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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禅城古灶开发区10kV电力设施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4-03-31     人气:1442     来源:www.chancheng.gov.cn     作者:
概述:佛山禅城古灶开发区10kV电力设施迁改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灶村古生股份经济合作社......

  1.招标条件

  佛山禅城古灶开发区10kV电力设施迁改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灶村古生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灶村古生股份经济合作社。

  2.2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佛山禅城古灶开发区10kV电力设施迁改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开工日期按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投标最高限价:招标内容为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

  本项目招标预算金额为1500071.90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人民币1350064.71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包含通过相关供电部门的验收及成功送电)。★重要事项: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印发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实施细则(2021版本)》及《关于印发佛山供电局主网电力设施迁改管理业务指导书等2份业务指导书的通知(佛供电生〔2023〕2号》的要求,供电部门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施工过程所用的主要工程材料和设备须经供电部门认可后才能使用。相关管理要求应依据单项工程实施时供电部门最新管理文件。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投标人企业的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①、②和③的资质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②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 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③投标人须入围佛山供电局2023年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名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最新文件以新文件为准)。

  4.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或机电)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为准。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为准。

  4.7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8.2 投标人企业没有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企业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8.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8.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 (2019 )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公示时间:2024年03月29日至2024年04月08日(北京时间)。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03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3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4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缴交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00元(现金缴款,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6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银行转账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3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张槎一路125号(华南创谷)2座3层之一]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提供通过交易员资格审核的市信息化综合平台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仅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即不授权他人出席),法定代表人视为授权代理人,其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交易员资格审核的佛山市信息化综合平台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及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灶村古生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灶村古生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灶村

  邮编:528000

  联系人:区先生

  电话:0757-8220328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号一座第一层A101

  邮编:528000

  联系人:霍工、蓝工

  电话:0757-82253630

  电子邮件:gdjh0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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