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丹灶镇大同路北延线10kV高压线路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同路北延线10kV高压线路迁改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105-440605-04-01-967650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大同路北延线10kV高压线路迁改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大同路北延线10kV高压线路迁改工程。工程内容为现时大同路北延线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拟对位于大同路北延线道路工程项目建设范围内的丹灶站10kV白沙线、10kV仙湖线、10kV赤坎线段供电线路进行迁改,以满足大同路北延线道路项目工程建设的要求,包含10kV部分和0.4kV部分,工作内容包括铁塔拆除、电线杆拆除、配电线路及设备拆除、电线杆拆除、电缆敷设、新建台变、新建铁塔、新建台架、新建户外开关箱、土建施工等。
2.3施工工期:90日历天完工(供电部门输送电的时间不含在此工期中),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或监理单位出具的开工令为准, 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543,880.06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大同路北延线10kV高压线路迁改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重要事项:根据佛山供电局印发的《佛山供电局配电设施迁改管理工作指引(2019 版)》的要求,供电部门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本项目所使用的物资供应商应在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框架招标结果中选取。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企业的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①、②和③的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②具备有效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证书。
③投标人必须通过2022年度佛山供电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线路附属设施维护专业”审查备案资格(佛山供电局生技部20230023号文“关于2022年度生产项目承包商资信评价结果的通报”为准,如有新的文件按最新的文件执行)且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承包商评价备案,相关企业名录见广电办建【2022】18号文施工20KV及以下目录(如有最新发文,按最新的发文为准)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注: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
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须承接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400万元或以上的电压等级10KV(或以上)电力线路新建(或迁改)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工程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6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3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7月7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7月7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206-3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2.1本工程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
7.2.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7.2.3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2.4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高小姐
电 话:0757-85410003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睿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号楼513室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翁小姐
电 话:0757-86783361
电子邮件:fsrjgczx@163.com
项目概况
十里画廊沿线景观提升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1号301之二)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3年
6月29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DZJ2023-006 号
2、项目名称:十里画廊沿线景观提升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1532074.19元
5、项目需求:本工程为十里画廊沿线景观提升工程,工程主要内容包括:1、新建应急用房:砌筑砖墙,安装金属门窗,墙面、天棚抹灰刮腻子,水电安装等;2、走廊、楼梯间、卫生间等改造:卫生间拆除及新造地面防水及排水系统,走廊铲除及新贴墙面瓷片,楼梯间墙面铲除及新造油漆等;3、新建鱼池:砌筑砖墙,墙面及地面新造防水等;4、新造板房:配套金属窗及防火门;5、车棚新造彩钢板围挡;6、新建灌溉泵站:砌筑砖墙,安装金属门窗,新造不锈钢栏杆,水电安装等;7、村史馆会议室升级改造:拆装原有墙面展示板,拆除原有地面砖,拆除原有天花及吊顶,地面新铺800*800m抛光砖,新造天花油漆,电气安装等;8、景观绿化工程:栽植细叶紫薇,铺种马尼拉草,新造标识牌等;9、金马大桥观光平台:新造景观平台防腐木底板,新建仿木栏杆等;10、新建40间农业生产工具房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与预算审核报告。
6、工期:5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磋商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②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2022年或2023年新成立的供应商可提供任意1个月或季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③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②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②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 供应商可参考“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8)供应商须对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9)对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①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②需提供供应商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当月或往前顺推1个月,即2023年5月或2023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 (或其分支机构) 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2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供应商在职人员,需提供供应商发布磋商公告当月或往前顺推1个月,即2023年5月或2023年6月为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三、获取磋商文件
(一)采购人委托三水区西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磋商登记。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 2023 年6月16日至 2023 年 6月26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前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 18 号) (联系人:郭小姐,联系电话:0757-87618708)持下列相关资料进行登记,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登记资料办理购买磋商文件手续,并获取纸质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具体如下:
①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②委托代理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④《登记及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
备注:上述登记资料一式两份,用 A4 纸复印装订成册,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一份登记资料递交给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另一份登记资料在购买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人员。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先下载“登记及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发标资料提供下载)”,填写后打印加盖公章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磋商文件。
注:对供应商提交的登记资料核对,不代表其磋商响应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资格最终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址:已在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登记的供应商凭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出具的“审查结果回执”及登记资料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1号301之二(广东志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接受现场购买。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现场登记的收取现金。
(五)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购买磋商文件或逾期购买磋商文件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响应权利。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 2023 年6 月29日 上 午9:00-9:30(北京时间)
2、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6 月29日 上 午9:30(北京时间)
3、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 18 号)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3 年 6 月29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 18 号)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http://www.ss.gov.cn/gzjg/ssqxnjd/ggyjyzx/)、广东志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dzhijia.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五顶岗村民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
采购人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751843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1号301之二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关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757-87763788
E-mail:gdzhijiags@163.com
1.招标条件
勒流220千伏甫珀输变电配套线路(电缆沟土建)工程 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资〔2023〕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勒流220千伏甫珀输变电配套线路(电缆沟土建)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施工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勒流220千伏甫珀输变电配套线路(电缆沟土建)工程,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主要沿规划港口路(众裕北路至杏良路)建设,总体呈西北-东南走向,北起众裕北路(西华变电站),途径广佛珠江高速、规划甫珀变电站、富安变电站、南国西路,南至杏良路。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3 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 重要节点工期:1、220KV甫珀段(对应'电力管沟总平面设计图'B1-B2段),须在2023年9月交付。2、110KV甫珀至富安段(对应'电力管沟总平面设计图'A4-C1段),须在2023年11月交付。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
2.4.1 招标内容:本标段招标内容为勒流220千伏甫珀输变电配套线路(电缆沟土建)工程,主要为建设220kV、110kV 和 10kV 电力管沟,管沟长度为 13.5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管沟工艺、结构工程、道路工程、交通疏解、绿化工程等专业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4.2 招标控制价:¥123,430,129.36(元);最高投标限价:¥111,889,412.26(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验收标准的,承包人须承担责任并采取补救或者返工措施,直到达到承诺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止。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s://jzcx.fszj.foshan.gov.cn/cxpt//website/index.jsp)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名,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2月至2023年 5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7.1 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副高)(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2 项规定)。
4.7.2 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2月至2023年 5 月为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对4.6、4.7款补充:
(1)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如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建安费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市政道路工程(含电力管沟或综合管廊)或长度不少于3.5km(含本数)的电力管沟(隧道、通道)或综合管廊工程施工业绩。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合同关键页、有效的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上述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7 月 7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7 月 7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 4 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1)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
不接受现场解密。
(2) 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 60 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4楼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曾工、余工
电 话:0757-22836885、22836569
招标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岭南路 85 号(广佛智城 A11 栋 1205 号)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胡小姐
电 话:0757-28870862
电子邮件:723609202@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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