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竞得高明多宗靓地,原因是……
近期,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的土地市场表现异常活跃,多宗土地成功出让,最多近20轮竞价,溢价率最高达到34.09%,且此次地块竞得者均为民营企业。
土拍火热,逆势增长,彰显了民营资本对高明区发展潜力的坚定信心,凸显了高明城市价值和投资吸引力,其背后是高明区强大的经济韧性和增长潜力。
当前,高明正面临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即将动工建设、“百千万工程”、佛山“西进计划”三大机遇,全力打造“三个高明”,空间广阔、潜力无限。今年以来,高明还启动了园区综合环境整治提升大行动,以园区大提质拓展发展新空间,塑造竞争新优势,为高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导入提供好载体平台,也为吸引人才创造条件,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三宗地块接连出让引发关注
作为开发商预期的直观表现之一,近期高明土地市场连续出让多宗地块,且最多近20轮竞价,最高溢价达34.09%,竞得者均为民营企业,引发市场关注。
地块一
地块一位于西江产业新城文昌路以东、怡乐路以北,使用权面积、规划用地面积均为28459.29平方米(折合约42.69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地块成交价为22768万元(折合地面地价约533.33万元/亩,楼面地价4000元/平方米),竞得者为佛山市银豪泰富房地产有限公司,为第四代建筑试点项目地块。
地块二
地块二位于西江产业新城荷富大道以西、明湖北路以南,使用权面积、规划用地面积均为14717.44平方米(折合共22.08亩),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兼容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其他商服用地),起始价为3975万元,经过18轮竞价,成交价均为5330万元,竞得者为佛山市逢源喜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宗地溢价1355万元,溢价率34.09%。
地块三
地块三位于西江产业新城鳌云路以东、明湖北路以南,使用权面积、规划用地面积均为15300.15平方米(折合约22.95亩),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兼容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其他商服用地、文化设施用地),起始价、为4132万元,经19轮竞价,最终成交价为5032万元,溢价率为21.78%。竞得者为佛山市博才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专业人士分析,随着多宗土地的接连成交,高明区的城市发展潜力进一步得到释放。这些地块的未来开发,将带动周边区域的快速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特别是在西江产业新城这一核心区域,随着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不断完善,其吸引力将进一步增强,成为更多企业和人才的选择之地。
交通枢纽成就“世界的高明”
当前,高明正面临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即将动工建设、“百千万工程”、佛山“西进计划”三大机遇,空间广阔、潜力无限。
其中,新机场的动工建设,毫无疑问是当前乃至未来一段时间,高明飞速发展的最强助推器。
对城市联通而言
高明将与广佛核心区紧紧联结在一起。在广佛加强白云机场与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联动发展的带动下,高明将加速融入广州都市圈,实现与广佛核心区的紧密相连。
对城市发展而言
高明将进一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球发展。高明将借助坐拥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比邻白云机场的“双机场效应”,深度参与全球资源配置,释放出更多协调发展空间,与大湾区乃至全世界将通过国际机场实现同频共振。
对于高明而言
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并不是一座单一空港,高明将借助它打造“水陆空铁”综合交通体系。
当前,珠肇高铁高明站已开工建设,广湛高铁、深南高铁、肇顺南城际等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如火如荼;肇明高速、佛肇高速、南沙至云浮高速、广中江西延高速、广佛西部通道高速、肇庆至机场高速等六大高速公路项目的规划对接正加速推进,加上此前已通车的广明高速、高恩高速、江肇高速、江罗高速,未来交汇高明区的高速项目将有10条之多。
一条条连通大湾区的轨道和高速加速成网,高明区位优势将得到进一步强化。以西江产业新城为例,如今,从新城出发,向东30分钟可到佛山中心城区,60分钟可到广州白云机场,90分钟直达深圳宝安。
随着“水陆空铁”综合交通体系不断成型,高明枢纽新门户地位日益凸显,“立足湾区、连接世界”的区位优势逐步显现,将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面向大西南和东盟开放合作的“桥头堡”,从“佛山的高明”一跃成为“世界的高明”。
“一区两湾三城四带”建设
全面起势发展后劲足
高明坚持制造业立区,地区生产总值已突破千亿大关,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排名上升至第39位,九大工业园区环境品质显著提升。
今年前8月,高明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2%,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7%,91个总投资达381亿元的招商项目新落户高明。
项目概况
2024年重要区位绿美示范点资金(禅城区王借岗森林公园绿美示范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B202408-23
