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区新一轮家电以旧换新活动!
关于征集企业参加
三水区2024年度新一轮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公告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269号)和我市有关工作要求,我区拟在9月-12月按上级整体部署开展本年度新一轮的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为做好本次活动,现征集我区家电销售企业参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视工作情况征集后续批次参与企业。
02、补贴范围
对个人消费者(以下简称购买人,下同)向参与活动的我区家电销售企业交售旧家电,并新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电视、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予以补贴。资金总额控制,先到先得。交售旧家电的个人与购买人必须一致。家电销售企业、回收企业应发放给消费者的旧家电回收费用应照常发放。
03、补贴标准
对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04、补贴方式
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在我市指定的补贴活动发券平台领取消费券,在参与活动商家交付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按照实际销售价格在支付环节享受补贴。补贴资金由销售企业先行垫付,销售企业按要求完成相关票证上传且经审核无误的,补贴活动平台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款发放至垫付企业。活动期间,我区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提交补贴资料滚动审核,对评审发现的垫付补贴资金异常企业,可要求平台暂停结算补贴资金;待异常情况消除后,再进行结算补贴资金。企业获得的最终补贴资金,以审计清算结果为准。
05、参加活动企业要求
(一)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或其委托的回收企业必须具备相应回收能力,并提供其自身或委托企业具有相应资质、具备一定回收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家电“收旧”协议(凭证)模板以及相应的回收流程。
(二)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要确保落实“收旧”(如国家、省有新的要求,则按新要求执行),按要求登记并核定“以旧换新”信息,包括回收旧家电的类别、旧家电照片,以及新购时的购买人名称、发票信息、送货单、签收单、机身唯一编码、企业让利方式和金额等,形成“以旧换新”台账。
(三)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要多渠道多方式宣传“以旧换新”活动,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
(四)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要签订承诺协议,承诺购买人证件信息、“以旧换新”台账等信息真实性,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不弄虚作假,不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
(五)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企业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家电企业还需具备先行垫付补贴资金的能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
06、报名材料
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材料:
(一)企业报名表(附件1,注意同时填报所属统一出货出票的门店、分店等信息);
(二)“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家电销售企业提供其自身或委托企业具备一定回收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家电“收旧”协议(凭证);
(五)三水区2024年度新一轮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企业参与诚信承诺函(附件2);
注:参与过2024年首轮三水区发放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补贴活动的5家家电销售企业自动视为具备本次活动参与资格,仅须提交企业报名表电子版至对应镇街联系人确认参与活动,无须重新递交其他材料。
07、确定参与企业
三水区经科局对报名参加2024年度新一轮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申请企业,分批进行审核并对外公布,经确认后的企业即可开展2024年度新一轮家电以旧换新活动。
08、其他事项
(一)为便于平台系统对接和资料收集,请在报名时间内将纸质和电子版报名材料报送对应镇街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办公地址详见附件3。
(二)参与企业须按要求布放家电“以旧换新”营销活动宣传物料,并配合提供未侵犯他人任何权利的活动图片。主办方有权在自有宣传渠道免费使用商户商标、标志、标识和店铺图片等用于活动宣传。
(三)参与企业或购买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财政资金,一经发现,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追回相应损失。各参与企业要加强对“以旧换新”活动的监督检查,切实防止“黄牛党”刷单套取补贴资金。出现退货、换货的,各参与企业应当主动退回补贴资金的补贴金额或差额。
(四)参加活动的商户需配合主办单位定期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如发现零售商企业、补贴对象存在作弊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虚假交易等)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水区经科局立即收回已发补贴资金,并取消企业和补贴对象参与后续活动的资格。如发现企业、补贴对象等利用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补贴资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1.企业报名表
2.承诺函
3.各镇街以旧换新联系方式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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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4年9月6日
乐平镇图书馆2024年中秋假期开放时间
各位读者:
2024年中秋假期(2024年9月15日—9月17日)期间,乐平镇图书馆具体开放时间如下:
9月15日-16日 9:00-21:00
9月17日 9:00-17:00
9月18日(原周一闭馆,改周三)闭馆
咨询电话:0757-87652087
请各位读者互相知照,预祝您节日快乐!
