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1号)、《佛山市委组织部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4年佛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佛组通〔2024〕19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指标计划的函》(粤人社函〔2024〕237号)等文件要求,佛山市人社系统计划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39名,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介绍
(一) 招聘计划数。39名,聘用期限2年。同一岗位的服务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除外。
(二) 招聘岗位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即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专门为高校毕业生设置的负责以下工作的岗位,各岗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工作内容介绍如下表(具体岗位将根据工作需要派驻到镇街):
工作单位 |
招聘人数 |
工作内容 |
佛山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
2 |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6.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
佛山市禅城区劳动培训就业服务中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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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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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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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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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
8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高校毕业生(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招募: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持残疾证);
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法或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优先聘用原则
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优先聘用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原则为:
(一)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人数等于或大于招聘人数的,直接组织面试,其他高校毕业生不纳入考试名单;
(二)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人数小于招聘人数的,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直接组织面试,其他高校毕业生进行考试;
(三)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弃权或不合格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优先安排困难高校毕业生按照考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不足时则安排其他高校毕业生按照考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8日9:00—9月23日16: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经过“网上申报资料”和“单位资格审查初审”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者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1)网上申报资料
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bm.gd-pa.cn/wsbm/index/enroll/list),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需填写个人情况,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B以下),并在附件提交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完成以上流程后打印报名表。
报名材料包括: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文件名为姓名.JPG,大小为100KB以下);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有下列情况者,提供对应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即可:①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特困职工优待证》、或脱贫人口相关证明、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②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③属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人员的,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就业创业证》;④属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就业创业证》;⑤属广东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需提供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至9月24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要求线上审查报考者资格条件。其中,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在报名系统中的审查结果为“同意报考”,符合条件的非困难高校毕业生在报名系统中的审查结果为“拟同意报考”,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的审查结果为不通过。报名系统将动态更新岗位报考总人数及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当某一岗位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人数大于等于招聘人数时,其他考生报名时若选择服从调剂的,请在指定时间内登录系统选择调剂岗位,若选择不服从调剂,则系统默认不通过。
(3)报考结果查询
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接受调剂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9月25日9:00-9月26日17:00登录报考系统选择调剂岗位并确认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操作的默认放弃考试资格。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后,报考者应于2024年10月9日9:00-10月13日8:3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90分钟,试题包括《综合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申论》等方面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时间
2024年10月13日上午9:30-11:00。
2.笔试地点: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成绩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foshan.gov.cn)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数),入围面试的考生须提交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10月25日(9:00-11:30,14:30-17:30),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领取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依次组织递补面试对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对考生的基本素质、适应职位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10月29日上午9:30开始,面试工作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按综合成绩确定聘用人员的,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按照优先聘用原则,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
考生成绩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foshan.gov.cn)公布。
六、体检、考察、聘用
(一)体检
根据优先聘用原则和招聘考试办法,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结合本次招聘岗位的实际情况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如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名次依次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三)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foshan.gov.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不再续聘。若出现岗位空缺、应聘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6个月离职的,可在候选名单中安排补招或重新招募。
七、相关待遇
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2〕21号)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补贴待遇参照当地(县级)事业单位新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工资水平。
八、咨询电话
市本级:0757-83033455,83336621
禅城区:0757-82717206,82786753
南海区:0757-86395522,86395507
顺德区:0757-22831019
高明区:0757-88231920
三水区:0757-87755083,87732003
九、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由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组织并进行监督,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根据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开展各项工作,确保阳光招聘。
(二)报考者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并追究其个人责任。
(三)考试、体检因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或体检资格,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报名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参加考试、体检、录取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1.招标条件
大江村环境提升工程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村聚星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造价预算为¥689,104.14元。
2.3 计划工期:自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日止共90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
《大江村环境提升工程》项目,本项目为大江村聚星、聚联小组,东便村口环境及河涌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人行道、栏杆、花基、河涌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为准),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为:¥613,302.68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27,606.18元)在投标过程中,所有投标报价必须小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项目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1)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投标单位提供的截图为准,截图中显示的时间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5个工作日内)。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s://jzcx.fszj.foshan.gov.cn/cxpt/website/index.jsp)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相关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未被锁定,须提供“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项目负责人锁定查询页面。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专职安全人员 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为准,须提供相关人员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信息网页打印件。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4.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领取方式: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0日(北京时间)。
5.2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9:00-11:30;下午 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昇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古大路长弓16科创园B座702)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网上打印页;
5、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交“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6、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复印件;
7、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复印件;
8、投标人上述人员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仅限法定代表人亲自登记报名时提供)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上述所需提供的资料或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2,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0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9日0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1.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村村民委员会三楼会议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路1号)。
7.1.5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村聚星、聚联经济社、大江村村委会公告栏发布和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本次招标办理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村聚星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昇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路1号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古大路长弓16科创园B座702 |
联 系 人:陈先生 |
联 系 人:冯先生 |
电 话:139 0241 0316 |
电 话:186 6541 4474 |
“大塘冬瓜王诞生!118.64斤!”新质农产强赋能,健康护航“百千万”,8月3日,恰逢夏日丰收之际,广东省第一届农事运动会佛山站首发暨2024三水区大塘健康生活节之第13届冬瓜王大赛在大塘镇现代农业园(中心园)劲农农业公园举行。
作为广东省第一届农事运动会佛山站首发,活动设置了3项冬瓜主题趣味运动项目,通过“农事+运动”的方式,营造全民参与农事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广大农民朋友共享田园之美、田园之乐。
今年,进入冬瓜王大赛决赛圈的16位冬瓜“勇士”,不仅体型硕大,还与16项中国优势运动项目巧妙结合,为大赛增添了生动有趣的元素。最终来自莘田村种植户李建海种植的重达118.64斤的冬瓜,夺得第13届冬瓜王桂冠。获奖冬瓜经现场拍卖,共筹得善款13.4万元,将用于支持大塘的扶贫、助学等公益事业。
活动现场,还举行了多个合作项目、共建项目集中签约仪式,如华南农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大塘工作站揭牌、大塘镇政府与中健鑫创集团佛山项目公司等8家单位合作框架协议签订等,助力全镇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
活动现场,佛山市“厨神大赛”优胜星级大厨吴荣开,对河鲜冬瓜船、百花酿瓜环……等原“十二道瓜味”菜式进行升级推出“十二道瓜味2.0”。场内还设置了冬瓜美食集市摊位和趣味游戏活动,让市民一边欣赏大塘的黑皮冬瓜,一边品尝大塘特色美食尽情游玩。
此外,为积极响应全民健身的号召,活动特别推出了“HAPPY瓜工间操”,设计了一套简单易学的健身操,让参与者享受健康与快乐的双重盛宴。
值得一提的是,活动正式推出了以大塘特色农产品“冬瓜”作为灵感,定制的设计新颖、创意十足的大塘冬瓜IP形象。据悉,该IP形象将全方位融入产品包装设计、产业品牌宣传以及文旅产品的创意开发中,为消费者带来文化沉浸体验与独特的生活方式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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