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2023年度仲裁档案整理及电子信息化服务项目询价的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下称区仲裁院)拟公开选聘专业档案公司负责仲裁档案整理工作,谨邀有资质的公司参与比选,现就选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仲裁档案整理及电子信息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2房。
三、项目内容
按照司法系统档案整理要求和相关业务标准,完成2006年至2010年、2021年下半年、2022年仲裁卷宗档案的整理及电子信息化等工作。
四、选聘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
3.具备本项目需求相类似成功案例。
4.派驻工作人员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行业处分记录。需签订档案整理服务保密协议。
五、服务期限
本项目预计完成时间约4个月。
六、服务要求
1.要求档案整理人员:具有档案整理或管理资质、能单独完成仲裁文书档案、综合文书档案、人事档案、日常档案的接收登记、归档、扫描、录入系统、上传附件、调阅、复印及其他相关工作。
2.其它要求:请自带装订机(耗材)、打印机(耗材)、电脑(耗材)、扫描设备,打印纸张、档案封底(面)、装订盒等由区仲裁院提供,扫描件要分目录以便于上传到档案系统后进行查阅。
七、服务费用
本项目最高限额:(大写)人民币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按实际整理档案数量及归档情况进行结算。
八、报名提交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资格证照复印件、简要说明介绍材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3年相关工作业绩证明。
4.报价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
5.填写附件《2023年度仲裁档案整理及电子信息化服务项目报价表》(附件2),以上报价需含税。
6.档案整理项目实施方案。
报名材料应以文件袋密封装存,所有提供的资料要加盖企业公章,并在封面上注明“荔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档案整理及电子信息化服务项目报名材料”及档案公司名称。
九、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6日,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逾期提交的报名及报价材料不予接受。
2.报名地点: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2房。
3.报名方式:报价要求为书面形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价。
十、中选单位确定
区仲裁院将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的比选并在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比选结果以公示内容为准。(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应在3天内作书面回应,逾期不回应的视为放弃项目)
十一、其他事项
1.如需了解相关业务标准和材料情况,可与联系人联系。联系人:罗小姐;咨询电话:020—81376040;
2.区仲裁院将对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
广州市荔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3年6月12日
附件:1.报价承诺书.docx
2.2023年度仲裁档案整理及电子信息化服务项目报价表.docx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近日,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房改指导处党支部党员干部前往广州市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暨党建结对共建活动。
(活动现场)
本次活动参观了金发科技馆、党建展览馆,并针对企业解决员工住房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座谈交流,在政策层面给予了相关指引,并表示将秉持为民服务初心,在职责范围内给予企业最大的支持与帮助。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表示,人才是第一资源,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解决企业人才住房问题,是企业发展重要支撑,对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在企业人才住房保障方面给予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近年来,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先后对该企业20多名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发放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在市级层面为企业高级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提供重要支持;对企业的中高层次人才,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认真落实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在萝岗和苑为该企业提供了几十套公共租赁住房,较好地改善了企业职工的住房条件,解决好企业后顾之忧,得到企业的欢迎。
通过参观交流,大家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并表示要进一步发扬奋斗精神与创新精神,不断加强党建与业务工作水平,为推动广州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3年第一季度全省水利安全生产状况评价结果的通知》(粤水监督〔2023〕4号)有关要求,近日,市水务局丁岩副局长就我市2023年一季度“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存在的问题对增城区、番禺区、南沙区、越秀区水务局进行提醒谈话。局安全监督处、水利管理处、建设管理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局安全监督处通报各单位“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一季度上报情况和存在问题。增城区、番禺区、南沙区、越秀区水务局分别就各自出现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和汇报下一步工作措施。水利处、建管处分别提出工作要求。
丁岩副局长要求,一要扎实开展危险源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落实水利安全生产“六项机制”,加强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和工程一线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和重点工程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切实防范化解各种风险,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二要摸清应录入系统的工程底数,明确专人负责,抓紧摸清应录入系统的工程底数,进一步督促、指导相关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填报安全生产信息,严格做到辖区内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规模以上工程100%纳入信息系统管理范围。三要加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要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有关单位将隐患问题录入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对于排查出的问题隐患登记造册、闭环管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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