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培英中学(鹤洞校区)校园配套设施完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补充公告
广州市培英中学(鹤洞校区)校园配套设施完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补充公告
广州市培英中学(鹤洞校区)校园配套设施完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JG2023-4913】招标项目于2023年8月30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一、招标公告修改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3.1.1工程勘察资质 |
3.1.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丙乙级(或以上)资质; |
3.1.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
二、本项目原定的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不需调整,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8月31日
-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海珠湾院区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3-490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8月31日 0时0分~2023年9月21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195.66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3.2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注:(1)国内投标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修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6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16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设计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4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 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6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3.7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 3.8投标人没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章)。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1日 10时0分 - 2023年9月21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31日 0时0分 - 2023年9月21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9月21日 9时45分 - 2023年9月21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8月31日
因工作需要,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雇员6名,政府雇员不占用行政编制,按合同化管理。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初级(五级)雇员6人。
具体详见《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初级雇员职位表》(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体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见《职位表》,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执行。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8月30日。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8月30日。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8.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八)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公告
于2023年8月31日起,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p.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5个工作日, 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 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其余时间不受理)。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3栋405室;联系人:曹小姐、殷小姐,联系电话:020-82101527。
3.报名材料:
(1)《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初级雇员报名表》(见附件3)一份,报名者须提前上网下载并填写;
(2)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贴报名表);
(3)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认证或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6)驾驶证复印件(报考综合业务岗需提供);
(7)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可在确定为拟聘人选后提交)。
(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居民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4.报名方式:本人携带报名资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者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不齐不予报名,报名复印材料不再退还。
5.报名注意事项: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等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本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择优选择,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以不超过1:5的比例通知其参加面试,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则按实际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岗位所要求的相关知识掌握情况。
(五)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公示和聘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的;
(四)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因考生个人原因1个月内未入职的;
(五)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离职的;
(六)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和管理按照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如我区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时,从其新规定。首次聘用为初级政府雇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初级(五级)雇员的年度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9万元,拨款标准包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等。
其它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我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初级雇员职位表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初级雇员报名表
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
(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
2023年8月31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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