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中心城区品质化提升项目(六榕街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 中心城区品质化提升项目(六榕街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 中心城区品质化提升项目(六榕街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4866)已于2023年8月30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调整,如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一、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招标文件 第一章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非竞争费用 |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4023394.66 元,暂列金额为 3603540.10元,暂估价为 2827850.00 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3961468.63 元,暂列金额为 3620232.54元,暂估价为 2827850.00 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二、对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进行修改:
修改前:详见原招标文件。
修改后:
序号 |
评分 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 |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14分) |
人员配置 情况 |
14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项目管理团队配置人员完全满足附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要求得2分; 其余不得分。在此基础上计算以下人员得分: 1、技术负责人:(本小项累计最高1.5分) (1)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 (2)工作经历: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满20年(不含)以上的,得0.5分;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满10年(不含)以上的,得0.25分; 2、安全负责人:(本小项累计最高1.5分) (1)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 (2)工作经历: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满20年(不含)以上的,得0.5分;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满10年(不含)以上的,得0.25分; 3、质量负责人:(本小项累计最高1.5分) (1)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 (2)工作经历: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满20年(不含)以上的,得0.5分;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满10年(不含)以上的,得0.25分; 4、造价负责人:(本小项累计最高1.5分) (1)取得建筑工程造价类或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结算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取得建筑工程造价类或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结算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2)工作经历: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满20年(不含)以上的,得0.5分;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满10年(不含)以上的,得0.25分; 5、深化设计负责人(本小项累计最高1分) 取得建筑装饰设计或环境艺术设计专业高级职称的,得1分; 6、装饰专业工程师:(本小项累计最高得3分) 取得建筑装饰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加1分,最高3分; 7、电气专业工程师:(本小项累计最高得2分) 取得建筑电气施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加1分,最高2分; |
二 |
企业资信 (6分) |
类似业绩 |
1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的金额大于或等于25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
工程奖项 |
2.5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得0.5分。本项累计最多得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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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 |
1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同时具有以上四个证书的,得1分;每缺少一个扣0.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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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研发能力 |
1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的建筑工程建设类专利: (1)累计获得20项或以上,得1分; (2)累计获得10~19项,得0.5分; (3)累计获得1~9项,得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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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具有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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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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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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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量清单以本补充公告的附件为准。
四、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作了相应修改,以本补充公告的附件为准。
五、更新《招标人声明》、cos版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模板,以本补充公告的附件为准
六、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及相关附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
七、本项目对原定的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作相应调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六榕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1日
- 项目名称: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工程勘察项目
- 项目编号:JG2023-4989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9月1日 17时0分~2023年9月26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工程勘察项目(一标段):否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工程勘察项目(二标段):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工程勘察项目(一标段):10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工程勘察项目(二标段):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工程勘察项目(一标段):2325.731201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工程勘察项目(二标段):1868.695113
