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3年特种设备作业/管理人员及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项目 (A包/B包)(二次)采购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3年特种设备作业/管理人员及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项目(A/B包)(二次)招标人为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3年特种设备作业/管理人员及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项目(A/B包)(二次)
2.2 项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3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服务项目(B包)“以下简称为“B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培训考证服务,主要包括《消防设施操作员》(初级或中级)职业资格证培训、鉴定(含理论、实操)等相关服务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中的工程量清单)。
2.4服务期限:5年(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8月1日
计划结束日期:2028年7月31日。
2.5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服务项目(B包):人民币1,179,000.00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能超出对应的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2 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对投标人企业承担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B包: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担过至少1项培训类项目业绩。
备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
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网上获取文件和下载招标文件:(系统注册称呼为投标人,本处投标人与投标人同义)。
5.1.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先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2投标人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5.3已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5月27日17时00分起至2023年6月 5日17时00分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23000元。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3年6月 20日8 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0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6 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9.3针对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3年特种设备作业/管理人员及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项目(A/B包)项目,本次招标仅对应B包进行重新招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3F
联系人:何嘉晔、柯冠杰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10室
联系人:罗工、周工 电话:0757-86269553
电子邮箱:jiangsujiaozi@126.com
各有关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对产品服务清单审查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2023年产品服务清单审查服务
二、项目内容
对《华为(禅城)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产品服务清单》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具体要求为:
(一)对以上清单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清单是否符合相关协议要求;
(二)根据政府定位,审查清单内容是否符合禅城区企业数字化发展要求;
(三)根据政府定位,审查清单内容是否能促进禅城区数字产业发展;
(四)审查清单最高限价是否符合目前市场定价标准;
(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专业的书面审查报告。
三、单位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完全满足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递交材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三)企业最近年度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四)关于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及报价等(加盖公章);
(五)获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价须知
(一)有意向的单位请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向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含税),含工作方案、价格等。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二)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密封包装,封袋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报价日期、联系方式后递交至我局,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六、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日17时止;
(二)地址: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811室;
(三)未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接受。
七、工作程序
(一)单位向采购方递交报价等材料;
(二)采购方根据单位递交的材料,结合工作需求,确定服务对象;
(三)采购方与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按合同约定事项实施。
附件:附件:报价函.doc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3年5月26日
(联系人:陈玺,电话:82340447,地址: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811室)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勒竹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勒竹金华路97号(原茶厂仓库,即勒竹幼儿园对面)租赁权网上交易成交结果公示
本项目已于2023年05月25日在阿里巴巴资产处置平台公开竞租,现将有关成交结果情况公布如下:
【成交结果查询途径】:阿里巴巴资产处置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spm=a219w.7475002.courtTabs.1.bd8M10&user_id=3895443988户名:陈村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竞价结果】
编号 | 资产名称 | 面积(占地/建筑) | 交易底价 (元/年) | 租赁年期 | 中标价 (元/年) | 中标人 |
1 | 勒竹金华路97号(原茶厂仓库,即勒竹幼儿园对面) | 1221.41平方米 | 234511 | 6年 | 323511 | 郑晓峰 |
本公示自 2023年5月27日至 2023年 6月02日,特此公示。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勒竹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卢淑琼 联系电话:23356804(13425652538)
联系地址:陈村镇勒竹金华路107号(勒竹居委会)
投诉受理单位: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7—23830054
地址:陈村镇政府一楼 陈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勒竹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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