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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桂城街道一环以东片区排水管网排查、清淤及修复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时间:2023-05-18     人气:559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桂城街道一环以东片区排水管网排查、清淤及修复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桂字投审〔2023〕4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天益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桂城街道一环以东片区排水管网排查、清淤及修复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桂字投审〔2023〕4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天益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南发改资桂字投审〔2023〕4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对佛山一环以东片区的重点排水单元,进行排水管道检测和溯源,明确管线接驳和管网病害情况,对市政雨水管道进行清淤;对重点排水单元进行排查,辨析混错接点位;对发现的重大管网缺陷进行修复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479.87万元,其中暂定建安费5505.22万元。


2.3 服务周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结算之日止。中标人必须在此期间根据招标人下达的任务,在任务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成果文件,并提供项目施工开始至工程完成结算期间一切本项目所需专业的技术支持、配合服务工作。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概算)、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出的设计任务、书面通知为准。


注:招标人有权对设计范围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中标人须提交符合设计规程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的成果的PPT、PDF、可编辑CAD电子版、图纸等)。


(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费率):2.59%。


2.5承包方式:设计费采用固定费率包干。


2.6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等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备案(企业资质:供排水_设计类企业)。


4.3.1 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信用信息(企业资质:供排水_设计类企业)的状态显示为“允许投标”。(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中(类别:供排水_设计类企业)查询的结果为准。)。


4.3.2 凡是参与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市场主体均应按照《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3.3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工程的投标。


4.3.4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须具有给水排水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公用设备(给水排水)专业的注册执业证书。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5.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5.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5月1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7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6月7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开标 五 室 208 ))。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天益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港路桂城街道办事处建委楼5楼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757-8629256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英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东平路20号金百福都市广场F栋806室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林工、张工、黄工


电    话:0757-86329293,13302858732


电子邮件:gdyc_20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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