- 投标人资格条件: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工程勘察项目(一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一级(或以上)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4.5.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 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处于投标限制期内,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注: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两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不能兼中,若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同时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没有异议,则将其确定为第一标段的中标人,并取消其在第二标段的中标资格,第二标段按评审最终排名先后顺序上升替补。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工程勘察项目(二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一级(或以上)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4.5.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 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处于投标限制期内,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注: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两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不能兼中,若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同时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没有异议,则将其确定为第一标段的中标人,并取消其在第二标段的中标资格,第二标段按评审最终排名先后顺序上升替补。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工程勘察项目(一标段):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一级(或以上)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4.5.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 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工程勘察项目(二标段):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一级(或以上)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4.5.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 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6日 10时30分 - 2023年9月26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1日 17时0分 - 2023年9月26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9月26日 10时15分 - 2023年9月26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1日
创新引领,创业筑梦。8月31日,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十一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新一代信息技术行业领域赛在增城低碳总部园举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梁勤儒、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副主任王厚华、广州市科学技术局总工程师林焕绪、广东省科技金融促进会常务副会长何棣华、增城区副区长张英智等领导嘉宾参加启动仪式。
行业领域赛首次落户增城 助力打造“双创”生态圈
梁勤儒在启动仪式上全面介绍了广东科技创新工作的情况和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的工作成效。他表示,近年来广东加快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科技创新强省,全省区域创新能力在全国实现“六连冠”,各类创新主体蓬勃发展,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日益增强。广东坚持“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办赛模式,秉承“市场主导、以赛代评,政府搭台、多方参与”的办赛理念,累计吸引参赛企业近4万家,撬动银行、创业投资等金融资本超过300亿元,培育超过20家企业成功上市,成果丰硕,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科创力量。
张英智介绍了我区的科技创新工作与产业发展情况。近年来,增城抢抓省委“开拓增城”和市委“高水平规划建设东部中心”等历史发展机遇,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科技创新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区域发展呈现发展速度快、交通区位好、发展前景广、营商环境优等四大特点。新一代信息技术行业领域赛首次落户增城,对增城持续打造具有澎湃创新活力、良好创业氛围的双创生态圈,建设大湾区先进制造业基地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92家优秀企业同场竞技 角逐省总决赛和全国赛资格
本次大赛以“创新引领,创业筑梦”为主题,按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行业领域划分为5个场次,分别在中山、清远、江门、惠州和广州增城举办省行业领域赛。经过多番激烈比拼,最终遴选出100家优质项目(初创组30家,成长组70家)晋级省总决赛,93家优质项目(初创组22家,成长组71家)晋级全国赛,争夺最终冠军宝座。
本场行业领域赛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全省各地92家优秀企业汇聚增城,同场竞技,争夺通往省总决赛和全国赛的“入场券”。比赛现场,入围新一代信息技术行业领域赛的参赛企业,被分为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采用7+5(即参赛企业自我陈述7分钟、现场答辩5分钟)现场答辩模式进行比赛。参赛选手从技术和产品、商业模式及实施方案、行业及市场等维度阐述自身项目亮点。评委针对技术关键指标、商业模式等方面展开提问。
增城参赛企业代表霍曼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曼科技”)创始人刘坤介绍,此次公司携自主研发产品“宠物自动烘干箱”参赛,这是一个给宠物洗完澡自动吹干的设备。“去年,我们开始在市面上销售宠物自动烘干箱,拿到了同类品全球销售第一的成绩,而且我们公司的产品在天猫商城的宠物大类目位列第一名。”刘坤表示,公司每年大概有10%的科技创新投入,用于开发更多的宠物智能用品,致力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
霍曼科技位于新塘镇,于2015年成立,是一家专注于宠物智能用品的科技公司,目前已获得国内外专利146项,其中发明专利15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荣誉资质;已成为宠物智能用品领域多品类、立体化布局的全球化科技公司,旗下产品畅销国内和美国、日本、加拿大、英国、德国等30余个国家和地区。
推出多项惠企政策 为创业者提供宽松创业环境
创新创业是时代的呼唤,更是城市发展的动力。增城持续提升创新创业的发展环境、政策和服务,致力于打造具有澎湃创新活力、良好创业氛围的双创生态圈,争取为每一个创新创业梦想提供落地的机会和实现的条件。
近年来,增城全面推行全生命周期服务、“带方案出让”“五证联发”等多项改革举措,简化审批流程、降低企业成本。省、市立法出台《广州市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印发实施《增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增城侨梦苑分园区及入驻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广州市增城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增城区服务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等多项惠企政策,同步推进政策“免申即享”,为广大创业者提供更加宽松、活跃的创业环境。
“希望通过这次比赛,提升增城的知名度,让全省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增城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副局长张齐胜表示,针对本次赛事企业,还系统梳理出我区人才、科技、产业、金融等方面配套政策,支持参赛企业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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