项目名称:2024年重要区位绿美示范点资金(禅城区王借岗森林公园绿美示范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13,835.99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4年重要区位绿美示范点资金(禅城区王借岗森林公园绿美示范点)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613,835.99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9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证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或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响应供应商法定名称公章的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4年重要区位绿美示范点资金(禅城区王借岗森林公园绿美示范点)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为符合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该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4年重要区位绿美示范点资金(禅城区王借岗森林公园绿美示范点)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至 2024年10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2座2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 )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开标结束后,请投标人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特别是澄清需要及时响应。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园林绿化技术服务中心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中山路12号
联系方式:0757-826297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2座207
联系方式:0757-87710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
电 话:0757-87710881
@货车司机,注意啦!
禅城区南庄镇部分道路
货车限行措施有调整
新措施自2025年1月15日起施行
有效期5年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南庄镇部分道路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优化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结合公安部便利货车通行部署,经区政府同意,决定自2025年1月15日零时起,优化调整南庄镇部分道路货车限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每天6时至22时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的区域和路段:
(一)季华西路、禅港路、科海东路、东平河围合区域以及南庄大道、南庄二马路、沙田路、北江、吉利涌、解放二路围合区域;
(二)南庄大道(登贤大道至佛开高速段)、南庄二马路(龙津东路至南庄大道段)、解放二路、科海东路、陶兴路(南庄大道至季华西路段)、陶博大道(南庄二马路至吉利大道段)、登贤大道(南庄大道至广明高速段)。
二、每天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的路段:
季华西路(季华大桥至禅港西路段)、禅港东路(佛山一环至季华西路段)、禅港西路(佛山一环至龙湾大桥,目前佛山一环至登贤大道段为待建道路)、登贤大道(紫洞大桥至广明高速段)、科润路(登贤大道至禅港东路段)、魁奇路西延线辅道(佛山一环至石南大桥)、石南大桥辅道(南庄大道以东至罗格围段)、禅西大道辅道(南庄大道以北罗格围段)、南庄大道(佛开高速至石南大桥)、南庄大道(禅港西路至登贤大道段)、杏吉路(南庄二马路至吉利大道段)、龙津东路(南庄二马路至吉利大道段)、龙津西路(南庄二马路至吉利大道段)。
三、本通告的货车包括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挂车。其中,中型货车指车长大于或等于6米的载货汽车,或者总质量大于或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的载货汽车;重型货车指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载货汽车。
四、在南庄镇区域内通行的货车除遵守本通告外,还须遵守佛山市有关货车限行的其他规定。
五、多用途货车(皮卡车)、新能源轻型货车、新能源微型货车以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新能源中型货车除高峰期(7时至9时、17时至19时)以外不受限制。另外,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或者符合上述外廓尺寸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参照轻型货车管理,不受限制。
六、用于城市抢险、救灾、医疗、环卫、市政工程和城市生产急需等用途的限行货车确需在上述区域或路段限行时段行驶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向佛山交警部门申领货车电子通行码,在规定时间和区域路段通行。
七、违反本通告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八、本通告自2025年1月15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5年。2021年7月12日印发的《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庄镇部分道路禁限货车通行管制措施的通告》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南庄镇调整货车限行措施区域及路段示意图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4日
南庄镇调整货车限行措施区域
及路段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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