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穗东街道专职组织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基层党建建设,我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组织员各1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说明
专职组织员1名,主要负责基层党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能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党性强、作风正,工作上服从组织安排;
3.中共正式党员。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证,汉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优先;
5.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25日之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6.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3年6月25日。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6月30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道办事处B202党建工作办公室(黄埔区南湾大街31号宝夏花园内,夏园地铁站、夏园BRT站均可直达)。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020-82066496。
3.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黄埔区穗东街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2)党员证明(2023年开具,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入党时间、转正时间等信息)
(3)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对);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对);
(5)小一寸证件照片1张;
(6)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
4.注意事项:本次招聘原则上只接受现场报名,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前来,请联系020-82066496。
四、录用方式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二)面试
每个岗位按拟招聘人员数与面试人员数1:5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
将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与考察人员1:1的比例,确定人员名单并通知其本人自行选择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
重点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违法违纪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待遇和管理
按照《黄埔区委组织部 广州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黄埔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基层党建工作队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行管理。录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一年,若服务期限低于一年,两年内不能报考我街所有岗位。考生成绩自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期间当街道出现岗位空缺情况,可结合岗位要求、经双方协商后从本次应聘者中依次递补。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黄埔区穗东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根据黄埔区教育局领导接访工作安排,现就本月黄埔区教育局领导接待的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2023年6月25日(星期日)下午15:00—18:00。
二、接访地点
黄埔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A217室)
三、接访领导
罗玉(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意识形态、外事、信访、保密、档案、史志年鉴、督办、宣传、信息、政务公开、统战、“双拥”、侨务、公车管理、绩效考核、后勤管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对口协作、财务、精神文明建设、思政、德育、国防教育、共青团、少先队、关工委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计划财务科、青少年宫。
四、注意事项
请来访群众做好自我防护措施,来访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配合工作人员核查信息,依法有序理性反映诉求。
同时,也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咨询入学政策。招生转学相关咨询建议电话联系82111495(小学)、82111371(初中)、82116627(中小学转学)了解。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4日
近日,今年5月份佛山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公布。高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同比变化程度均排名全市第一。与此同时,高明4个镇街还包揽了全市镇街空气质量排名前四名。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5月份佛山市二氧化硫(SO_2)、二氧化氮(NO_2)、可吸入颗粒物(PM_10)、细颗粒物(PM_2.5)平均浓度分别为6、25、37、20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日平均浓度的第95百分位数为0.9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O_3-8h)浓度的第90百分位数为167微克/立方米。
按照空气质量指数(AQI)评价,全市优良天数占整月有效天数的83.9%。与上月相比,5月份二氧化氮(NO_2)、可吸入颗粒物(PM_10)、细颗粒物(PM_2.5)的污染物指标浓度略有下降。
在五区排名方面,高明区以2.76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第一。高明区5月份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为-13.2%,也是五区第一。在镇街排名方面,更合镇、杨和镇、明城镇、荷城街道分列5月全市镇街空气质量排名前四名。
开展交界区域企业大气环境监管,是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有力举措之一。近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联合肇庆市生态环境部门在高明富湾片区与肇庆金利片区开展了佛肇交界区域大气环境污染联合执法检查。针对重点废气排放企业,双方执法队伍采取交叉分组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并依法依规处理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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