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荷城街道丽北路以南、海田路以东网上拍卖出让
佛山市高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受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称委托人)委托,本中心(以下称拍卖人)现采用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网上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本块地其他规划指标和要求按《高明区土地使用规划条件》(佛规明设函〔2024〕0043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一)土地竞买者须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公司,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
(二)参加本宗地网上拍卖活动的必须使用数字证书。
(三)被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土地交易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属于被执行人或被相关征信机构确认为失信人的;属于因用地者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尚未处理完毕的土地使用权人不得参加该宗地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若发现申请人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仍参与竞买,并最终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竞得结果无效,拍卖人取消其竞得资格,没收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
三、本地块网上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壹仟壹佰贰拾万元(大写)(CNY11,200,000.00),增价幅度为不低于人民币贰拾万元(大写)(CNY200,000.00)/次,并设有保密底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佰肆拾万元(大写)(CNY3,400,000.00)。竞买保证金以美元交纳的,则为肆拾玖万美元(大写)(USD490,000.00);竞买保证金以港元交纳的,则为叁佰柒拾肆万港元(大写)(HKD3,740,000.00)。
五、有意参与竞买者可于2024年10月11日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该地块的《佛山市高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应于2024年10月31日9时30分之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选择银行,获得随机保证金账号,并向此指定账号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于2024年10月31日9时30分之前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后(请自行留意银行办公时间),申请人方获得竞买权限。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以美元或港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国家关于外资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该宗地的公告期自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止,网上拍卖时间从2024年11月1日10:00开始。
七、上述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具体的竞价规则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八、需要到拍卖地块现场踏勘的竞买人请与拍卖人联系。
九、本次网上拍卖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十、自本次公告起至网上拍卖截止期间,如有关于本地块网上拍卖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一)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地块信息查看页面和竞买人登录页面: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网上拍卖业务咨询:陈先生、周先生(0757—88620826)
2.系统使用及技术咨询: (0757—83990765)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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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受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称委托人)委托,本中心(以下称拍卖人)现采用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网上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本块地其他规划指标和要求按《高明区土地使用规划条件》(佛规明设函〔2024〕0114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一)土地竞买者须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公司,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
(二)参加本宗地网上拍卖活动的必须使用数字证书。
(三)被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土地交易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属于被执行人或被相关征信机构确认为失信人的;属于因用地者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尚未处理完毕的土地使用权人不得参加该宗地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若发现申请人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仍参与竞买,并最终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竞得结果无效,拍卖人取消其竞得资格,没收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
三、本地块网上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陆佰肆拾陆万叁仟捌佰元(大写)(CNY6,463,800.00),增价幅度为不低于人民币壹拾万元(大写)(CNY100,000.00)/次,并设有保密底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佰万元(大写)(CNY2,000,000.00)。竞买保证金以美元交纳的,则为贰拾玖万美元(大写)(USD290,000.00);竞买保证金以港元交纳的,则为贰佰贰拾贰万港元(大写)(HKD2,220,000.00)。
五、有意参与竞买者可于2024年10月11日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该地块的《佛山市高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应于2024年10月31日9时30分之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选择银行,获得随机保证金账号,并向此指定账号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于2024年10月31日9时30分之前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后(请自行留意银行办公时间),申请人方获得竞买权限。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以美元或港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国家关于外资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该宗地的公告期自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止,网上拍卖时间从2024年11月1日10:00开始。
七、上述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具体的竞价规则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八、需要到拍卖地块现场踏勘的竞买人请与拍卖人联系。
九、本次网上拍卖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十、自本次公告起至网上拍卖截止期间,如有关于本地块网上拍卖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一)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地块信息查看页面和竞买人登录页面: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网上拍卖业务咨询:陈先生、周先生(0757—88620826)
2.系统使用及技术咨询: (0757—83990765)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十路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事件——危险废物应急清运、贮存、处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4-01970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十路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事件——危险废物应急清运、贮存、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24,718.5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十路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事件——危险废物应急清运、贮存、处置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024,718.5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近半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即: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等)复印件及近半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 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报表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证明复印件。③供应商可选择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十路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事件——危险废物应急清运、贮存、处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十路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事件——危险废物应急清运、贮存、处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收集中转贮存试点备案经营许可证》。 备注:在应急状态下,经相关生态环境部门同意,可收集中转除HW01以外其他所有危险废物,收集中准贮存数量、时间不限。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证书有附件的,还须提供附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或提供供应商与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的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或合同。并且协议或合同的有效期应涵盖本项目的服务期,提供上述证书、运输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至 2024年10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五路16号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佛山市商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fsspzx.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明城监督管理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3号
联系方式:0757-88831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商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406号东第一卡商铺
联系方式:0757-888899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757-8888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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