设施、道路交通标志),③配套设施(管线、公共服务
设施、环卫设施、安防设施);建筑部分:①房屋(立面、楼门楼道),②建筑
设备(给水排水、电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地质、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竣工图及相关配合服务等。本项目总投资约 3751.88 万元,工程设计费为128.4万元。
2.3设计周期:
总设计周期为25个日历天。其中:
① 方案深化:签订合同后5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报送方案深化,并由招标人内部进行审核;
②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方案深化经招标人审定后20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③ 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2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确认预算中的项目及工程量)送审稿;
④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施工工期:暂定168个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4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投标最高限价、招标内容如下: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1298300.00元;
招标内容:①室外环境(公共空间、绿地植被、景观风貌)②道路与停车(道路、停车设施、道路交通标志),③配套设施(市政管线、公共服务设施、环卫设施、安防设施);建筑部分:①房屋(立面、楼门楼道),②建筑设备(给水排水、电气)。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评审费用(包括场地费及专家费等所有与评审相关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5承包方式:设计费按固定折率包干。
2.6质量要求:
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设计类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
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项目负责人
4.5.1 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5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现金,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6日 9时 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 年6月 6 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的交易员,还须另行提交投标人一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7.4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代表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骐升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南路 2 号丰收街菁创聚青年社区 2 座三楼
邮编:528000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78939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晨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福宁路213号一座写字楼1403室23单元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757-82130782
传 真:0757-82130782
电子邮箱:799677495@qq.com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五顶岗村刘家片区耕地恢复(复垦)项目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西投审[2023]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西南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五顶岗村刘家片区耕地恢复(复垦)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三政数核〔2023〕18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五顶岗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其他工程。通过对项目区内耕地进行综合整治,改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田间道路通达度,完善灌溉与排水设施,改善灌溉面积,提供更优质的耕作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完工时间: /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其他工程。通过对项目区内耕地进行综合整治,改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田间道路通达度,完善灌溉与排水设施,改善灌溉面积,提供更优质的耕作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9673991.00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1 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2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5.3 对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大于或等于400万的水利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备注:在建水利项目是指在开标之日前主体工程尚未通过单位工程验收的中标价大于或等于400万的水利工程项目)。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6.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技术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6.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 对专职安全员及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要求
4.7.1 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7.2 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至少包含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5 月 1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6 月 6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6 月 6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7.3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西南管理所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
邮编:5281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7-87618890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
邮编:528100
联系人:钱先生
电话:0757-87783721
传真:0757-87744838
电子邮件:fssszhaoxi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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