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高考预警!
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诚信考试 谨防受骗
2023年高考临近,教育部联合有关部门,结合近年来出现的一些典型案例,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做到诚信考试。
一、组织高考作弊,逃不过法网恢恢
【案例】2020年高考前,考生朱某某伙同温某(另案处理)商议在考试中组织作弊,由朱某某提供试题,温某负责寻找“枪手”,共同出资付“枪手”做试题费用。考试期间,朱某某将手机带入考场,拍摄考试卷子传给“枪手”,“枪手”作答后发答案给考生抄袭。参与者和组织者都被迅速抓获。考生朱某某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提醒】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会同教育部门,对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提醒广大考生,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知法守法,不要一时糊涂,抱憾终生。
二、“李鬼”终难变“李逵”,以身试法不可行
【案例】某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专业统考中,两名舞弊人员找了一名大学生,为一名考生进行替考,被警方抓获。两名组织考试作弊者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和3年2个月;替考大学生犯代替考试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年。
【提醒】近年来,一些新技术手段逐步被用于国家教育考试管理,严防替考等舞弊行为。不要相信不法分子的蛊惑,以免上当受骗,更不要心存侥幸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以身试法终将“自食恶果”。
三、避开安检带手机,考试作弊毁前程
【案例】2022年高考期间,某考生避开入场安检,违规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开考后拍摄试卷发至QQ群寻求解答未果。依据相关规定,违规考生被严肃处理。
【提醒】近年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高考手机作弊专项治理。高考期间,全国各地莘莘学子将在标准化考场、全程视频监控下为梦想拼搏,在考试结束后,考场视频录像也会进行集中回放审看,确定每一名考生有无违规违纪行为。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各项要求,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遵守考试纪律,拒绝携带手机等违规违禁物品。
四、虚假宣传不可信,没有“馅饼”有“陷阱”
考试命题专家授课、强化包过、某某同学被录取到某名校……这样的宣传文案和招生广告经常出现在各种考试培训机构的招生宣传中,让不少家长信以为真。从公开的教育培训机构虚假宣传、广告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看,均不同程度存在着虚假宣传多样化、普遍化和价格欺诈行为问题。
【提醒】高考试题属于国家绝密级材料,其保管和运送都有极其严格的管理措施。各类培训机构根本不可能保证考生“包过”,也不可能提供“真题”,更不能花钱买文凭。考生切勿听信虚假宣传,上当受骗,造成财产损失,贻误宝贵的复习时间。
五、“占坑帖”当噱头博眼球,涉考“恶作剧”不可碰
【案例】2022年高考数学科目考试结束后,有网民发布部分试卷图片,被疑泄露试题。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系恶意编辑“占坑帖”。其考前在有关平台发布无关帖子占位,考后再用试卷内容替换原有内容,帖子时间仍显示为开考前,造成疑似考前泄题的假象。另有个别考生在网上发帖自称“考前押中试题”,同样属于考后恶意编辑的“占坑帖”。
【提醒】律师和专家提醒,如果考生恶意发布此类信息,除违反了考试纪律之外,还涉嫌违法,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如果培训机构或其他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发布“占坑帖”的方式,虚构考前能获得试题或者“押中真题”的信息,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则涉嫌构成诈骗罪。
6月3日,市公安局发布关于《佛山市公安局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对政策制定背景、调整区域范围限定、入户办理指引等方面作出进一步释疑。
增加高明三水入户渠道
该政策的制定背景是基于高明区、三水区近年来户籍人口增长速度、户籍人口密度,以及占全市户籍人口比例等数据变化。
户籍人口增速方面,高明区、三水区的户籍人口增长较慢。我市自2016年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以来,全市户籍人口大幅增加。至2022年底,全市户籍人口较2015年底增长了27.36%,其中高明区、三水区分别增长13.02%和21.07%,均低于全市平均增速。
户籍人口密度方面,高明区、三水区的户籍人口密度较低。至2022年底,全市的户籍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304人,其中高明区、三水区的户籍人口密度分别为每平方公里363人和594人,均远低于全市平均密度。
与此同时,高明区、三水区的户籍人口占全市比例不断下降。2015年底,高明区、三水区的户籍人口分别占全市户籍人口的7.74%、10.44%。至2022年底,高明区、三水区的户籍人口分别占全市户籍人口的6.87%、9.92%,所占比例不断下降。
为了促进全市各区户籍人口均衡发展,有必要针对高明区、三水区增加入户渠道,适当降低入户条件。同时,经研究,将毗邻高明区且与高明区、三水区具有类似属性的南海区西樵镇西岸社区一并纳入政策实施范围。
3年内不在市内跨区迁移
该政策对申请人的社保年限没有要求,其实施的范围仅限高明区及高明河以南的西岸社区、三水区。原有的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不变,实施范围为全市。
如何理解“3年内不在市内跨区迁移?”依本政策入户须承诺3年内不在市内跨区迁移(西岸社区的不跨社区迁移)是指通过本政策在自有产权房屋入户,须承诺3年内不能将户口迁离房屋所在区(西岸社区的不能迁离社区),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的可在本区域内迁移或迁出本市。此要求是为了更加有效保持上述区域户籍人口的持续增长。通过其他政策迁入该区域的不受此规则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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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补贴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每个家庭应当确定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与申请人长期同住且存在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应当作为其他家庭成员共同申请。年满30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包括未婚、离异、丧偶或配偶被宣告失踪等)申请人可独立申请;年满16周岁且符合法律规定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孤儿,也可以独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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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27个工作日
办理途径
*窗口办理:
(1)办理地址
租房所在地社区(村居)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2)办公时间
南海区各社区(村居)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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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一)在佛山市已开设个人账户缴存且个人账户未注销;
(二)缴存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三)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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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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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具体流程: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点击“业务大厅”——点击“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栏目申报。
*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已全面实施网上申报。缴存职工(持居民身份证以及持非居民身份证)须通过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业务。
注释:我市的无房产证明已实现数据共享,职工无需提供。
注意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暂不能通过线上渠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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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指引
提取额度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额度按职工提供的租金缴纳证明核定,需在房屋租赁合同确定的首租月起12个月内申报,超过12个月申报的,只能按申报当年(自然年)的1月份起计算提取额,以前的部分不作计提,每次申请计提时间最多只能计算至申报当月。
2、租住商品住房的,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佛房金管〔2022〕35号核定,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最高可提取额度为7900元,不往前追溯。
3、根据《佛山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管理办法》 高层次人才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最高可提取额度为公积金中心向社会公布当年度最高可提取额度的3倍。
4、每次提取,个人账户余额不少于500元。
办理时限
(一)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其中网上申报提交后,管理中心将在3个工作日内复核(从提交申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通过复核后方可划账。
(二)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划账,通过管理中心审核后,提取资金于3个工作日内(如果遇到周六、周日或者节假日会顺延)划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号。
(三)提取间隔:每间隔一年可提取一次,即每次提取的间隔时间需满12个月,不得重复计提。
注意事项
1、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请职工本人亲自办理,若确需委托他人办理,提取受托人在业务办理时应同时出示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网上申报不可委托。
2、提供的申报资料应为原件。
3、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取人补充相关资料(如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等)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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