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坛首个户外劳动者工会爱心驿站启用
5月24日,杏坛镇首个户外劳动者工会爱心驿站在昌教万科金域学府建成启用,通过建设便捷、实用的服务阵地,为快递人员、环卫工人、网约送餐员等新业态劳动者提供纳凉取暖、饮水歇脚、饭菜加热、充电如厕、避雨容身等暖心服务。当天,杏坛镇总工会还在爱心驿站开展了夏日送清凉活动,为外卖骑手、环卫工人送上了清凉饮料。
杏坛镇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杏坛镇总工会将着力丰富驿站服务,不断探索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使驿站更贴近户外劳动者的需求,最大限度发挥驿站的功能作用,切实做好对快递员等户外劳动者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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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佛山市三水区建筑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
关于2022年度佛山市三水区建筑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佛人社〔2022〕17 号)要求,现对2022年经佛山市三水区建筑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或考核认定通过人员(详见附件1、附件2)进行公示,没有通过2022年评审或考核认定的申报者姓名不出现在公示名单内。公示时间从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4日止。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在本单位内显著位置张榜公示被评审或考核认定通过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具体公示格式可参考附件3),至少应公示5个工作日(不含周六、周日或国家节假日)。公示时间结束后,要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4),并于2023年6月20
日前将《评委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送达或寄送至云东海街道荷湖南路1号三水区文化活动中心4座4楼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刘先生处(联系电话:0757-87783273)。
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书面向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电脑打印无效)同时提供联系电话,若是单位反映的书面材料则在落款处盖上单位公章并留下单位经办人、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电 话:0757-87733387
邮政编码:528100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康乐路8号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507室
附件:
附件 1:2022年佛山市三水区建筑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docx
附件 2:2022年佛山市三水区建筑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公示名单.docx
附件4:评委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样表).doc
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日
1.招标条件
季华路北侧、文华路东侧TD2020(CC)WG0020商服项目(城发大厦)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20-440604-47-03-10331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瑞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季华路北侧、文华路东侧TD2020(CC)WG0020商服项目(城发大厦)泛光照明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季华路北侧、文华路东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77万m²,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5.39万m²。项目地下三层,地上三十八层,总建筑高度为196.35米,总投资约:72934.16万元。本次建设内容为泛光照明施工图深化设计、泛光照明系统(含灯具及附件、供电、控制系统及防雷接地)材料、设备供货(包括运输及储存)、现场安装、检验检测、调试及验收、培训及移交、维护保修等完成该项目泛光照明工程的一切工作。
2.3标准工期:194日历天,计划工期:197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包括自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上述工期已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停工及恶劣天气、停电、停水、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不确定因素。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530000.0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工程内容为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包括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界面、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和说明,对季华路北侧、文华路东侧TD2020(CC)WG0020商服项目(城发大厦)泛光照明工程进行施工,并完成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的交接配合相关工作,保证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及最终正常运行要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①泛光照明施工图深化设计、泛光照明系统(含灯具及附件、供电、控制系统及防雷接地)材料、设备供货(包括运输及储存)、现场安装、检验检测、调试及验收、培训及移交、维护保修等完成该项目泛光照明工程的一切工作。
②所有灯具、附件及相关支架、吊架、固定件、型材的供应、制作与安装均包含在泛光照明系统承包工作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泛光照明图纸、技术需求书、灯具选型说明书、灯具规范中所提及的与灯具相关的所有节点以及据此深化并经审批的施工图纸所示安装节点。
③包含与泛光照明系统施工相关(如供电、控制系统、幕墙、防雷接地等)孔洞的定位、开孔、封堵、补胶及相关配合等工作。
④完成泛光控制系统调试。
⑤实现与智能化专业和佛山市季华路景观照明控制系统对接,并达到相关验收要求。
⑥办理泛光照明的报批手续。
⑦其他上文未涉及的为保证泛光照明系统的正常运行而进行的工作均包含本次合同范围。
2.6 承包方式:由承包人包深化设计、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措施费、包检验检测、包调试、包报批、包验收、包培训、包移交、包质保等,按招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范围以中标价进行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须达到合格标准。必须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获得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争取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下列其中之一的资质:
4.2.1.1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1.2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机电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26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6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瑞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园南大街星星花园国际花园2期23楼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梁工
电 话:0757-82902665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建诚明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层A-F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57-82034163
电子邮件:35314476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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