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白云湖车辆段地块项目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三栋门卫室及两宗通透式围墙改造工程(暂定名)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白云区白云湖车辆段地块项目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三栋门卫室及两宗通透式围墙改造工程(暂定名)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
补充公告
白云区白云湖车辆段地块项目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三栋门卫室及两宗通透式围墙改造工程(暂定名)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2214]招标项目,发布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一、招标公告
1、修改招标公告第2.2款:项目概况及规模
原文:白云湖车辆段地块项目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三栋门卫室及两宗通透式围墙改造工程(暂定名)(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土建、设备设施、装饰装修、安装、园林改造)总加扩建及改造面积约29725㎡,其中,主入口加扩建及改造面积约3075㎡,运动场加扩建及改造面积约17505㎡,中学部加扩建及改造面积约4290㎡,小学部加扩建及改造面积约3055㎡,厨房及饭堂加扩建及改造面积约1800㎡,最终项目规模以经发包人批准规模为准。
现文:白云湖车辆段地块项目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三栋门卫室及两宗通透式围墙改造工程(暂定名)总加扩建及改造面积约32020㎡,其中主入口加扩建及改造面积约3075㎡、运动场加扩建及改造面积约17505㎡(其中田径场约14860㎡、看台约1500㎡、总部大楼约1000㎡、升旗台及其他约145㎡)、中学部加扩建及改造面积约4290㎡、小学部加扩建及改造面积约3055㎡、厨房及饭堂加扩建及改造面积约1800㎡、幼儿园加扩建及改造面积约2295㎡,最终项目规模以经发包人批准规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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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招标公告第3.3.1款:
原文: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锁定。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现文: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锁定。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增加招标公告第7条备注,增加内容详见附件一:《招标公告(修改版)》
4、修改招标公告第9条“其他”中的(四)投标限价
原文:①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74,300,000.00元,其中:工程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2,600,000.00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700,000.00元。
②设计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设计费用等);
现文:①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59568966.24元,其中:工程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7868966.24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700000.00元。
②设计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设计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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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修改后的《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招标公告(修改版)》。
二、招标文件
1、修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3.2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原文:本项目最高投标价限价为¥74,300,000.00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700,000.00元;工程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2,600,0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总价限价、工程建安费各专业工程的报价不得高于工程建安费各专业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作废标处理。
现文:本项目最高投标价限价为¥59568966.24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700000.00元;工程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7868966.24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总价限价、工程建安费各专业工程的报价不得高于工程建安费各专业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作废标处理。
2、修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条款名称为“工程成本警戒价”:
原文:建安工程成本警戒价按最高投标限价中的工程建安费90%设置为65340000.00元。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现文:建安工程成本警戒价按最高投标限价中的工程建安费90%设置为52082069.61元。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修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第7.2款:
原文:7.2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为三天(最后一天为工作日)。
现文:7.2合格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合格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为三天(最后一天为工作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合格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删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第7.5.4及7.5.6款,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招标文件(修改版)》。
5、修改第三章评(定)标办法(合格制评审法)的附表一《资格审查表》,修改后的附表一《资格审查表》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招标文件(修改版)》。
6、修改第三章评(定)标办法(合格制评审法)的附表二《设计施工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响应性审查表》,修改后的附表二《设计施工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响应性审查表》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招标文件(修改版)》。
7、修改第三章评(定)标办法(合格制评审法)的附表三《经济投标文件响应性审查表》,修改后的附表三《经济投标文件响应性审查表》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招标文件(修改版)》。
8、修改第三章评(定)标办法(合格制评审法)的附表九《定标因素表(定标阶段用表)》:
原文:
工程名称:
序号 |
评价项目 |
定标评价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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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价格因素 |
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分析,结合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对报价的合理性及不平衡性进行评审。 |
|
2 |
方案因素 |
评审投标人项目实施组织方案中的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安全控制措施、质量控制措施、进度控制措施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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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资信因素 |
管理体系 |
评审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的情况。 |
4 |
研发能力 |
评审投标人2019年至今获得国家级协会颁发的工程建设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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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评审投标人2019年至今作为起草单位参加编制过国家标准的情况 |
||
6 |
第三方评价 |
评审投标人建设行业质量管理小组(QC小组)活动优秀企业连续获得的情况 |
|
7 |
团队因素 |
评审投标人组建的服务团队架构的情况。 |
现文:
工程名称:
序号 |
评价项目 |
定标评价的内容 |
|
1 |
价格因素 |
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分析,对报价的合理性及不平衡性进行评审。 |
|
2 |
方案因素 |
评审投标人项目实施组织方案中的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安全控制措施、质量控制措施、进度控制措施等情况。 |
|
3 |
资信因素 |
管理体系 |
评审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的情况。 |
4 |
研发能力 |
评审投标人2019年至今作为起草单位参加编制过国家标准的情况 |
|
5 |
团队因素 |
评审投标人组建的服务团队架构的情况。 |
9、修改第七章最高投标限价:
原文:详见《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现文:详见《最高限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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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汇总表,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汇总表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3:《工程量清单(修改版)》及附件4:《最高限价汇总表(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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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调整后的合同文本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5:《(修改版)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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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发布本项目平面图,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6:《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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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修改后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招标公告(修改版)》及附件2:《招标文件(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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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调整后的电子招标文件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7:《电子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具体招标投标日程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六、本补充公告对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一并修改或补充。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附件1:《招标公告(修改版)》
附件2:《招标文件(修改版)》
附件3:《工程量清单(修改版)》
附件4:《最高限价汇总表(修改版)》
附件5:《(修改版)合同文本》
附件6:《平面图》
附件7:《电子招标文件》
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9日
1. 招标条件
南海电子信息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南发改资里字投审〔2023〕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南海电子信息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一环北延伸段与白沙涌交界处东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南海电子信息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厂,工业废水处理厂土建总设计规模为1.5万m³/d,近期设备安装规模为0.75万m³/d,主要单体内容包括:综合处理间(内设事故池、粗格栅、调节池、污水提升泵池、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初沉池、膜格栅、水解酸化池、生化池、MBR池、鼓风机房、除臭间、加药间、污泥贮池、污泥脱水间、曝气生物滤池等)、臭氧接触池、臭氧制备间、液氧站、变配电室、办公楼及通风塔、厂区道路等。项目总投资约37223.51万元。
2.3 服务周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且完成竣工结算审核止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报价):
本项目为南海电子信息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范围及内容:本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BIM技术服务等工作。
2.4.1全过程项目管理工作内容: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按招标人相关授权,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包括不限于项目前期管理(含报建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施工组织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结算管理以及质量、进度、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档案管理等服务至质保期满后。(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合同)
2.4.2 BIM 技术服务:
BIM技术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南海电子信息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的前期方案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验收结算阶段的BIM技术应用。(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合同)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报价)为:6600645.53元。
2.5 承包方式:固定结算费率。
2.6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计价依据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5.2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4.6.1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6.2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6.3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证书(或原注册造价师证书)。
4.6.4 资料员:1名,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7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 年11月至 2023 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对社保管理相应文件扫描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如投标人受疫情影响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免除或缓缴社保费,或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可免除或缓缴社保费,可不提供相应月份的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申请成功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的公告通知文件扫描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9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承接过至少1项总投资为1亿元或以上的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如上述资料均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资料(业主证明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5月 1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3年6月14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3年6月14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6月14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开标五室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 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联系人:郭工
电话:0757-85633365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层
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0757-83939030
传真:0757-83939018
电子邮件:SZTC0658ZZRS@126.com
- 项目名称:鸦岗(一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市政和园建绿化工程
- 项目编号:JG2023-2655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5月20日 0时0分~2023年6月9日 15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8537.587735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项目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为免招标项目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相应的免招标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部分)、竣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若业绩为联合体承接的,需以联合体协议书认定的施工任务为准;联合体业绩的工程造价则按中标通知书金额乘以联合体各单位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比例为准或以合同标的金额或其他证明文件为准。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信息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6月9日 15时0分 - 2023年6月9日 16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20日 0时0分 - 2023年6月9日 15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6月9日 14时45分 - 2023年6月9日 15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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