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明5个基础教育集团获授牌,探索集团化办学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日前,高明区召开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推进会。高明华英教育集团、沧江中学教育集团、沧江中学附属小学教育集团、沛明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区第一中学附属小学教育集团获正式授牌,将通过探索集团化办学,逐步构建东西融合、校际帮扶的横向协作体系和学段衔接、教研一体的纵向育人链条,从而推动高明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会议对《高明华英学校教育集团和高明区沧江中学教育集团成立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动佛山市高明区公办小学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2023年1月,高明区被遴选为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立项单位,要求示范区新创建5个以上基础教育集团。2024年1月,佛山市召开全市基础教育集团化推进会进一步推动了佛山各区集团化办学进程,高明区印发实施了上述两份集团化办学方案,重点提出了健全运行机制、完善制度建设、盘活教师资源、推动内涵发展、健全考核评价等方面要求。
会上,高明华英教育集团、沧江中学教育集团、沧江中学附属小学教育集团、沛明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区第一中学附属小学教育集团龙头校获颁教育集团牌匾。高明一中教育集团、沧江中学教育集团、高明华英学校教育集团、区机关幼儿园教育集团作分享发言。
高明于2019年成立沧江教育集团,2020年调整优化为高明一中教育集团,2021年成立两个学前教育集团,2023年11月成立高明华英教育集团和沧江中学教育集团,义务教育阶段教育集团架构首次搭建。当前叠加顺高结对、佛山西进计划、广州新机场等历史机遇,高明在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上大有可为。
区教育局副局长秦昭昭表示,高明要紧抓发展机遇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各个教育集团要精准定位,科学有序推进,以龙头高中为核心校,聚焦拔尖创新人才贯通培养的教育集团;以龙头初中为核心校,承担东西部均衡发展重任的教育集团;以优质校为核心校,做好片区帮扶、东西部协作的教育集团,努力打造集团化办学品牌和文化。要坚持优质引领,推动教师共同成长,提升集团化办学成效。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区级统筹、政策支持,确保集团化办学“多力合一”见效见质。
进入报名系统
公办学校在高明通“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报名(只有手机端)。
方式一:
1.关注“高明通”微信公众号(报名信息、资格审核结果、志愿信息及录取信息都将通过“高明通”微信公众号推送);
2.点击菜单栏【进入高明】登录“高明通”小程序;
3.点击【招生报名】进入高明区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请各位家长按页面提示要求完成人脸识别认证(完成后返回重新进入“招生报名”功能)。
4.点击“小学报名”或“初中报名”,即可进入报名页面,进行线上报名。
方式二:
在“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区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菜单栏,点击【24年招生】的【公办报名】进入系统。
提醒:在本推文标题下方蓝字关注高明教育公众号,持续发布招生报名官方信息。
注意:积分生无需在系统报名,请留意“佛山政法”“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的积分入学方案,按规定时间办理积分。
进入系统后怎样操作?看这里一步步为你指引!(以下步骤图片为示意图,操作界面以实际效果为准)
入学报名
1.点击“新增小学入学报名”或“新增初中入学报名”。
2.按页面要求如实填写学生信息。
3.选择正确的“入学类别”与“入学类型”。
4.按页面要求如实填写家长信息。
5.根据入学类别与入学类型要求,符合条件的新生可选择就读片区与就读学校、可选择是否报读提前批学校与提前批一学校/二学校。
6.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7.完成“电子签名”,检查信息无误后即可点击“提交”,提交报名后即可收到报名成功推送,点击“查看详情”可查询报名记录与进度结果信息。
选择入学类型
新生须根据自身入学需求仅能选择一种类型申请入读,不得兼报多个类型,报名信息一经系统审核则无法变更入学类型,请各位家长认真确认好新生的入学类别与入学类型。
查看报名情况
在“小学报名”或“初中报名”页面中,点击新生报名信息,即可查询当前报名记录(报名信息、证明材料、进度结果)。
新增多个学生报名信息
点击“新增小学入学报名”或“新增初中入学报名”,如果是多胞胎,请选择“多胞胎报名”,如需帮他人的孩子报名,请选择“单独报名”,再按页面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注意:多胞胎家长请务必用同一微信号报名。
修改报名信息
家长如若发现报名信息填写有误,可在小学或初中报名页面中,点击报名信息——点击“修改资料”——修改信息并确认无误后即可重新提交。
温馨提示:请各位家长务必在报名期间内修改并提交报名信息,报名结束无法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资格审核
新生报名资格一经核定,不得更改入学类型等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期间,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提交申请材料不足的,审核人员将通过微信信息推送方式退回材料,让申请人修改、补充及完善资料,确认无误后可再次提交审核。再次提交时间不能超过报名资料修改截止时间,否则视为放弃报名,请各位家长注意时间安排。
●小学:报名资格审核时间:4月2日至4月10日报名资料修改截止时间:4月9日16:00前●初中:报名资格审核时间:4月10日至4月18日报名资料修改截止时间:4月17日16:00前
1.招标条件
南庄镇紫洞灶沙村低压线网改造工程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项目为南庄镇紫洞灶沙村低压线网改造工程,主要包括主干线拆除线路,敷设电缆;敷设路灯线路;拆除原有旧金属设施及电杆等;供电部门办理停电手续、报建资料、GIS录入等,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要求为准。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预算价:人民币4,940,349.99元,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700,000.0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工程项目为南庄镇紫洞灶沙村低压线网改造工程,主要包括主干线拆除线路,敷设电缆;敷设路灯线路;拆除原有旧金属设施及电杆等;供电部门办理停电手续、报建资料、GIS录入等,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要求为准。
2.6 承包方式:按固定总价包干,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的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②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五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机电工程 专业 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 4 月 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9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4 月 16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 4 月 16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1.4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2 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仅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即不授权他人出席),法定代表人视为授权代理人,其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网,以及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村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开发区1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0757-8531092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晨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福宁路213号一座写字楼1403室23单元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757-82130782 传 真: / 电子邮件:893200141@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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