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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云谷片区(雾岗路以东、镇中路以南、佛山大道以西、东平路以北地块)改造项目(动迁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23-05-24     人气:665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东平云谷片区(雾岗路以东、镇中路以南、佛山大道以西、东平路以北地块)改造项目(动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

项目概况


东平云谷片区(雾岗路以东、镇中路以南、佛山大道以西、东平路以北地块)改造项目(动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1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3-01383


项目名称:东平云谷片区(雾岗路以东、镇中路以南、佛山大道以西、东平路以北地块)改造项目(动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788,04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平云谷片区(雾岗路以东、镇中路以南、佛山大道以西、东平路以北地块)改造项目(动迁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1,788,04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房屋动迁工作结束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1)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1)经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近1个月的财务报告;(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投标人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平云谷片区(雾岗路以东、镇中路以南、佛山大道以西、东平路以北地块)改造项目(动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平云谷片区(雾岗路以东、镇中路以南、佛山大道以西、东平路以北地块)改造项目(动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5月22日 至 2023年05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的开启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


5.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石湾镇街道魁奇二路2号


联系方式:0757-831323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紫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3楼


联系方式:0757-82321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小姐


电  话:0757-8232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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