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国家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东)消防产品检测基地建设项目监理及全过程管理服务
详细内容

国家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东)消防产品检测基地建设项目监理及全过程管理服务

时间:2023-09-01     人气:546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
  • 项目名称:国家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东)消防产品检测基地建设项目监理及全过程管理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3-445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8月10日 12时0分~2023年8月17日 17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4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20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规定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日期执行。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2)具有承接本工程相应有效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或经营范围包括工程咨询、造价咨询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平台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具有在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 (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企业信息登记。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该企业及拟委派的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出具《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5)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31日 10时0分 - 2023年8月31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10日 12时0分 - 2023年8月31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8月31日 9时45分 - 2023年8月31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0日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