乐平镇图书馆
2024年9月12日
近日,“佛山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专场)在佛山市新闻发布厅举行。市商务局、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发布会,详细介绍有关我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佛山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补贴覆盖八大领域
根据国家、省有关部署,并结合实际,佛山市本轮消费品以旧换新包括以下八大领域:
一是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具体支持品类包括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电视、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产品。
二是汽车报废更新,对个人消费者报废汽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予以补贴。
三是汽车置换更新,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注册登记的乘用车,并在佛山购买乘用车新车的,发放一次性购车补贴。
四是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对消费者将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报废,并购买符合条件的合格电动自行车,予以补贴。
五是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分档次予以补贴。
六是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对符合条件的报废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和更换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的,予以补贴。
七是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对符合条件的报废农机,提高补贴额度,并新增4个农机种类纳入补贴范围。
八是旧房装修和厨卫、居家适老化改造,对消费者购买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予以补贴。
本轮活动呈现出三大特点
今年5-8月,佛山已开展了一轮汽车和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本轮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呈现出三个特点:
第一,支持领域更广。第一轮支持范围是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汽车报废更新和汽车置换更新,此次加力支持在上述3个领域的基础上,增加5个领域,分别是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老旧农机报废更新,以及旧房装修和厨卫、居家适老化改造。
第二,补贴力度更大。如汽车报废更新方面,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由1万元提高至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由7000元提高至1.5万元。
第三,参与渠道更多。统筹线上和线下渠道,充分发挥电商平台优势,扩大政策覆盖面。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线下门店或网上平台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方便快捷享受各类优惠。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及时跟进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严肃查处先涨价再折扣、以次充好出售低质产品、虚标能效水效等行为。
市商务局局长叶敏坚表示,接下来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会同各区、各有关单位,有序有力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项工作。对于国家有关部委文件明确支持,并已经确定具体品类范围和补贴标准的,全面铺开、加快推进;对于国家明确支持,但尚未明确具体补贴标准的,将先行研究,待国家、省出台实施细则后,第一时间调整完善,尽快推动落实。
与此同时,市商务局近期还将以促进消费为重点,把握中秋、国庆等节日契机,结合“88佛山盛夏乐购狂欢节”等活动,鼓励金融机构不断丰富金融产品,支持商家推出更大力度促销活动,形成“政府补贴+金融支持+企业让利”的叠加效应,进一步激发佛山消费潜力,促进佛山商业持续繁荣。
热点问题回应
Q:请介绍本次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资金下达情况。如何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市大湾区办专职副主任吴中华介绍,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两新工作资金的通知》,佛山市获得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资金11.4亿元,其中,广东省已下达第一批资金6.84亿元。
随即,市发改局联合有关部门在一周之内完成资金需求测算并提交了佛山市资金分配方案。8月30日,经市政府同意,佛山市首批6.84亿元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分配到位。目前,各领域加紧推动资金有效使用,让消费品以旧换新这一利民惠民政策落地,让广大消费者得实惠。
按照省的要求,市发改局将协同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抓好工作统筹,把握力度节奏,做好资金使用调度,建立“日报告、周调度”工作机制,督促各领域用足用好政策,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Q:老旧营运货车、城市公交车两个领域的资金补贴申请条件和补贴标准是什么?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规划科科长祝贺介绍,佛山今年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予以资金补贴。
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分两种情形进行补贴:一是车龄在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报废,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每辆车补贴8万元;二是车龄在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全套更换为符合条件的动力电池,每辆车补贴4.2万元。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分三种情形进行补贴:
●一是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根据车辆类型和提前报废时间,给予每台车1万至4.5万元补贴。
●二是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在享受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基础上,再按照新购车辆类型给予每台车2.5万至6.5万元补贴;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的,在享受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基础上,再按照新购车辆类型给予3.5万至9.5万元补贴。
●三是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每台车给予3.5万元补贴。
以上补贴,由申请人向属地区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Q:此次以旧换新,对购买的8类新家电,能效方面有什么要求吗?具体补贴标准是多少?怎样申领补贴呢?
市商务局副局长何满初介绍,个人消费者购买的8类新家电,须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才能申领补贴。其中对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即按产品销售价格的20%进行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目前佛山已开通线下购买的补贴申领渠道,消费者可登录“云闪付”APP,定位到佛山,在首页点击“以旧换新”进入“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专栏,或搜索“粤焕新”小程序,按指引操作申领资格券,随后可到参与活动的商家购买符合条件的8类家电并核销,相应的补贴在支付时立减。为方便市民申领,“佛山发布”“佛山商务”等微信公众号会陆续公布操作指引。接下来,市商务局会推动开通更多的申领端,如微信小程序等,以进一步为大家提供便利。
Q:请问汽车置换更新的补贴标准是什么?
市商务局副局长何满初介绍,汽车置换更新方面是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在佛山购买乘用车新车,发放一次性购车补贴。根据购置新车价格,补贴分三档,具体包括: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8000元、购买新能源车补贴9000元;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2000元、购买新能源车补贴13000元;购车价格为25万元(含)以上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5000元、购买新能源车补贴16000元。
需注意的是,转让车辆需在2024年8月22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在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且要求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转让旧车,并在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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