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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一中学等9所学校名额分配情况公布!

时间:2023-05-23     人气:1179     来源:佛山招考     作者:
概述:根据《佛山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精神,佛山市第一中学等9所学校每所安排50%的普通生计划名额分配(指标生)招生......

根据《佛山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精神,佛山市第一中学等9所学校每所安排50%的普通生计划名额分配(指标生)招生。佛山市第一中学名额分配面向全市招生,其他8所学校面向区内招生,按符合基本条件资格考生人数比例分配至初中学校,现将名额分配情况公布如下。


注:佛山市第一中学等9所学校包括佛山市第一中学、佛山市第二中学、佛山市第三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南海区南海中学、顺德区第一中学、顺德区李兆基中学、三水区三水中学和高明区第一中学。


01、基本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或与本市户籍享有同等报考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综合表现评定结果应在B等级(含B等级)以上。


(三)中考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批次录取最低资格要求。


(四)具备在同一所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学籍。


02、分配办法


佛山市第一中学名额分配面向全市各初中学校,其他8所学校名额分配面向所在区内各初中学校。各普通高中名额分配计划根据各初中学校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数占比情况,四舍五入取整核定。对分配名额数不足1个的,以区为单位将这类学校合并核定,也即多所同类初中学校共享同一招生名额。


03、录取办法


(一)名额分配的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录取时间及程序遵循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统一安排。


(二)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适当设置佛山市第一中学等9所学校第一批招生录取最低资格要求,第一批第1层和第2层的名额分配的录取须符合录取最低资格要求,再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并共享名额分配的若干初中投档时视为同一所初中。


(三)佛山市第一中学等9所学校未完成的名额分配剩余计划转为普通生计划进行录取。


2023年佛山市第一中学等9所学校名额分配情况







注: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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