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阶段环境与水土保持监理监测(4117标)中标结果
中标工程名称
|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阶段环境与水土保持监理监测(4117标) |
招标单位 | 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单位 |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价 | 4065830.00元 |
工期/承诺 | 按照现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开展环境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 |
质量/承诺 | 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工程水土保持验收及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通过止。 |
项目负责人/证书号 | 王晓斌/技术职称证书编号:790120121035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定标日期 | 2023年05月15日 |
其他说明 | 1、招标人“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佛山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 |
锦丰股份合作经济社(南宁组)地块竞投公告
勒流街锦丰股份合作经济社(南宁组)定于2023年5月26日下午3时在锦丰南宁组永宁社(地址:勒流街锦丰南路28号对面)对本组茨菇塘地块进行竞投。
一、竞投资格要求:参与竞投者必须是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锦丰南宁组户籍居民。凡有拖欠本组款项的人员,必须在本期投包截止报名前交清拖欠的全部款项,否则无权参加投包。
二、请有意参加竞投者在2023年5月19日至5月25日上班时间内(节假日除外)到本组指定的银行存入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作竞投保证金。并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带备银行转账凭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锦丰股份合作经济社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投包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开户银行:顺德农商行众涌支行
账号:06168600973436
账户全称: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锦丰股份合作经济社
报名地址:勒流街锦丰中路1号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25530287
锦丰股份合作经济社(南宁组)
2023年5月15日
附件:
工程名称:黎冲村状元文化楼
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黎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7日9时00分至2023年5月20日17时00分止
黎冲村状元文化楼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7日9时00分至2023年5月20日17时00分。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工期/工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第一候选人 | 广东砥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7479358.53 | 刘健丽/粤2442014201511320 | 230日历天/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黎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电 话:0757-83130231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
邮 编:528000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电 话:0757-89383894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石龙北路60号东成财智中心3栋406室
邮 编:528200
附件:09-评标公示.zip
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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