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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东)消防产品检测基地建设项目EPC

时间:2023-07-05     人气:397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
  • 项目名称:国家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东)消防产品检测基地建设项目EPC
  • 项目编号:JG2023-3596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7月4日 9时30分~2023年7月11日 16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3453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资质、业绩、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资质证书。 (3)投标人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人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4)投标人资质应满足以下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勘察、设计、施工等资质: 3.2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3.3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4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注: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执行。 4、人员资质: ①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由设计单位提供。) ② 拟任本工程勘察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由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 ③拟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指:(1)施工负责人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查询为未被锁定状态(提供网页截图);(2)施工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从业人员”查询无在建工程(提供网页截图)。注:无在建工程证明须查询“个人工程业绩”,且所列的全部工程业绩状态均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无建设项目;②有建设项目但查询“竣工验收”显示项目已竣工验收;③有建设项目但查询“施工许可”显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非本人)。(如为联合体,由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④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如为联合体,由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5、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6、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7、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参加本项目的代建、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10、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具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须是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均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招标人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包含联合体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且应设计单位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附录),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同一专业的成员其资质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注: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项目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 (3)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投标登记申请表、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委托书外,其他需要盖章的资料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公章即可。联合体填报投标人名称时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企业名称。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申请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7月25日 10时0分 - 2023年7月25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25日 9时30分 - 2023年7月25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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