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首单!落地高明!
12月17日,广东省首单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交易在高明区签约,交易价值预估达2000多万元,预计每年给当地带来100多万收益。
位于高明区杨和镇的“佛山第一峰”皂幕山脚,西坑小流域蜿蜒穿插,面积达42.16平方公里,河长约14公里,流域内有12条自然村。2015年以来,高明系统推进西坑支流小流域建设,2023年,西坑支流生态清洁小流域入选国家重点推进小流域治理提质增效试点项目。
经过多年治理,西坑支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显著提升,引入了一大批露营基地、农业体验基地,精品民宿和特色农家餐饮等业态,成为“百千万工程”的亮点工程和示范项目。据统计,流域内2024年较2023年接待游客量同比增加57.48%,门票总收入同比增加49.19%,为小流域生态价值转换打下坚实基础。
本次签约交易选取了西坑支流生态清洁小流域部分河段的20年开发经营权,涉及石水小学至大田桥河段和井头旧粮仓地块及地上建筑物。由杨和镇委托和兴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交易产品的出让方,佛山市明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每年30万元的基本收益加不低于年营业收入10%提成的浮动收益中标,预计每年给杨和镇带来100多万收益,交易价值预估达2000多万元。交易所得资金,将继续用于小流域内生态修复、水土流失治理以及人居环境改善。
水土保持是江河保护治理的根本措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广东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王立新表示,开展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是推动我省“百千万工程”的具体实践。全省将进一步深化水利改革,建立健全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为“百千万工程”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
佛山市副市长乔羽表示,佛山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积极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大力发展绿色新质生产力,把绿水青山转化为人民群众的金山银山。高明区委书记姜岳新也表示,高明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高明区生态资源禀赋突出,价值转化潜力巨大。本次全省首单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正式签约,构建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图景,有望为全省乃至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宝贵经验。
12月18日上午
随着顶板最后一块结构浇筑完成
佛山地铁三号线大良钟楼站
TOD项目主体结构顺利封顶
意味着大良钟楼公园
离焕新升级又更进一步
据介绍,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6681.74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69526.69平方米,分两期建设。项目为地下三层建筑,开挖深度15.4米,总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项目采用TOD综合开发模式,主要任务是对原钟楼公园的改造升级,保留和活化原有历史文物建筑。
以文化+公共交通作为开发导向,以“凤鸣朝阳·气聚大良”为理念,传承历史文脉、留存集体记忆,并着重从城市配套上提升能级、品质,致力打造为老城区的新会客厅。
项目负责人陈仕强介绍,工程主要特点有“三个复杂”——
一是周边环境复杂,整个基坑在钟楼、人民礼堂、西山庙等历史文物建筑保护范围,临近既有线施工和与既有线接驳施工风险大。
二是基坑地质情况复杂,岩面起伏较大,淤泥质土、淤泥质粉细砂、蚝壳层等不良地层分布不均,基坑开挖变形控制是施工重点。
三是涉及专业复杂,本项目合同施工内容包括土建结构、装饰装修、机电安装、消防、高低压变配电、充电桩、电扶梯、智能化、景观园林、幕墙安装、标识标线等,专业范围广,接口多,超前策划和各专业衔接是施工难点。
项目施工期间,项目建设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受到各方认可和表扬。项目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离不开代建、监理单位的共同努力、日夜兼程,多部门协作沟通,有效实现了信息互通,提高了工作效率,让重、难工程节点进程有序、有质推进。
工程自2023年2月开工,时至封顶,历时将近两年。目前,项目已经进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简装阶段,预计2026年上半年竣工。
项目建成后,将涵盖“生态休闲、文化体验、运动健康、社交娱乐、商业服务”等多种城市功能,成为市民“家门口”的都市公园,成为顺德会客的“城市客厅”,届时不仅能够缓解周边停车压力,提升交通供给质量和公共配套服务,还能促进顺德旅游服务品质升级,对重塑顺德门户形象、焕发大良旧城活力、打造大良城市IP具有重要意义。
12月17日,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发布《校园商超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校园商超,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寄宿制中小学可根据学校实际需求,征求家委会和学生代表意见后,经学校领导班子、校代会或教代会等方式集体讨论后决定。《意见》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校园商超原则上自办自管
《意见》提到的“校园商超”,是指广东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内部商超(包括超市、商店、小卖部、自动售卖机等商品售卖场所)。校园商超必须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资质方可营业,坚决杜绝无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依法备案。校园商超中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
校园商超原则上自办自管。确有需要对外承包的学校,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合理确定承租价格经营范围。此外,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园商超准入及退出机制。
校园商超能卖啥?
《意见》明确,各地各校应按照营业范围经营校园商超,实施售卖商品清单管理,建立可售卖品类清单并严格执行。禁止售卖“三无产品”、管制用品;不得售卖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变质商品;不得超许可范围加工烤肠、冷饮、奶茶、豆浆等食品。
原则上只卖预包装食品及水果
中小学校售卖的食品类商品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预包装食品和新鲜水果;严禁采购、贮存和销售包装或标签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如需增加其他食品销售种类须经学校领导班子和家委会集体讨论同意后方可执行。
校园商超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制度,建立商品进货台账。校园商超应远离教学区开设(自动售卖机除外),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同时具备防火、防霉、防鼠、防盗的要求。售卖的食品和非食品要分开储存、分架摆放,严禁混放。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签规定贮藏条件要求。校园商超要以服务师生为宗旨,坚持“公益性”的原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一货一签;鼓励学校与商超承包商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规范商品售卖价格水平,防止过高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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