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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杨和镇石水村委会养老服务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3-08-16     人气:1063     来源:杨和镇人民政府     作者:
概述:杨和镇石水村委会养老服务站建设工程经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会议通过,详见《杨和镇工作会议纪要》【2023】8号)......

项目编号:YHZ2023-023

  1.招标条件

  杨和镇石水村委会养老服务站建设工程经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会议通过,详见《杨和镇工作会议纪要》【2023】8号),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石水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慈善资金支持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支付10万元,余下由石水村委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款支付完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YHZ2023-023  

  2.2项目名称:杨和镇石水村委会养老服务站建设工程。

  2.3建设地点:杨和镇石水村委会

  2.4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杨和镇石水村委会养老服务站建设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以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

  2.6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包括为对杨和镇石水村委会养老服务站建设工程进行施工。包括修建一间石水村养老服务中心,占地面积60平方,共两层等(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为准)和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53382.53元,不设下限。中标单位需缴纳图纸设计费及预算费¥10336.86元。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8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9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符合行业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资质要求、人员要求

  4.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1.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1.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1.2.2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1.3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1.3.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1.3.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02月至2023年0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4.1.3.3投标报名时的建造师必须与投标文件的建造师相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1.4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02月至2023年07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①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②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3.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3.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3.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3.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3.6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20】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5.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1.3被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5.1.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1.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1.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1.7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纸质版复印件或电子版打印件;

  5.1.8省外企业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外企业提供);

  5.1.9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1.10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1.11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

  5.1.12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5.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二楼(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旁)。

  注:成功报名后凭报名表到佛山市灏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880号美的明湖2期42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电子版)500元/份,售后不退。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前派交易员缴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7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23年8月24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8月28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

  7.3招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下同)均应在开标前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书、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原件收据以及在本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到场。面交招标人验证,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表上签名报到,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定标办法是最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石水村民委员会

  地址:杨和镇石水村委会

  邮编:528500

  联系人:黎先生  

  电话:0757-88851652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灏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880号美的明湖2期42号

  邮编:528500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57-8858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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